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綜合服務平臺發票抵扣勾選時的注意事項

增值稅綜合服務平臺發票抵扣勾選時的注意事項

1.請關注抵扣勾選功能界面的當前稅款所屬期和申報截至日期,您勾選的發票將歸屬於當前稅款所屬期;

2.異常發票(發票狀態為已作廢、已失控、已紅衝等,管理狀態為非正常)不能進行勾選操作;

3.對於勾選為抵扣的發票,默認是全額抵扣,如實際情況為不全額申報抵扣,您可自行調整有效抵扣稅額,已勾選的發票,支持撤銷勾選。

4.每個數款所屬期可以進行多次勾選與撤銷勾選操作;

5.掃描認證的發票默認勾選為抵扣,並支持撤銷勾選操作,再次勾選時將屬於當前稅款所屬期;

6.“抵扣勾選統計”功能支持對當前稅款所屬期勾選數據的統計,並支持對歷史屬期統計數據的查詢及認證明細數據的導出;

7.在申報期內,在“抵扣勾選統計”模塊進行申請統計,系統將鎖定當期的勾選操作;如需繼續勾選發票,可在撤銷統計成功後繼續進行發票勾選或撤銷勾選操作;

8.在申報期內,如已完成當前稅款所屬期發票的勾選操作,您需要在“抵扣勾選統計”功能中進行簽名確認操作;

9.如已取得的發票在發票抵扣勾選時查詢不到,請前往進項發票查詢模塊進行查詢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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