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稅率13%前,簽訂合同,含稅價還是不含稅?

“增值稅基本稅率將由目前的16%降至13%,10%降至9%”已有所瞭解;

有些企業就有疑問了:“我們降稅率前和降稅率後簽訂合同含稅價合同為好,還是簽訂不含稅價為好?”

降稅率13%前,簽訂合同,含稅價還是不含稅?

深化增值稅改革,將製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增值稅稅率降至13%;■ 將交通運輸業、建築業等行業現行10%的增值稅稅率降至9%,確保主要行業稅負明顯降低;■ 保持6%一檔的稅率不變,但通過採取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加稅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繼續向推進稅率三檔並兩檔、稅制簡化方向邁進。■ 本次降稅率統一在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在等待政策出臺的過程中,企業和會計務必做好準備!

一、即日起,銷售一方簽訂合同最好含稅!

我們來舉例說明

1、如果A公司,賣了一批16%稅率的貨物給B公司,合同約定含稅售價為580萬元。

(1)16%稅率下:B公司則需要支付給A公司:580萬元A公司的銷項稅額為:580萬/(1+16%)*16%=80萬(2)稅率降至13%後:B公司仍需要支付給A公司:580萬元A公司的銷項稅額變成:580/(1+13%)*13%≈66.7萬

A公司獲利80-66.7=13.3萬

2、同樣的A、B公司,如果合同約定不含稅售價為500萬元

(1)16%稅率下,B公司支付A公司金額為:580萬(2)13%稅率下,B公司只需支付公司A:565萬

B公司可少支付580-565=15萬元!

結論:

降稅率13%前,簽訂合同,銷售方應以籤含稅價合同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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