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謠:精神分裂症的“臨床治癒”就是“完全治癒、完全正常”了?

毋庸諱言,精神病問題已經成為一個公共議題。

在過去的幾十年裡,全世界的精神疾病負擔逐年且顯著增加,部分原因是社會老齡化以及更多兒童進入青春期,然而沒有一個國家投入了足夠的力量來解決這個問題。

沒有任何其他的人類健康問題像精神健康問題一樣被忽視,全球精神健康形勢極為嚴峻。

闢謠:精神分裂症的“臨床治癒”就是“完全治癒、完全正常”了?

精神分裂症患者自畫像

在我國,1982年和1993年進行了兩次大樣本的精神障礙流行病學調查,目的就是了解一下,我國到底有多少精神疾病患者。2005年,費立鵬教授進行了相當於中國的第三次調查。如今,北京大學第六醫院黃悅勤教授完成了最近的一次精神障礙流行病學調查。

結果顯示: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礙30天患病率為0.61%;也就是精神分裂症患者估計達到850萬人,而全世界這一數字為2300萬人。


闢謠:精神分裂症的“臨床治癒”就是“完全治癒、完全正常”了?

形式嚴峻

在許多國家,患有精神分裂症等常見精神疾病的人經常遇到人權受嚴重侵犯的情況——包括被強制戴鐐銬、虐待和監禁等。直至今日,至少在我國也能找到這樣的個例,讓人痛心。

就精神病人治療現狀來看,形勢不容樂觀。究其原因,一方面,目前我國精神衛生服務資源嚴重短缺且分佈不均,醫護力量薄弱。另一方面,精神疾病是個慢性疾病,需要長期的維持治療,甚至終身治療,對於治癒,確實是個很難的事情。


那麼我們會到今天的主題上:精神分裂治癒就是停止胡說、安靜了?——非也!!!

闢謠:精神分裂症的“臨床治癒”就是“完全治癒、完全正常”了?

標準的“核桃仁”,標準的“思維”

闢謠重要證據一:”臨床治癒”和老百姓說的“完全治癒”有大區別!

從醫學角度上講,只要表面症狀消失便是治癒(臨床治癒),所需費用和時間較少;而根治(痊癒)則是徹底斬除體內致病源,治標又治本,日後絕無復發的可能。兩者存在質的區別。一般有的病可以治癒,如肺炎;而有的病,如糖尿病只能說治好,不能說治癒。

臨床治癒,通常可以理解為病症消失了,機體恢復治療前的水平或者狀態。但是沒有從根上解決問題。完全治癒,通常可以理解為病症消失了,而且引起病症的根源得到徹底清除,避免了今後再次復發的可能。

再舉個例子,切除闌尾,使闌尾炎得到根治,永不復發。打針吃藥使這次重感冒得到了治癒,但是杜絕不了以後還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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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癒

精神分裂症是一種很頑固的精神病。病因未明,重性損傷,且首發於青壯年期。臨床上往往表現為症狀各異的綜合徵,涉及感知覺、思維、情感和行為等多方面的障礙,精神活動的不協調。患病後,呈反覆發作、加重或惡化,部分患者最終出現衰退和精神殘疾。當然,即便如此,有的患者經過治療後也可保持痊癒或基本痊癒狀態。


闢謠重要證據二:迴歸社會才是我們真正意義的“完全治癒”!

幫助病情嚴重的精神疾病患者恢復健康,除了不再“心迷茫”“思紊亂”,讓他們順利地返回到原來崗位或狀態,這是精神衛生工作者的心願,也應該是我們說的真正意義上的“痊癒”。

闢謠:精神分裂症的“臨床治癒”就是“完全治癒、完全正常”了?

迴歸社會

不幸的是,這些善良願望在執行過程中常常會受到許多非醫學因素干擾。

由於無知,有人把精神疾病患者的異常表現當作思想問題,對出院的精神疾病患者採取不友好的態度;有的人甚至拒絕接受所有出院患者;這些歧視性的態度, 對精神疾病患者適應社會是非常大的障礙。這些障礙是非醫學問題, 這些問題加大了精神疾病患者適應社會的難度, 同時,因為被冷漠和排外,加大了病人復發的風險。


闢謠後,想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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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號召

由於疾病原因, 出院的精神疾病患者也許曾經有過一些不妥當的行為, 但是這些都是疾病的表現, 而且患者本人就是疾病的直接受害者, 他們也是沒辦法。

精神疾病患者是病人而不是罪犯, 他們只是暫時地離開了他們的生活環境 。

我們呼籲,確保精神病人不會被剝奪基本人權,包括就業、教育和其他核心生活經歷,希望他們不要離開社會。


參考文獻:

1.廖海金. 迴歸社會是對精神病人最好的醫治. 光明日報. 2015.

2.趙西丁. 日本的臨床治癒標準. 中國麻風雜誌.1989.5(1):54.

3.羅小年. 對"迴歸社會"的置疑. 臨床精神醫學雜誌. 2008.18(4):281.

4.李維國, 王向東. 新版《臨床疾病診斷依據治癒好轉標準》簡介. 解放軍醫院管理雜誌. 1998. 5(3):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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