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参与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 一精神文明办主任获刑

据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消息,近日,九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原主任周金平因受贿罪获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周金平利用担任江西省星子县(现为庐山市)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庐山温泉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第一书记、星子县工业园党工委第一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接、工程增量认定、施工协调、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2.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周金平将所得赃款全部退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金平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2.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周金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周金平家属的退赃行为可视为被告人周金平的退赃行为,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周金平配合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多面人生》,悔罪表现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周金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1月,周金平被双开。

通报称,周金平多次与他人串供,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长期参与迷信活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次公车私用。

此外,他在全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期间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安排工作谋取利益。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利,违规在单位报销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出具虚假报告,严重损害政府利益等。

“周金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丧失理想信念,对党纪国法不知敬畏,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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