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才能真正为教师减负

坚持“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才能真正为教师减负

教师负担重这是一个客观的现象,由于各种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占用了教师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教师很难静下心来,一心一意地做好教学工作。产生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办学自主权的缺乏,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以行政手段对学校的办学事务进行干预,造成了大量不必要的考核、检查和评比。学校被动接受了许多与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比如,无节制的各种进校园的活动。教师疲于应付,填不完的表格、造不完的材料。这样的现象既影响了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也影响了学校宁静庄严的都说环境的形成。现在提出为教师减负,实际上并不单纯是减少教师的一些工作压力,而是正本清源,恢复正常的办学秩序。

坚持“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才能真正为教师减负

在刚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负责同志提出了“对中小学办学自主权也要重视起来,今年要专门制定落实中小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的文件”。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高等教育中已经说了多年,但是高层对中小学提落实办学自主权提得并不多。这次的提法可以看作是一个积极的进步。这实际上是在教育发展过程中进行“放管服”的改革,主管部门把应该属于学校的权力真正放给学校,而主管部门则是要通过改革和法治的办法,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

将办学的自主权还给学校,实际上就是要让对的人办对的事,倡导教育家办学,这是从根本上改变以行政干预的方法办教育的有效做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便干预学校的教学事务,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合适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各种影响教学进行的社会事务,学校有权说不。在这样一种教育环境下,教师才有可能将精力全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用于学生的品格行为的养成培养,真正从“表哥”“表叔”的状态中解放出来。

坚持“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才能真正为教师减负

当然正如教育部负责人所说:对放下去的权力也不能搞“自由落体”,学校“活”起来不是不要规矩。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真正学会依据教育规律办事,在办学方针、教育公平、办学经费、条件保障等多方面加强监管和服务。这就需要健全的教育法规和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治教的体制和机制。现在我们的一些政府机构和主管部门,对于学校具体的教学活动干预太多,但对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职责却疏于遵守。最明显的就是《教师法》, 这部实施了25年的法律,在很多人眼里就是一个摆设。时至今日,仍有各种形式的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这种应该做的没有做好,不该管的乱管的现象必须改变。

学校本就应该是一片净土,可现在却象是一个喧嚣的集市。各色人等都可以对教育、对学校、对教师指手画脚。今天是政府安排的一个进校园的活动,明天是教育主管部门的一个评比检查,再天又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教学改革,又或是家长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说三道四,甚至上家长跑到学校大吵大闹。当这种现象成为学校的一种常态,教育就陷入了一种万劫不复的困境。将宁静还给学校、将安心还给老师,才能将教育还给学生,这正是我们的学校应该解决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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