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今後在福州
可自主確定在院外藥店購藥
藥品費用由醫保個人賬戶或現金支付!
待運行平穩後將探索
使用醫保統籌基金支付
切實滿足患者多樣化的購藥選擇
近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網公佈
《關於印發福州市電子處方流轉
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方案中提到
福州將建設全市統一的
電子處方流轉信息共享平臺
完善醫療機構處方信息、醫保結算信息
與藥店消費信息的三方共享
首批擬試點的醫療機構為
福州市第一醫院、福建醫科大學孟超肝膽醫院
首批試點藥店由首批試點醫療機構推薦
在全市體量較大、符合條件的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中遴選
並根據自願申報原則受理申請
市一醫院醫務人員熱情為患者服務。葉義斌/攝
納入電子處方流轉的藥品
由試點公立醫療機構
在福建省藥品陽光采購目錄中遴選
以慢性病患者長期口服用藥為主
報市醫保局審定後執行
以下藥品暫不納入電子處方流轉範圍:
1、麻醉、精神、醫療用毒性和放射性藥品
2、注射劑(糖尿病患者自用胰島素除外)
業務流程公佈
方案中
公佈了具體的業務流程
好棒!
在福州看病買藥將更方便了
福州廣播電視臺新媒體中心
實習生:汪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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