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深夜家中抓賊,致賊心臟病死亡,被指過失殺人,遭索賠81萬,你怎麼看?

東昇華弟


看到這個標題不禁使我想到三十多年前發生在我老家的一件入室盜竊殺人案。場面及其悲慘,令人髮指。

小偷朱某入室盜竊時被剛好到家的女主人陳某碰了個正著。於是朱某歹意頓生,他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用鐵錘向女主人連錘數下,致使陳某當場死亡,後朱某還滅絕人性的用刀挖了陳某的兩隻眼睛。

據說人死之前瞳孔裡會留下最後見過人的影子,朱某怕犯事,就挖去受害人兩隻眼睛,傷心病狂,死有餘辜!

一個本來非常幸福的家庭被小偷害的家破人亡,看著陳某還不到一歲的孩子趴在媽媽冰冷的身體上哭著要奶喝,在場所有的人都失聲痛哭,大家都罵小偷該千刀萬剮。

警方經過180天的大力偵查案件終於破獲了,朱某被抓獲歸案。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後,在我們鄉召開萬人大會,公開審理並槍決了殺人犯朱某。

朱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告慰了受害人陳某的亡靈,可活著的家人永遠生活在失去親人的陰影中。不久陳某的大女兒因承受不了母親的突然離世也投河自盡了,好端端的一個家瞬間毀了,罪魁禍首就是小偷。

看到這裡,大家有沒有咬牙切齒的感覺,是不是覺得小偷可恨,有沒有一種得而誅之的衝動。

小偷這個社會的毒瘤危害性非常大。他們小到偷人錢財,大到傷害受害者的生命,不可饒恕。

醫院是小偷最常出入作案的場所,每個去醫院就醫的人都會帶著錢,在醫院偷竊小偷的成功率很高。殊不知他們偷竊成功了,可害慘了受害人,有的真的是搶救生命的救命錢啊,由於被偷了而延誤了搶救導致死亡的事例時有發生。這樣的慘劇跟小偷親手殺人有區別嗎?

回到題主的問題上,小偷因為在盜竊的過程中犯心臟病而死亡,家屬要求賠償,著實讓人鄙視,換位思考,假如死亡的是被盜人家屬呢,人家豈不是飛來橫禍。

雖然小偷的生命該得到尊重,沒有人剝奪他生命的權利,但究起根源還是小偷自己的責任,你不去侵犯別人,別人何來的正當防衛,防衛過當?你的死亡全是你咎由自取。我想法律與情理髮生衝突時法官會做出公平的判決,不會任由小偷家屬信口雌黃的。我相信,為了維護社會的安定團結,法律終究會站在正義的一方!





舊時青笙


法律和人情,是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

2018年7月10日23時許,在廣西桂林市李鳳英家,其丈夫陳定和兒子陳可在自家裝雞蛋的時候,發現陌生人黃某躲在自己家中,便懷疑是小偷,雙方發生撕扯,陳定在控制住黃某得同時讓兒子報警,警方來到時發現黃某呼吸薄弱,醫護人員到達時宣佈黃某已無生命體徵。後經相關部門鑑定:死者黃某符合胸腹部受到擠壓及心臟病導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障礙而死亡。後陳定被依法刑事拘留後取保候審。2019年2月28日,陳定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提起公訴。黃某家屬要求陳定賠償81萬元人民幣。





這則新聞因為嫌疑人近期被提起公訴而再次進入大眾視野。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會支持陳定,畢竟小偷闖入的是他家,在自己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的時候沒有人會無動於衷,更何況,時間、地點、人物都在表明自身收到了侵犯,陳定的行為是一個正常人的反應,而且他在控制黃某的同時讓兒子打電話報警,也是一個明智之舉。


但是,萬萬沒有想到,這個黃某身患心臟病,而這次的撕扯和陳定的控制直接導致了他的死亡。讓原本簡單明瞭的案件變得複雜起來,法律的矛頭也發生了反轉。陳定從受害人變成了犯罪嫌疑人,戲劇性的結果讓人始料未及,不僅陳定一家人接受不了,就連社會大眾也紛紛現在陳定這一邊,認為黃某咎由自取。



法律的無情往往讓人情的溫暖顯得蒼白無力,伴隨著陳定的是刑事拘留、取保候審、提起公訴、審判宣判。黃某的行為在其生命終結的那一刻已經不需再負任何責任,而陳定的行為還有待於法律的審判。

這起案件不管是故意傷害罪也好,過失致人死亡罪也好,又或是防衛過當也罷,最終的結果還是要以法院的判決為準。我們希望是最好的結果,在維護法律的尊嚴的同時能夠將人情的溫暖滲透其中,因為法律的最終目的還是要懲惡楊善的,大家說對不對。



東昇華弟


這個小偷夠敬業的,在身患疾病的情況下仍然出來工作,其精神令人欽佩!反觀主家,則不懂待客之道,發現小偷後應該讓兒子:去,趕快給大哥沏壺好茶,老婆,你還楞著幹什麼?還不趕緊去炒幾個好菜?待會兒我和大哥整兩口兒!喲,大哥,怎麼在坐便器上坐著呢?哦,便秘了,我去給您拿開塞露。您先拉著,我這就給您準備紅包,待會兒您吃飽喝好,拿著紅包,我送您到樓下,什麼?一定得送,我不是怕您下樓萬一崴一下腳,再把我起訴了,這我可擔待不起!得嘞,您走好啊,歡迎下次再來!


用戶1982448977604


正觀 側觀 立體觀 都是中國社會病根痛源 被攻蠻心 夷入侵 沒有傳承的惡殘毒雜交蠻夷本性文化………資本主義 金錢 物質………掌握 控制 駕馭 死亡科學,科技,技術,電力,智能,速度,方便,捷徑,惰性,墜落,沉淪,專業 宣傳 播汙 渲染各種類坑髒 醜陋 畸形 邪惡 扭曲 齷齪 歪賤骨頭 惡殘毒蠻夷本性 至殘好奇心 至廢新鮮感 刺激蠻夷冒險精神 挖掘 開拓 展寬 闊大 深遠 延伸 成長 壯大 各個人道領域各種類生命惰性貪婪弱點 墜落慾望缺陷 享受沉淪缺點…………無下限 打亂 破壞 催殘 消磨 損耗 浪費 動搖 殺傷 中國 國風………社會各個人道領域各種風氣…………學校教育…………家庭家底…………個人道生命運行規律 節奏 根基 質量 安 全健康發展方位方向…………省略 蠻夷本性 片面 冰山一角的九牛一毛


地球中華炎黃龍魂力量


主人深夜家中抓賊,致賊心臟病死亡,被指過失殺人,遭索賠81萬,你怎麼看?

看到這個標題,我就很生氣。這年頭,賊的膽子怎麼這麼大呢?心理素質還那麼差,身體更是差得沒邊兒,賊的臉面也讓你丟光了。就這身體和心理素質,就老老實實的在家得了,別出來害人了。



家中有人都敢偷,並且是在深夜。然後我就去百度上一搜索,結果,這竟然是真事兒。

大概經過是這樣的:2018年7月10日那天深夜,一賊潛入陳某家的廁所裡,被發現,繼而扭打在一起,主家要報警,賊威脅不讓報警。因賊是慣犯有前科且有吸毒、賭博等惡性!結果,賊死。

然,公安鑑定書對主家不利!主家是外地人在當地做生意。住的房子是租來的。下圖是網上公開的鑑定書。



最終主家被檢察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行中,我們不便評價,千萬不要用所謂的道德或者輿論來干涉法院的判決,我相信法院會公平的判決!

這件事給我們的啟發:得饒人處且饒人,與人方便與己方便。

那怕對方是殺人犯,由國家法律管著呢,你沒有任何權利去剝奪另外一個人的生命。正當防衛超出了必要的限度,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最後我還想說一句話,道德的底線是法律,我相信法律的判決不會突破道德的底線。此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小小天一閣


這是...這是去碰瓷的吧,在家裡抓個賊還抓出這樣的事找誰說理去呀.

相比而言我覺得美國的更加人性化,家裡進賊,在私闖私人領域被打死都是咎由自取.這本身就是對自身私人領域和人生安全的保護.

有個問題值得我們思考,這樣的判決是不是讓那些賊更加有恃無恐,試想以後賊進了別人家裡偷東西,被發現,只需要大聲說你別亂來,我有心臟病,你要是抓我,我心臟病發作,賠死你,你最好放我走,不然你吃不了兜著走,你說好不好笑.

我覺得對於這樣的事情就應該判處無罪,既然選擇了做賊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到底,生死無論,難道我在面對家裡的時候還要手下留情,那誰來保障我家人的安全!


我要在這撒個歡


小偷進入了私人場所,他就應該想到後果!一旦陌生人進入他人私人場所,就極大可能對主人造成人身安全!正當防衛一點都不過!他偷東西你阻止最後自己心臟病發就屬於活該自找的!難道還眼睜睜看著他偷?!那誰還工作都做小偷了!如果在阻止小偷犯罪過程中自己受傷了呢!有多少入室強姦犯開始都是偷東西,然後覺得主人好欺負進而發展強姦的!!在美國一旦陌生人進入私人場所打死也不為過,社會在發展就會出現很多不一樣的怪事,小偷進入別人家偷東西內一刻就已經觸犯法律,已經犯罪你已經威脅到他人安全,小偷的生死就已經和他人無關,都是自己造成的,家屬還去告別人真是可笑


呦嘫之雨彡


荒唐! “賊嚇死” 還要受害人吃官司 “賠錢” “賊死的光榮正氣” ;這“賊” 要不要 “立碑” 表彰、讓人們效仿,這做賊的、也做出了榜樣。

如是笑話、一掠而過,是真的、我們的人身財產安全,讓人擔憂啊!以後生活中遇到此事,如何應對? “是” 撥打110、還是讓賊作案安全撤離、消聲逆跡,這樣的結局、一幅強盜狠行的畫面,定會展現到世人面前。


切隨風9


這個吧,希望大家不要被標題所迷惑。索賠81萬是死者家屬的一廂情願,法律不會支持的。

死者家屬的想法是盜竊有罪但罪不致死,現在盜竊者死亡了,事主就應該賠償死者。

事主的表示是願意賠償五萬元給死者。這個與死者的家屬所要求的數額有相當的差距,所以一時僵持不下,只能等法院的判決了。

作為旁觀者的我們需要思考的是如果遇到相同的事,我們怎麼辦?

法律是支持入室盜竊的嗎?應該不是。那麼被入室盜竊還要賠錢給盜竊者符合法理人情嗎?如果法律支持了死者家屬,那麼其他人在面對入室盜竊時應該怎麼辦?

入室盜竊和大街上偷竊不同,對居民的危害與威脅多了幾個量級,危險性也更大,是否需要先問清楚入室盜竊者有沒有各種危及生命的疾病在反抗或抓捕?


風神翼龍12


我只能說這個小偷的家屬做人無底線,臉皮厚的槓槓的。判案的人員也是讓人服了,這樣後還讓我們怎麼相信有正當防衛這一說。深更半夜半夜跑到別人家偷東西,主人抓小偷被定性為過失致人死亡,還要賠償鉅額賠償金,看來這以後抓小偷有風險哪,看到小偷還是躲得遠遠的吧!


廣西桂林的56歲的陳定在晚上11點多發展自家倉庫抓闖入了陌生人黃蘭。陳定認為黃蘭是來偷東西的小偷,於是和兒子一起抓住黃蘭,不想黃蘭有心臟病,在被抓時心臟病發作死亡。隨後,陳定被廣西省桂林市象山區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黃蘭家屬更是提出來81萬的賠償要求。

小偷都已經跑到家裡來偷東西了,還不允許家人抓小偷,抓小偷怎麼了?難道以後我們看到小偷潛入家裡,還要像祖宗一樣供著,給小偷端茶倒水洗水果,小偷想要什麼趕緊幫著找,否則一不小心小偷死在家裡那不賠的更多嗎。這起案件中,小偷家屬的是非觀還真的顛覆了大家的三觀了。偷盜有理,死亡無罪可賠錢,這都成了什麼邏輯?黃蘭是一個有著偷竊前科,還有吸毒史和賭博史的人渣,他家更是當地有名的困難戶,小偷家屬不會是想通過這起案件來脫貧致富吧,我看真應該把這一家不要臉,好吃懶做的人都抓了才行。

對於案件的進展我們拭目以待,相信法律正義會給陳定一個公正的判斷。畢竟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相比違法行為更應該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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