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借名買房後房屋所有權如何處理?

借名買房後房屋所有權如何處理?

【借名買房】借名買房後房屋所有權如何處理?


在全國一二線限購城市,房屋限購的政策出臺後,有些人為了達到買房的目的,往往借用他人的名義購買房屋,由此產生了借名買房後房屋所有權糾紛的法律問題。

1、實際購房者並不取得房屋的所有權。根據《物權法》第十六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就不動產所有權取得而言,不動產登記簿上登記的名字為名義人(房屋登記人),此時,名義人根據 物權登記效力,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2、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以及相關的法院判決,“借名買房”的借名人可以根據借名協議來確認房屋的所有權。所以此時的借名買房協議顯得非常重要。

【借名買房】借名買房後房屋所有權如何處理?

3、借名買房如何處理?借名人(實際購買人)的訴訟請求何時應當得到法院支持。

(1)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購買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要求確認其權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持。但是,該房屋因登記人的 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3)當事人一方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房屋的購買確實存在出資關係,但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約定,其主張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不予支持,對實際出資情況,形成債權債務關係。

【特別提醒】借名買房風險極大,特別需要謹慎考慮。借名買房協議,對後期實際購買人主張房屋所有權特別重要,對協議中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保全證據等事項,應當充分給予約定。當借名人符合過戶登記的條件時,應及時將房屋過戶到自己的名下,預防不必要的糾紛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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