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騙保"千萬不能做,代價高到超乎你的想象

有這樣一則案例:王某的車出了一點故障,自己修理的話需要一筆不菲的修理費,因此王某夫妻想出了一個歪招,故意製造出一個"車禍"現場,申請保險理賠,成功獲賠六萬餘元。誰知後來,王某自己對此事洋洋得意,在外吹噓時說漏了嘴,被人匿名舉報了;因為騙保,王某被該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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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除了這種交通事故騙保,還有醫保騙保等,凡是有保險就可能有騙保行為,無論是社會保險還是商業保險中都可能會存在一些騙保的現象。無論是騙社會保險還是騙商業保險,騙保人都應該付出代價;比如我國《社會保險法》中第88條就規定了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兩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騙保不僅僅會受到罰金這樣的處罰,在我國《保險法》第176條規定中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進行保險詐騙活動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而在《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中第27條規定,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者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騙保不僅僅是罰點款就解決的事情,這已經涉及到了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

注意:

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應該追究責任呢?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中第56條規定,進行保險詐騙活動,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訴。可見,隨隨便便一場騙保的金額就已經能夠達到立案追訴的條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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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規定,被判定為保險詐騙罪的,輕則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涉案金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騙保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法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兩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注意:

騙保往往涉及到的不只是個人,有的人作為他人保險的受益人,甚至會通過傷害他人、侵害他人權益的方式來達到自己獲得保險理賠的目的。比如作為他人的保險受益人,殺害他人從而獲得保險賠償。這種因為騙保而對他人的財產權及人身權造成傷害的,可就不是簡單的保險詐騙罪了,而是數罪併罰,比如故意殺人罪及保險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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