2019起,5件事大变!工资+社保+税收优惠+汇算清缴+注销!

2019年,工资算法、社保缴纳、注销流程、企业相关税收优惠、申报表填报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财务人要多学习了!

2019起,5件事大变!工资+社保+税收优惠+汇算清缴+注销!

小微企业税负大降增值税起征点提至10万

1月9日,国务院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调整后,小型微利企业税负将降至5%和10%,增值税起征点将提至10万/月。

2019起,5件事大变!工资+社保+税收优惠+汇算清缴+注销!

一、主要有四点:

1、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1)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标准,上限放宽到了300万。

(2)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2、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降至5%。

(2)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降至10%。

(3)小型微利企业或将实行累进税率,具体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明确。

3、增值税起征点由3万/月提至10万/月!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4、允许50%幅度内减征各种地方税种和附加税!

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1、财税〔2018〕77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2019年政策仍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等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

新个税实施工资计算大变!

1、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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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项扣除留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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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给企业的7点提醒!

(1)员工向企业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企业必须按规定予以扣除,不能拒绝。

(2)企业要为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保密。

(3)员工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企业的,企业和个人都要在《扣除信息表》上签字(章),并且留存5年备查。

(4)员工跳槽过来,在原企业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能再次扣除。

(5)员工离职,企业应该在不再发放工资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6)员工次年需要由企业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12月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并报送至企业。

(7)如果员工忘记填报或者填报晚了,可以在当年以后的月份补扣享受。

4、单位发工资个税不再按月算

企业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1)企业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企业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2)企业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①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②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③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④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⑤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⑥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社保移交税务!部分地区暂缓?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但是,有消息称,从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职能,先行移交至税务部门管理,而企业养老保险征收职能目前将暂缓移交,留待有关配套政策和制度完善后,再行移交。

2019起,5件事大变!工资+社保+税收优惠+汇算清缴+注销!

综合湖北、山西等多地税务机关发布的公告,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公告只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维持原有代收渠道不变。

3、公告未说明企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移交税务机关征收具体情况。

4、具体征收方式,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省市税务部门出台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小编认为,暂缓将养老保险移交税务机关,能为部分企业留下一段适应新征管政策要求的缓冲期,是件好事。

汇算清缴必看纳税申报表大变!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大改,汇算清缴18张申报表出现变化。

2019起,5件事大变!工资+社保+税收优惠+汇算清缴+注销!

注销流程大幅简化!

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便利化改革措施,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注销难”问题。


2019起,5件事大变!工资+社保+税收优惠+汇算清缴+注销!

划重点!具体来说有6个方面:

1、注销登记材料大幅减少!

大幅减少注销登记材料,只须提供清算报告等必需要件。

2、公示公告免费!

企业注销成立清算组的备案、登报发布债权人公告等,改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示公告。

3、公告时间缩短!

公告时间由45天压至20天

4、简易注销范围扩大!

(1)将非上市股份有限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简易注销试点范围。

(2)允许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在达到条件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

5、税务、社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简化!

(1)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未领用发票、无欠税等纳税人,可免于办理清税手续,直接申请简易注销。

(2)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登记注销。

6、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

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注销“一网”服务。

这些措施并行,企业注销的时间将大幅减少,尤其简易注销时间将减少一半!

不过,那些想通过注销企业恶意逃债的也要注意了!会议也明确指出,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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