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暴力討債6人幫”全部獲刑

4月12日,茶陵縣人民法院對羅某承等6人涉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最高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茶陵“暴力討債6人幫”全部獲刑

經庭審查明,被告人羅某承先後組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典當有限公司等平臺,專門從事放高利貸業務。為獲取高額利息,羅某承糾集被告人羅某華、胡某、向某、羅某儉、符某波等人多次採取毆打、滋擾、糾纏、恐嚇、限制人身自由、堵企業大門等手段向借貸人收取高利貸,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影響他人的生活秩序,擾亂經濟和社會秩序,情節惡劣。

茶陵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羅某承、羅某華等的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羅某承是糾集者,系主犯。經院審委會討論決定,對被告人羅某承等6人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至5年6個月不等的刑期。

茶陵“暴力討債6人幫”全部獲刑

株洲日報 記者/沈全華 通訊員/徐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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