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惹禍 信美人壽因多項違規被銀保監會重罰

一張監管函意味著“相互保”產品違規問題已有蓋棺定論。4月12日,銀保監會官網發佈2019年第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信美人壽保險相互社(以下簡稱“信美人壽”)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以及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兩項違規,累計被罰93萬元。而信美人壽收到罰單與此前火熱一時的“相互保”產品有直接關係。

信美人壽因“相互保”收到監管函

據罰單顯示,信美人壽在“相互保”業務中通過產品參數調整的方式改變了產品費率計算方法以及費率計算所需的基礎數據。此外,信美人壽存在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相互保”業務中向保險消費者傳達“相互保”產品依法合規的錯誤信息,以及第一年參與成員分攤金額僅需一兩百元的誤導信息。上述兩項違規,時任董事長以及時任副總經理兼總精算師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而針對上述違規,信美人壽及相關負責人曾向銀保監會提出陳述申辯,申請免予、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理由是信美人壽理解“相互保”業務的參數調整適用原保監會《關於促進團體保險健康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規定。信美人壽認為,關於產品備案的宣傳是對客觀事實的陳述。此外,信美人壽董事長及總經理認為自己並非“相互保”項目的分管領導或負責人,不應承擔“相互保”業務開展涉嫌違規操作的執行責任。

對此,銀保監會經複核認為:“相互保”業務中,信美人壽通過產品參數調整的方式改變了產品費率計算方法以及費率計算所需的基礎數據,該行為不符合《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有關規定,不適用《關於促進團體保險健康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第三款的相關規定。同時,“相互保”業務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問題,宣傳產品經過備案是向消費者傳達產品依法合規的錯誤信息;“相互保”採用後付費的方式導致分攤金額存在不確定性,向消費者傳達第一年參與成員分攤金額僅需一兩百元的信息存在誤導性。此外,從檢查調取的會議紀要和調查筆錄看,董事長牽頭參與了“相互保”項目的重大決策,總經理作為“相互保”項目的分管領導,均對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綜上,銀保監會對信美人壽以及相關負責人累計罰款93萬元。

信美人壽表示無心欺騙

北京商報記者就該處罰採訪信美人壽,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作為一家初創的新型保險機構,信美相互一直努力於普惠金融和共享經濟的實踐探索,本著自助、互助、助人的初心,讓更多消費者享受到保險保障是我們前進的動力與使命,從未想過、更不會有意欺騙消費者。然而我們在創新過程中確實還有很多東西需要進一步學習與思考,接下來我們會加強對各項監管制度的細緻研究,與監管保持密切聯繫,加強彙報溝通,在業務發展中不斷加深對監管制度和政策的理解。今後我們也會不忘初心,在監管指導和社會監督下繼續堅持創新,為會員和消費者帶來更好的產品與服務。”

資料顯示,信美人壽已於2017年5月5日獲批,並於5月11日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是國內首家成立的相互人壽保險組織。其註冊地為北京,初始運營資金10億元,主要發起會員為螞蟻金服、天弘基金、國金鼎興、成都佳辰、湯臣倍健等九家企業。值得一提的是,信美人壽在2018年10月與螞蟻金服合作開發出被當時看來是現象級的產品“相互保”,該公司一時也名聲大噪。

據瞭解,“相互保”產品宣稱“0元加入,最高享受30萬元保障”。結果10天內加入成員超過1000萬,一個月內加入成員超過1860萬,單一一款產品能引來如此龐大的客戶量和流量,令傳統保險業側目。不過在2018年11月末,螞蟻金服宣佈將“相互保”升級為“相互寶”。升級原因是信美人壽受到監管約談,信美相互不能以“相互保大病互助計劃”的名義繼續銷售《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相互保團體重症疾病保險》。

在業內人士看來,將網絡互助計劃與保險產品“混為一談”是這類產品的問題所在。近期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2018年互聯網人身險報告》認為“相互保”問題出在產品創新不當。該報告指出,“相互保”產品將網絡互助計劃偽裝成相互保險,雖然短期內吸引了大量客戶投保,但涉嫌存在未按規定使用經報備的條款費率、誤導性宣傳、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問題而被監管叫停,給公眾對保險的認識和理解也帶來較大的不良影響。

簡單來講,相互保險是有保險公司承保的商業行為,需要事先設立資金池,基於精算和統計定價,投保人購買保險產品後可獲得理賠。而網絡互助計劃是一種社會信用契約,具有公益慈善性質,成員發生風險後,賠款主要來自成員間的籌款互助,分攤額度也隨著參與人數的增減發生變化。

互助計劃仍處監管盲區

但從市場反映來看,在螞蟻金服將“相互保”這一保險產品改造為“相互寶”互助計劃後,產品仍受到市場歡迎,值得注意的是,新的“相互寶”產品是由螞蟻金服獨立運營,與信美人壽無關。數據顯示,大病互助計劃“相互寶”在4月10日時成員數量超過5000萬,平均每1分鐘就有近200人加入。由於成員數量眾多,所以互助金每人的分攤金額往往只有幾分錢。

同時根據數據分析來看,“相互寶”的5000萬成員中,有31%來自農村和縣城,47%為外出務工人員。而已經獲得救助金的24位成員中,也有一半來自低線城市和農村,大部分是兒童和外出務工人員,最小的只有2歲。客觀上,該產品有助於緩解低收入家庭的大病致貧風險。

此外,該類網絡互助計劃也引來追隨者。例如,滴滴打車APP於今年1月2日上線“金融服務”頻道,同時推出“點滴相互”,除了0元加入,還宣稱最高互助金額為50萬元,截至目前已超過50萬人參與。而在近期4月9日,電商巨頭蘇寧也推出了“寧互寶”互助計劃,目前處於項目內側階段,蘇寧金融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稱,蘇寧金融科技打造了“寧互寶”互助計劃, 0元即可加入,最高可獲30萬的抗癌互助金和最高10萬的身故互助金。目前“寧互寶”互助計劃正在內測中,下一步待產品成熟後將對向所有客戶開放。

不過,改造後的網絡互助計劃就完全進入到監管安全區了嗎?在分析認識看來,網絡互助計劃相關監管還較為滯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儁生表示,改造之後的網絡互助計劃,如果產品和保險公司無關或者和保險產品沒有連接的話,就不屬於銀保監會的監管範圍,銀保監會監管的是保險產品,至少目前來看,網絡互助計劃不是由銀保監會來監管。另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目前的網絡互助計劃,除了公司內部進行自覺地監管外,外部監管還處在比較模糊的境遇,亟待出臺相關政策。

同時,“相互保”這一案例也給業界帶來一定啟示。朱儁生談到,例如在接下來的發展中,網絡互助計劃本身何去何從、是否要納入監管以及如何監管。同時,監管部門在防範風險、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以及促進創新之間,要保持一個怎樣的平衡。此外,保險公司如何利用金融科技或者保險科技依法合規地去對新的渠道和新的商業模式進行探索等等,這些都是值得去考慮和反思的。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李皓潔/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