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达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汤了吗?

范才茂


福王朱常洵,万历皇帝的第三子,他的生母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郑贵妃。说到朱常洵,就不得不提到他哥哥朱常洛,因为这两兄弟,还引发了轰轰烈烈的“国本之争”,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差点都不保了。




福王朱常洵的生母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后妃郑贵妃,正宫皇后王皇后没有给万历生下一男半女,某日万历前往张太后宫中问安,一时兴起竟临幸了太后宫中的一个宫女,回去后他也不当回事把这事忘了。不想这宫女非常争气,竟怀上了皇帝的龙种,并排除千难万险把孩子生了下来,这就是后来的光宗皇帝朱常洛。明朝对皇位继承有明确的制度,即“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和“东宫不待嫡,元子不并封”。朱常洛和朱常洵都不是嫡子,但朱常洛是庶长子,太子之位理应属于他。可偏偏万历独宠郑贵妃所生的三子朱常洵,对宫女所生的长子朱常洛不闻不问。




郑贵妃时不时的在万历耳边吹吹枕边风,万历倒是心动了,有了“废长立幼”的想法,可那些头脑清醒的大臣们不干了,他们不断的上书请求万历早立太子以正国本。挡不住朝臣汹汹众口的万历干脆把立储之事搁置不管。万历这种不顾祖制的行径,遭到了多数正直大臣的批评。尽管万历曾“一怒而斥谏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骇叹”,但前仆后继的批评者依然络绎不绝。最后在漫长的“国本之争”中身心俱疲的万历不得不妥协,就这样,惶惶然不可终日的朱常洛终于在这些朝臣的努力下被立为太子。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为了对朱常洵失去太子之位的补偿,万历封他为福王,把他的封地封在离京城较近的洛阳。明朝有制,皇子成年后必须离京前往封地,但万历舍不得这个宝贝儿子,朱常洵成年后又把他强行留在身边。朱常洵一日在京,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就一日不安稳,结果又是在朝臣们的一番据理力争的努力下,直到朱常洵29岁,万历才在“恋恋不舍”中让他就藩洛阳。




朱常洵就藩洛阳后,万历给了他超乎想象的赏赐,上等良田两万顷,费银30万两修建福王府,将四川的盐税、茶税变现为福王的私房钱,每一年供应他1300引的淮盐,他把这些官盐公然放在自己在洛阳开的商铺售卖……就这样,就藩洛阳的朱常洵在父皇的庇护宠爱下,在洛阳过着锦衣玉食,纸醉金迷的富贵生活。万历死后,光宗、熹宗皆待他不薄,他在洛阳封地,除了尽情享受荣华富贵,几无远大理想可言。《明史》记载:“常洵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当时的河南,旱涝有年,蝗灾不断,赤地千里,民有菜色。而且河南连年兵祸不断,士兵们吃都吃不饱,连军饷都拿不到,就是这样,福王还只顾着自己享乐,尽情挥霍父皇、侄儿给他留下的巨额财富。


崇祯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大军围攻洛阳城,结果洛阳城在里应外合之下被顺利攻下,城破时,严重肥胖的朱常洵好不容易缒城而下,藏匿于城外的迎恩寺,第二天却被农民军抓获。与朱常洵一同被抓的,还有曾告诫过他的吕维祺。吕维祺劝告福王“殿下保住名节,勿使受辱”,但福王并没有勇气自杀殉国。




朱常洵应该是史上死的最惨的王爷了。朱常洵被抓后,李自成代表农民军将他狠狠地呵斥一番,随即派人宰了几头梅花鹿,而后像杀猪一样,将朱常洵扔在热水锅里烫洗一遍,洗剥干净,剁成肉块,放上作料,和鹿肉混在一起炖成了下酒菜与众将士一同分享,美其名曰“福禄(鹿)宴”。而后一把大火将富丽堂皇的福王府付之一炬,因为王府实在太大,大伙连烧了三天三夜。关于福王遭到李自成的“烹食”,正史并无记载,但在明、清很多书籍(尤以《明季北略》所述广为流传)上都有较为详细的记载,以李自成之为人,此事当不假。


大国布衣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是一个疑案,很难有明确的结论。

民间传说是这样:

福王是万历最崇爱的一个儿子,被安置在洛阳。福王骄奢淫逸,特别贪财。

他在洛阳大肆敛财,聚敛土地。他的封地本来就有一万九千顷,却还不知足,四处侵占民田,完全不顾老百姓死活。即便是荒年,福王仍然派人向佃户强行索要地租,不少佃户因此举家逃亡甚至自尽。

随后,河南连年遭受旱蝗大灾,到了饥民相食的地步。当时退休的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入王府,劝福王拿出部分财产赈济饥民。

福王嗜财如命,不予理会。

福王的民愤很大,而且也是众矢之的。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福王有巨额财富,一种说法是超过了国库。

所以,李自成下令务必抓住福王。

农民军攻破洛阳后,福王试图逃走。他的身体过于肥胖,体重高达300斤,目标太大,根本就逃不走。

结果就是,福王在郊外僻静的迎恩寺,被农民军生擒,家里的财富也被抄了个干净。

据说福王果然是巨富,金银珠宝数都数不过来,帮助农民军维持了多年的军费。

至于福王的下场,正史说他被农民军杀掉了。

明史说福王逃到迎恩寺,被农民军找到,当场杀死。后在部下哭求下,农民军允许他们找了口棺材将福王安葬。

正史没说福王被吃掉的事情。

不过,明季北略这本书里面记载就不同。

明季北略是计六奇根据北方民间一些故事,编纂的一部通俗史书,里面很多是以讹传讹。

书中认为福王被抓住后杀死,当天农民军举办演习,从300多斤的福王尸体上阁下肉,同王府花园中的鹿一起煮熟,分给大家食用。农民军将这个叫做福禄酒或者福禄宴。

民间的传说就更可怕:福王见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磕头,祈求饶命。李自成见福王如此没有骨气,非常鄙夷。当时李自成部下很多人还是忠君的,只是迫于活命才投靠他。李自成一直试图让部下和明朝势不两立,此次想出一个好办法。他让手下人把福王绑起来,去掉毛发,剥去指甲,全部剥光洗净。然后,橱子到王府后园斩杀了几头鹿。

李自成将福王和鹿,放在一个巨锅,一起煮。福王在锅中痛哭呻吟,祈求饶命,但最终还是被活活烫死,变成了肉汤。李自成亲自取名为“福禄宴”,与手下将士们共享。在李自成看来,只要喝过福王的肉汤,部下也就无法回头,必须和他一条心了。

不过,这只是民间段子而已。

一般认为,福王肯定被杀,最多被割下几块肉吃掉而已,被煮则不可能。

原因很简单。满清编纂明史的时候,距离福王死亡并没有多久,基本历史事实还是可以搞清的。

而满清写明史一大特点,就是对明朝肆意贬低、波脏水。如果明朝福王因害民,最终被农民活活煮死吃了,岂不是最好的泼脏水素材?

但满清没有这么写,唯一的解释就是这确实不是历史。


萨沙


福王朱常洵,那可真是享了一辈子的福,作为万历皇帝第三子的他,深受父亲宠爱,甚至想要把他大哥朱常洛踢开,立他当太子。

皇帝同意,可大臣们不同意,万历皇帝与大臣们进行了旷日持久的国本之争,最后万历敌不过大臣们的口水仗,只得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这就是后来的明光宗。

明光宗命苦啊,当皇子时不受宠,当皇帝也只当了一个月就挂了,相反,他弟弟福王那是人如封号,有福。

朱常洵被万历皇帝封到了繁华的中原之地,就藩洛阳,父亲去世后,他也识趣,只做自己的藩王。很快哥哥也挂了,两个侄子相继上位,到崇祯帝时,朱常洵的地近位那叫一个尊贵,没人敢惹他。

朱常洵又从小娇生惯养,没了政治追求,就只能终日沉湎酒色歌舞,如此铺张,自然需要大量钱财,福王对当地的剥削可以想见。

与福王的奢侈天壤之别的人王府外的黎民百姓,由于中原连遭大旱、蝗灾,起义军四起,朝廷的税收愈发繁重,奢靡的朱常洵成了百姓乃至军队眼中的肥肉,而朱常洵却一点也不担心。

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洛阳城破。

民间传说中福王重达三百余斤,最终被李自成下令混合鹿肉煮成了“福禄(鹿)宴”,犒赏三军。

其实这只是传说罢了,正史并无福王被煮掉的记载,而清朝一向遍地起义军,如果有这事,《明史》中不应该没有任何痕迹。

按《明史》记载,福王与女眷躲入郊外僻静的迎恩寺,并在此被杀,其世子朱由崧弃城逃走,日后被明臣迎立南京,即“弘光政权”。

而《大明福忠王圹志》已经出土,按其记载,朱常洵是被起义军处死的,死后尸体仍存,没提到被烹杀。

综上,福王朱常洵没被煮成肉汤。


平沙趣说历史


是给煮了,是和鹿肉一起煮的,就是图个“福禄”的寓意。

干这事儿的人,就是号称“闯王”的李自成。他不但就着鹿肉煮了福王,还和他的部下们一起,吃肉喝汤的给整了个干净。估计酒也喝了不少。

但是,不得不说,这只是一个故事,一个民间传说的故事。李自成和他的部下还没有残暴到“以吃人肉”为乐趣的地步。民间的这个故事其实是想狠狠地恶心福王朱常洵来着——这个只知享乐,只知奢靡,只知搜刮民脂民膏,而对成千上万的灾民的疾苦毫无一丝怜悯之心的“福王”的一种诅咒和一种极度痛恨。

福王朱常洵,是明万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他的生母是万历皇帝非常宠幸的郑贵妃。这个朱常洵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正因为他,万历皇帝和大臣们上演了一场“争国本”大战:因为宠幸郑贵妃,万历对郑贵妃的这个儿子也十分喜爱,喜爱到要违反传位规则,废嫡长子朱常洛而立三儿子朱常洵为太子,这个想法遭到了朝廷大臣们的强烈反对,几个回合之后,结果是万历皇帝败了,据说万历就此借坡下驴,从此不上朝了,这个不上朝居然就持续了二十五年,可见万历对这个三儿子朱常洵的喜爱。

没能当上太子的朱常洵被封为福王,封地在洛阳。万历给这个儿子的封地数量多,质量好。这个福王在洛阳过着极其奢靡的生活。

朱常洵是一个极其自私和贪婪并且愚蠢的家伙。只知道自己奢靡享乐,根本不顾百姓的死活和江山的安危,就是他的侄子崇祯皇帝求他为国家捐点款来拯救风雨飘摇内外交困的大明王朝,这个朱常洵也是不为所动,一毛不拔。

《明史》记载,崇祯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陷洛阳,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后被李自成的义军杀死,但是没有被“剁了煮汤”的记载。

倒是有一点,正史和民间传说是一致的,那就是朱常洵的确很肥,体重有300多斤。

这家伙就是做了皇帝,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步武堂


关于福王朱常洵被煮成肉汤的说法,主要来自于清代一些野史中关于朱常洵死亡的记载,说李自成率军攻入洛阳后,将福王捉到后,剔去毛发,拔掉指甲,又杀掉几只鹿,放在一起炖了几大锅,摆酒开宴,起名曰“福禄酒会”。

但据《明史》记载,崇祯十四年(1641年),李自成率军进攻洛阳,朱常洵拿出千金招募勇士抵抗。李自成军攻入洛阳时朱常洵趁乱缒城而出,藏匿于西郊迎恩寺中,第二天,李军跟踪而至将其捉拿,朱常洵当场被杀,后被身边侍从葬于今孟津县。

1924年,在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发现了福王朱常洵的墓志铭,说明福王被义军杀害后,尸体仍存在。

因此福王被煮成肉汤的说法,可能是清人为抹黑义军而杜撰的故事。


林虑散人


历史上的福王朱常洵是让万历皇帝头疼的一位,万历皇帝不理朝政的原因或多或少都与这位十分喜爱的皇子有些关系,若非大臣门的百般阻挠,想必福王还是有可能继承大统的。而见于野史中的“福禄酒”让这位大明亲王成为了千古笑柄谈资,一方面体现了李自成的残暴不仁,一方面体现了福王的昏庸,但目前的文献正史中,还证明不了这一说法,根据正史的记载,福王死于义军不假,但被做成肉汤则是子虚乌有。

肉汤之说



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子,备受万历皇帝喜爱,还曾一度要立朱常洵为储君,但大臣门反对声音比较大,碍于舆论压力,此事也就作罢了。但这场万历年间的“国本之争”让皇帝和内阁两败俱伤,皇帝即憋屈又气氛,干脆就不理朝政了;而内阁首辅四人(申时行、王家屏、赵志皋、王锡爵)被逼出阁,一百多中央和地方官员被罢官、解职或者发配处理。后来郑皇贵妃涉嫌谋换太子朱常洛一案,福王受牵连,但万历仍旧没有处理福王,只是令其就藩,如此惩罚还在郑皇贵妃的操作下没有落实,可见万历对于朱常洵的宠爱。


到崇祯帝时,朱常洵算是老一辈最受宠的亲王了,因此也备受朝廷尊敬。养尊处优的朱常洵自然也就整日享乐,根本不关心国家时事。而此时长江以北的农民起义已经一波接一波,河南等地的大旱、蝗灾致使民不聊生,人相残食的现象已经层出不穷。而在民间都传言“先帝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洛阳富于皇宫”。

“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杂鹿醢尝之,名曰福禄酒”——《荒书》



大顺军攻进城后,福王被活捉,朱常洵跪爬在李自成面前,乞求饶命。李自成斥朱常洵:“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然后下令痛打福王四十大板,再斩首示众。并将朱常洵躯体剔去毛发,拔掉指甲,与一头鹿放在一个锅里炖成了肉汤,摆酒开宴,名叫“福禄酒会”。

圹志所载

“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大明福忠王圹志》



明福王朱常洵圹志是在1924年出土于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是由朱常洵之子朱由崧所篆,篆名为“大明福忠王圹志”。此撰文明确说明了朱常洵当年组织死士抗敌的英勇事迹,将朱常洵的形象一下提升为大明忠烈,因为此篆为朱常洵之子所为,因此客观性也不敢恭维。

明史追溯

“越数日,贼大至,攻城。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缒而出,用矛入贼营,贼稍却。夜半,绍禹亲军从城上呼贼相笑语,挥刀杀守堞者,烧城楼,开北门纳贼。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明史》

根据《明史》的记载,朱常洵确实组织了千余勇士抗敌,在面对农民军入城的危急时刻,作为大明亲王的朱常洵做出抗击的举动也是应当的,毕竟洛阳还是他的藩地,城破之日,王位也就不保,与其等死,不如拼死一搏。而在福王殉国之后,他的两个侍从向反兵恳求道“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也就是朱常洵的仆人向李自成乞求还给他们朱常洵的尸体以便安葬,而《明史》记录的结果就是简简单单五个字“贼义而许之”。



说明大顺军还是将朱常洵的尸体还给了这两个侍从,这里也很好理解,毕竟朱常洵是一方藩王,大顺军夺得了富于皇宫的洛阳城,没有理由再吃了这个不曾谋面的藩王,无仇无怨的朱常洵被明军援兵说成是安于享受也不管士兵死活的人,这无疑是在“帮助”大顺军,至于组织千余人反抗也只是樯橹之末,没什么意义。因此客观来讲,既然没什么深仇大恨,也没必要吃了福王。

客观论述

“闯将围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斩获颇多……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尸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许之。敛王于西关,遂自尽于侧。”——《流寇志》

有一种记载我认为最客观,那就是彭孙贻所著的《流寇志》,福王朱常洵招募死士抵御了李自成的进攻,并且“斩获颇多”,这是引起李自成愤怒的原因。而李自成的恶名是传闻于天下的,福王养尊处优之躯,又怎能抵挡的住恶民的皮肉之苦,因此乞生的可能性是有的。

而在灾荒之年,食人都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并非人肉有多美味,因此李自成也不会炖了整个福王而坏了得之不易的鹿肉。在愤怒之下又见到大明亲王这一幅摇首乞怜的姿态,气不打一处来的李自成便下令割掉朱常洵的一块肉,剁碎了与鹿肉拌作了下酒菜,随后将朱常洵处死(也许不用处死也痛死了)。然后由朱常洵的两位侍从太监向李自成要回了福王尸体并安葬。



综合上述,福王朱常洵之死于大顺军是为史实,但肉汤之说也许是农民军为了给明朝廷制造压力而宣传舆论,实际上并没发生。福禄酒会是农民军的庆功宴,而福王的那一块肉就是庆功宴上对于征服洛阳的最高荣誉。


棍哥观史


福王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钧第三子,母亲郑贵妃,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攻克洛阳,朱常洵被农民起义军杀死,享年五十六岁。



①坊间传言,大顺军攻克洛阳后,福王朱常洵跪在李自成面前叩头乞求饶命。李自成不为所动,命令手下大打四十大板,枭首洛阳城门示众,将三百多斤的躯体剁成肉酱,杂以鹿肉下酒,称福禄酒。


②根据《明史》记载,李自成攻克洛阳城后,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迎恩寺,第二天被起义军抓住就遇害了,跟随福王的两个承奉抱着尸体大哭,起义军想赶走他们,两个承奉大喊到:“王爷死了我们也不愿意活,请求给一副棺材给王爷收尸,粉身碎骨也愿意。”起义军被他们忠义打动,用一寸厚的桐棺装殓之后,放在一个破烂的架子车上,两人就在旁边自缢而死。

《明史》系满清所撰,对农民起义军持贬低态度。这里面都没写李自成将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可见就没有发生这件事情。

③根据《大明福忠王圹志》记载,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福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

《圹志》系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撰写,与起义军有杀父之仇,虽然对其父进行美化,但也没有写李自成将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


苏纪龙侃历史


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政权的更迭还是爆发大规模的战争,伴随着的都是无情的杀戮,有的人为了消除心中的愤懑和仇恨,不惜采取骇人听闻的手段来发泄,像伍子胥违背天理对楚平王掘墓鞭尸,洪秀全被曾国藩剁成肉酱后再放入炮弹而灰飞烟灭,可以说是残忍至极,相传明末农民军领袖李自成将福王朱常洵“大煮活人”,是真的吗?


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子,他子凭母贵,他的母亲郑贵妃深受万历皇帝的宠爱而待遇优厚,万历帝当年之所以二三十年不上朝,就是因为他想立福王朱常洵为太子,但因其不是长子而与顾先成、叶向高等东林党人士进行了旷日持久的国本之争,最后万历敌不过这些大臣们的口水战败下阵来,只得立了短命的朱常洛为太子。

万历帝斗不过这些迂腐的文臣,只好退而求其次,朱常洵没有被立为太子,万历就加倍地补偿他,万历帝把朱常洵封刀了繁华的洛阳就藩,赐予良田四万顷,还将从张居正家里搜出的财物一并赐给朱常洵,他真可谓是富可敌国。


可这个朱常洵从小就娇生惯养,吃喝玩乐,跟他的长辈们一样终日沉迷于酒色歌舞,无所事事,那是花钱如流水,挥金如粪土,他虽说有如此多的财富却对当地的百姓毫无怜悯之心,反而加倍地盘剥他们来维持自己的奢侈生活。

崇祯晚期,中原大地旱灾严重,饥民遍野,朱常洵却一毛不拔,只顾自己纸醉金迷的生活,哪管百姓的死活。


崇祯十四年,李自成率起义军攻打洛阳,赶来增援的明军都不愿意效命,洛阳的官员也劝朱常洵舍钱保命,可朱常洵视钱如命,毫不在意,结果洛阳的守军打开城门迎接李自成进城,朱常洵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李自成抓到朱常洵后,朱常洵跪地叩头,请求李自成饶他一命,李自成没有答应,他命厨师将朱常洵身上的毛发刮洗干净,用药物排干体内的粪便,剥掉指甲,内外弄干净后同鹿肉一起投入大锅中慢炖,在白汤作料中间,福王上下扑腾很快被煮成了“福鹿宴”,这些农民军分而食之。

这就是清史所记载的:福王及世子由崧缒城去,王以体肥,不能远去,贼得而杀之,称其体重三百六十余斤,脔分肉割,与鹿肉同烹,群贼胪食,名曰“福鹿宴”的一段记录。

当然了这些都是万恶的清政府为了强调他们抢夺的政权的合法性,而对李自成及明朝的污蔑,大肆歪曲、抹黑李自成及福王朱常洵。


事实上洛阳城破后,朱常洵趁乱逃出了洛阳,由于身体太胖逃不了多远,就躲藏在附近的迎恩寺,可很快就被李自成的部队找到了,第二天在李自成的主持下,朱常洵在城西周公庙内被杀害,据《明史》记载,朱常洵的两个侍从将他的尸体用铜棺收敛,放在一个破烂的架子车上带走埋葬。

1924年,在孟津县麻屯乡槐村南500米附近出土了朱常洵的圹志,结合正史记载可以推断出关于农民军分食福王肉的说法是不太靠谱的。

圹志中说:“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明史》也记载:“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缒而出,用矛入贼营。夜半,绍禹亲军从城上呼贼相关语,挥刀杀守堞者,烧城楼,开北门纳贼,常洵缒城出,次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


可见相关的史书上都没有记载李自成活煮朱常洵的事情,按理说,如果真的有这样骇人听闻的惊爆消息,史书上不可能不留下痕迹,历史都是胜利者所写,清朝肆意歪曲明史的事实数不胜数,只能说清朝掩耳盗铃、混淆视听,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在位福王朱常洵跟他的封号一样,很有福气,其一生骄奢淫逸,御女无数,妻妾成群,而且对百姓盘剥寡恩,在其治下苛捐杂税繁重,从而积下万贯家财,自己体重更是高达300多斤。
看起来明朝是气数已尽,当年如果万历皇帝坚持要立朱常洵为太子,以他这个败家子的秉性明朝同样是要玩完,有可能灭亡的时间还要快。



遗产君


福王朱常洵最后被煮成肉汤,自然是来自于各类野史,而在正史里记载,只是单纯的被农民起义军发现,杀死而已,没有所谓肉汤一说。但是被农民起义军抓住后的福王下场估计不是很好,当然这也是他咎由自取,这又是为什么呢?

福王作为万历皇帝的儿子,一直以来都很受万历帝的喜欢,一度要立其为太子,只不过万历朝的那批文官太厉害,才没让万历得逞,但是福王日子过的优哉游哉。他就藩洛阳,各种声色犬马,面对周围群众闹饥荒,表示闻所未闻,所以周边群众对其评价相当糟糕。所以到农民起义军来了,自然就没有好下场。

但是朱常洵除了临终被杀这段稍微凄惨一点,他的一生还算好。特别是明朝灭亡,他的儿子朱由崧成为了弘光政权皇帝,朱常洵还被追为皇帝,这也是有意思。


张杰谈史


要说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个福王虽然名气也算大,但由于其壮的过分(三百斤重),所以成功从幕后走到台前,在明朝最后一段历史中扮演了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压倒明朝这匹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坊间流传朱常洵(福王)是在被李自成俘虏后,在尽数上缴万贯家财后,仍然被残忍的做成一锅肉汤,并取名福禄宴以犒赏三军,虽然听着挺恐怖,但实际上吃没吃倒是很次要的,关键是要对明朝形成致命的打击,也就是怼崇祯


不就是个王爷么?掘了凤阳老朱祖坟的时候,也不过如此么!

要说明朝也算是奇特,在历史上是唯一一个朝代还没更替,祖坟就给人刨了的。当然干这事儿的是八大王张献忠同志,和屌丝李没关系,但李自成也不是啥省油的灯,这不就给人福王炖了么!


福王朱常洵是何许人物?简单来说,要不是明朝士大夫比较有骨气,这胖子就是万历皇帝的继承人,也就是明光宗的代替者。一向收到宠爱的朱常洵,在老爹死后虽然没能当上皇帝,但也就藩洛阳,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美滋滋,要不说咋吃成个300斤的大胖子呢?

光宗短寿,在位一个月就挂了,儿子也不争气,天天干木匠活积劳成疾,只用了7年就向列祖列宗报道,所以崇祯同志临危受命,成为大明新任一把手。简单来说,福王朱常洵是崇祯叔父辈的长辈,且地位极高,就这么一号爷爷(万历)喜欢多年的小儿子,自己的叔父长辈给人炖了,这罪名谁能扛得住?

所以崇祯很愤怒,明朝很愤怒,可是却无可奈何。。。

享福无数的福王,真的就晚节不保,给李自成炖了?

民间传说,洛阳城破之后,福王由于体型过于庞大且事先没有想过逃跑,轻而易举的就给李自成擒了。为了活命,福王拿出了自己搜刮多年的金银财宝、娇妻美妾以贿赂李自成。然而屌丝李笑着收了这些宝贝,转脸就不认人,给人福王剁了炖汤

实际上,这个炖不炖的,到没啥实质性的意义,就算你三百多斤,膘肥体壮的很好吃,也填不满所有人的肚子,其政治宣传意义要高于实际意义的,这是要让明朝统治者们知道我起义军是不好惹的!而鼓舞军队士气才是重中之重,所以炖汤是有必要的

但问题是,根据出土的文献来看,福王是先行逃跑,然而却被人给逮了(估计是没地方藏,太显眼),李自成虽然处死了朱常洵,但却并未将其做成肉汤,而福王之子朱由崧则是逃出生天,在明朝灭亡之后建立弘光政权

看来,屌丝李还是个比较讲究的人,并没有残忍到杀人吃肉,从心理上打击崇祯政权

为何炖汤事件一直流传至今,且广为人知?

关于这个福王结局问题,剁了炖汤是很多人认同且认可的观点,但很多记载却表明,此事为子虚乌有

根据《明史》记载,李自成攻克洛阳城后,福王朱常洵出逃后被捉,很快就遇害了,跟随福王的两个承奉抱着尸体大哭,起义军想赶走他们,两个承奉慷慨陈词,表示王爷死了自己不能独活,表示要跟着一起死并求一口棺材收殓福王尸首,义军被感动便答应了他们。多么忠烈的表现呐!然而可信度嘛是比较一般的。

而另一份记载则是福王没有出逃,而是拼命抵抗,对义军破口大骂,后英勇就义,宁死不屈。记载者是他儿子朱由崧,真实度大家自己判断

截然不同的记载和看法,其实都是为了一个目的——政治诉求。明史是清朝修的,为了体现自己的正统,自然要贬低起义军;而弘光政权和义军有不共戴天之仇(杀父),自然要美化自己的父亲以表现自己的正统;至于民间流传的炖汤,则应该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明朝腐朽统治的唾弃和对贵族阶级搜刮民脂民膏的痛恨

无论如何,福王的结局一定是死没错了,只是死法各有不同

虽然出土的文献和正史中均记载福王朱常洵是仅仅被处死,并没有做成肉汤;但我更相信屌丝李的确是给朱常洵炖了的!要知道,李自成所代表的破产农民阶级,已经和大明王朝站在了对立面,且一路高歌猛进,此时如果将福王剁成肉酱,制成肉汤,不仅能够饱餐一顿,还能够鼓舞士气,何乐而不为呢?

更何况,这是一个搜刮民脂民膏的明朝王爷,也是一个明朝皇族中举足轻重的人物,自然要利用一切舆论,来为自己的前进之路做铺垫不是吗?

所以,炖了就炖了,没炖也无关痛痒,反正明朝的灭亡是必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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