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排名第一的酷刑是什么呢?

密探零零发


客观来说,酷刑是很难分出第一第二的。说个国外的“老鼠刑”吧。

(周星驰电影也有“老鼠刑”)

在漫长的中世纪欧洲,封建领主们的酷刑手段花样繁多,有一些还很有“观赏性”。老鼠刑的方式很特殊,就是把犯人绑在大大的长凳上,手脚都固定结实了。

然后扒开犯人的上衣,用一个铁笼子或者铁桶倒扣在肚皮上,中间不留任何空袭。准备几只或者十几只老鼠,放在里面。饥饿的老鼠逃不出去,就会啃咬犯人的肚子……

用铁笼子的话,能看清里面的情况,视觉上比较刺激。但是,一般都用一个铁桶。因为老鼠要不是特别饥饿,是不会啃人的肚皮的。所以,放一个铁桶,然后在桶的上面放一些燃烧的木炭,不断的加热。

随着桶内的温度越来越高,老鼠就会四处乱撞,咚咚作响。实在受不了了,它们就会发疯一样啃咬犯人肚皮,甚至钻进肚子里,寻找出路。


而整个过程,犯人都是清醒的,在不断的痛苦哀号中,慢的可能要几个小时才会绝望的死去——想象一下,肚皮上爬满老鼠的感觉。

(用火烤铁桶,让老鼠疯狂)

实际上,老鼠一旦尝试过了血腥,也会变得更加疯狂。这种心里的巨大恐惧,能让犯人在死前就完全崩溃。

更恐怖的是,老鼠刑是可以“量身定制”的。

正常来说,放在肚皮上是因为这里可以直接啃咬进肚子里,观赏性最强。但是有些施刑者不满足于此,可能会制作一些小一点的笼子,扣在犯人身体的其他部位,比如脸上……


其实人类对老鼠是有着天生恐惧感的,这种酷刑所造成的心理上的震撼,应该是其他酷刑无法比肩的。

老鼠刑还有一种更加残忍的,那就是把犯人扔进一个封闭的小房间里,然后放进去一大群饥饿的老鼠。在黑暗之中,老鼠会不顾一切的啃咬犯人。当然,犯人也会反抗,甚至会反过来咬死老鼠。

但是,老鼠的数量众多,最终会战胜犯人,一点点的把他啃咬而死。这个过程虽然施刑者看不见,但是凄惨的叫声,一定能让很多人听到。

说真的,单是写下这段文字,都觉得毛骨悚然,脊背发凉。


七追风


历史上排名第一的酷刑,我能想到的就是“穿刺刑”。

莫言的小说《檀香刑》里面记载了一种刑罚,用檀香木削成剑的形状,然后放到香油里面去煮,直到木剑变得顺滑柔韧。行刑的时候把檀香木剑从犯人的肛门插入,然后用木锤不停锤打,由于木剑经过特殊处理变得光滑柔韧,行刑的人只要经验丰富就可以避开重要器官,最后犯人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状态下活了一段时间后才痛苦死去。

檀香刑只是在莫言的小说里出现,中国历史上并没有类似的刑罚,不过中世纪的欧洲却有一种“穿刺刑”,与檀香刑非常相似。

吸血鬼与“穿刺刑”

喜欢看吸血鬼电影的人对“德古拉伯爵”这个名字一定不会陌生,因为他可以算是历史上最经典的吸血鬼形象,而且德古拉伯爵几乎就成了吸血鬼的代名词。这个活跃于恐怖小说里的人物其实在历史上是有原型的,他就是中世纪瓦拉几亚公国的大公弗拉德三世。

公元1436年的时候,弗拉德三世的父亲弗拉德二世当上了瓦拉几亚(罗马尼亚中西部地区的古称)的大公,但由于实力不强,一直被奥斯曼帝国压制,为了不被灭掉,只能把弗拉德三世和另一个小儿子送到奥斯曼帝国去做人质。后来弗拉德二世被人暗杀,他的长子米尔恰二世也遭难,土耳其人就把弗拉德三世拥立为瓦拉几亚的大公。

弗拉德三世上台后并不顺利,中欧地区的其他盟国对于弗拉德三世上台很不满意,还派兵前来攻打。很快,瓦拉几亚就被击败了,弗拉德三世也逃亡到了摩尔多瓦。几年后,弗拉德三世在匈雅提的帮助下重新夺回瓦拉几亚大公的王位,并摆脱了奥斯曼帝国的统治。

可能是在奥斯曼帝国当人质的惨痛经历,也可能是亡国之后一悲惨经历,重回故土的弗拉德三世变得非常残暴,只要被他俘虏的土耳其士兵都会被处于酷刑,其中最为残忍的就是“穿刺刑”。

他命人制作了很多削尖的木桩,上面涂上油脂,然后用这根木桩穿透俘虏的身体,有些从肛门穿入,从口中或者胸口穿出,而有些则是直接从胸腹部穿插而过。这些被穿刺的俘虏并没有马上毙命,而是痛苦地在烂泥中爬行,弗拉德三世则在看台上一边品尝着美食,一边观赏着俘虏痛苦的挣扎。

据说弗拉德三世用这种穿刺刑的次数在2万—30万次,如此残暴的行为令人发指,后人也把他说成是喜欢喝人血的怪物。弗拉德三世死后,他的传说被作家布莱姆·斯托克写成了小说,就是经典的《德古拉》,可以说是吸血鬼小说的开山之祖,里面的德古拉伯爵就是弗拉德三世。


水煮汗青


古代酷刑类别较多,残忍至极的有凌迟、剥皮、骑木驴、铁莲花等等,但要论最残忍,我觉得排第一的是剥皮之刑。



剥皮之刑,元朝之前有史料记载的只有剥人面皮。第一次有记载的剥完整人皮是在元初。当时忽必烈诛杀了一名叫阿合马的大臣。

元兵在抄阿合马家时,在他爱妾引柱的屋里发现了两张完整的人气。士兵问她用途,她回答说“巫术之用”。

杀人无数的忽必烈听闻后,都觉得这女人太过残忍。为了惩罚他们,忽必烈下令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参与的四个人全部剥了皮。

明朝初年,朱元璋十分憎恨贪官,于是立法规定:“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的枭首示众、剥皮楦草。”于是剥皮之刑在明朝被滥用。

将这种酷刑发挥到极致的是张献忠和大清。张献忠十分残忍,对于异己分子通通施以剥皮,他手下也由此造就了一批酷刑高手,其中最著名的一个人叫孙可望。

永历六年,张献忠授意孙可望诈降南明,在南明,孙可望剥了不少人皮。其中有一位是弹劾孙可望滥用酷刑的御史李如月。

李如月被行刑时,孙可望先从其后脖颈开刀,顺着脊背往下到肛门割一道缝,然后把皮肤向两侧撕裂,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肉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

为了增加李如月的痛苦时间,到此孙可望便停止了行刑。不过李如月真是一条汉子,还大呼“凉快”,并大骂孙可望。

第二天上午,孙可望接着行刑。他先从臀部向四肢开刀,接着砍断李如月四肢,再将皮翻到前胸。然后沿着前胸向头部剥去。


这个时候,李如月的骂声越来越弱,至颈部时骂声停止,李如月气绝身亡。

剥完皮后,孙可望令人把皮扔在石灰里,处理好血渍后,再填上稻草,保持人形,然后以针线缝合,并挂在城楼示众。

后来孙可望投降了满清,因为他在出卖南明的情报上,立了大功,所以被封为义王。同时他把“剥皮”的手艺也带给了满清,并成了清朝十大酷刑之首。

由于满清对汉族实行残酷统治,无数人为此遭了殃。在太平天国运动中,剥皮之刑就被大量使用到“反叛分子”身上。



花木童说史


我认为古代最折磨人的酷刑是一种叫“水滴石穿”的刑法,这种刑法是商纣王发明的,听到纣王的名字大家是不是也能感受到他的残酷了。很多人听到这个词很难跟酷刑联想到一起,不过这确实是一种极端残忍的酷刑。大概的方式是让犯人做到椅子上把头固定住,每天好吃好喝的对待。但是头顶有一个容器很像现代的漏斗,不过漏斗嘴很小小到每天只能滴出几百滴水。这些水一点一点的滴到犯人的头上开始还没有感觉但慢慢的水开始侵蚀皮肤滴入骨头大脑,就跟水滴石穿的意思差不多。慢慢的让犯人在极度痛苦的刑法中死去。后来也有改良,在水中放入细沙加快的行刑的速度。




聚影


我国古代不乏酷刑,诸如炮烙、腰斩、凌迟、剥皮等酷刑,想必大家更是耳熟能详。不过,要说排名第一的酷刑是哪个,就其残忍度而言,上面所提及的几个酷刑,对比于下面所要说的那项酷刑,那也还是差了点。这便是纣王所发明的酷刑——滴水刑

滴水刑是何原理?

滴水刑的原理其实很简单,就四个字:”水滴石穿“。也就是,通过将犯人的额头固定住,然后不断在其额头上滴水,直到把犯人的头击穿为止......

那么,为什么认为滴水刑是最残忍的?

因为,这可是受苦时间最长,也是过程最惨不忍睹的一种酷刑!

据传,纣王有一次在宫中散步,一位给他奉茶的奴仆不小心把一滴水滴到了纣王的袍子之上。那位奴仆被吓得当即匍匐在地,请求纣王的宽恕。

谁知,当时纣王不但没有勃然大怒,反而微笑着对奴仆说:”放心,我是不会以刀剑加于你身的。但你给我的水,我会加倍赐还给你!“说完纣王便命人将那名奴仆带下去。当时,奴仆还以为自己逃过一劫,可不曾想象到,其实一项极为残酷的刑罚正等着他。

之后,那名奴仆的头被固定在一个受刑台上,但仍能保留四肢的自由活动。但其头顶则被硬木板阻挡,够不到自己的头部。在奴仆的头顶悬了一水桶,桶底有一小孔。此后,水滴便不间断的从小孔里一滴、一滴、一滴的往犯人的头顶上滴。在此期间,受刑的这位奴仆还可以享受专人喂食的服务。于此以来,奴仆光躺着不用干活,还管吃,虽然头顶总是湿漉漉的不太自在。但这样的生活,看起来还是蛮爽的。

可过了一段时间,这么奴仆就不这么想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那名奴仆头顶的皮开始被水泡掉,之后是肉被泡烂,再往后就是到骨头,最后连骨头也慢慢被水滴一滴、一滴的击穿。从一开始痒痒的感觉,逐渐转为因为皮肉腐烂而因此的剧痛,再到水滴滴入头脑内触及神经所引起的种种刺痛......

而这个过程,可不是持续一两天,而是十天,甚至几十天之久。最终,让这名奴仆在无限的痛苦折磨下,悲惨死去!



这些历史要读


大家好,我是司徒,听我聊历史,关注我不迷路。

古代惩治犯人或者逼供我们就会想到用酷刑,相信看过这些古装剧的人应该些许有一点了解的,这些刑法极为的残忍,听上去就会让人觉得毛骨悚然,更别说是施行起来了。那古代有哪些刑罚呢?

我们熟知的酷刑就有车裂、凌迟、斩首、腰斩、剥皮等等。听起来就让人不寒而栗,闻风丧胆。这个在我们今天都是觉得不可理喻的,但是在古代却是司空见惯的,古代就是等级制度,越是活在底层的老百姓越来没有人权,只能任由宰割。但是在古代,身体上的刑罚不过是受些皮肉之苦,最残酷的刑罚便是让你的身体和精神上都备受折磨。

排名第一的酷刑是髡刑

髡刑在古代并不常见,它起源于西周时期,在王公贵族中如果有人犯了宫刑,就以髡取代,也就是把他的头剃光并且还剃光胡须,目的就是以此来侮辱受刑之人的人格。有人可能认为这种刑罚算得了什么呢?在我们现在还巴不得把胡须什么剃光,但是在古代却是不一样得。古人提倡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他们把自己得头发和胡须看的比自己得生命还要重要得。一般受到这种刑罚得人不仅是要在大庭广众之下丢尽颜面,还要手所有人得指指点点,这对受刑罚之人得精神上绝对是无比得折磨。,然后这样的人是一般不会苟活于世的,这样尊严没有,命也是没有了,这种刑罚就是让你日日夜夜良心和精神上去谴责自己,比那些身体上的刑罚更让人痛苦。

清朝的时候

当年在清军入关以后,多尔衮颁布了剃发易服的命令,还有“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说法。对于百姓而言,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朝代的更替,改朝换代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因为多尔衮的剃发之令让他们奋起反抗。毕竟封建的思想和观念早已身早已深入人心,,嘉定三屠、扬州十日都是血淋淋的代价。

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封建思想也是被根除,再21世纪的文明社会,这种酷刑看上去实在是太残忍,感谢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是美好的。


司徒历史


人类对付人类总有许多“奇思妙想”的酷刑,对于罪犯、政敌亦或是有私怨的普通人,他们都会无所不用其极,在将人处死之前,会利用各种手段来折磨犯人,经过几千年的演化,牢房之中的酷刑也被发挥到了极致。

先来说一个我国古代最严酷的刑罚吧,像审讯犯人时常使用的老虎凳、辣椒水在酷刑中根本就排不上号,相比于车裂、凌迟、剥皮实草这些酷刑,老虎凳显然是属于比较“温和”的一种。这些酷刑都比较残忍,要说选出一个排名第一的还真难以抉择,在我看来,那就勉强把“人彘”算作第一酷刑吧。

人彘这种酷刑何时发明的已经无从考究,但在我国西汉初年,这种酷刑便被吕后发扬光大,为了打击自己的情敌戚夫人,刘邦这边刚刚咽气,吕后就迫不及待的将戚夫人抓起来,以此发泄自己胸中多年的怨气。



可怜的戚夫人被人强行按住,砍掉了四肢,用水银灌进耳朵里使其失聪,再挖出两只眼睛,割掉舌头,灌入哑药,割掉耳朵和鼻子,再把头发和眉毛全部剃掉。最后把戚夫人装进一口大缸中,丢进厕所,戚夫人痛不欲生,但没有任何可以表达疼痛的方式,在大缸中惨烈的等待死亡。

要说吕后真乃是蛇蝎心肠,用最严酷的刑罚对付自己的情敌,而且还让儿子汉惠帝前往参观,当汉惠帝得知大缸中的人彘是戚夫人的时候,当即吓得脸色苍白,他对自己的母亲失望透顶,从此一蹶不振,没过几年就在母亲的淫威下郁郁而终。

而相对于中国,外国人的酷刑也丝毫不逊色,他们整人的办法也是一套一套的,诸如十字架刑、铜牛刑、水泥鞋刑在外国人的眼里都是臭名昭著的刑罚,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刺刑。

刺刑的发明者就是15世纪罗马尼亚臭名昭著的伯爵弗拉德,人送外号“刺穿王”、“吸血鬼”。此人暴虐无常,残忍至极,对付反对他的臣民和别国的俘虏无所不用其极,在多年的“探索”中,弗拉德找到了一种既可以严惩罪犯又能供自己享乐的酷刑。


弗拉德命人大肆砍伐直径大约为30公分的树木,在一个广场中,把这些木桩埋进土里,出土的一头削得尖尖的,然后就把犯人带进刑场,让犯人坐在尖尖的木桩上,利用犯人的自身重力慢慢往下滑……

一般木桩会从犯人的肛门穿入,但穿进去的速度异常缓慢,整个过程也许会持续三天三夜,直到从犯人的嘴部穿出来为止。

犯人如果身体状况较差,可能在中途就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这也算比较幸运,如果身体状态好,就只能痛苦的等待死亡,而且连休克的状况都不会出现。


弗拉德坐在台上,簇拥着美女饮酒作乐,还不时的拍手叫好,简直是泯灭人性,一旦在作战中被他俘虏,战俘们几乎都逃不出这种厄运,据统计,仅仅被弗拉德用此酷刑整死的犯人就达到20000人之多,难怪在欧洲一提到弗拉德的名字连小孩都吓得不敢哭泣,后来吸血鬼就是以他为原型而创作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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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仔学史


说到“酷刑”,估计大家首先想到的应该是身体会受到强烈的痛苦和摧残。但是今天我们要聊的这种酷刑比较另类,受刑者的身体不会感到疼痛,但精神却倍受摧残,这到底是什么样的酷刑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统治者们为了能够长时间的维护自己的政权,会对那些作乱犯上的臣民,或是犯了十恶不赦的罪犯施以严刑酷法。我们熟知的酷刑就有车裂、凌迟、斩首、腰斩、剥皮等等。听起来就让人不寒而栗,闻风丧胆。



在今天看来,这些酷刑都极不人道,但在古代却是司空见惯的事。历朝历代死于酷刑之人不计其数,以严酷著称的商鞅到最后不也是受了车裂之刑。以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在这些酷刑中,凌迟应该算是最残忍的了吧!在古代它也是统治者们最喜欢用的刑罚,几乎每个朝代都在沿用,直到清末才被废除。

古话说的好“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如果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难道还怕你以死相要挟吗?所以说死刑其实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死比死了还要难受,此种刑法就是传说中的髡(kūn)刑。



髡刑在古代的朝代中使用的并不多,到了东汉以后就被废除了。髡刑最早起源于西周时期,在王公贵族中如果有人犯了宫刑,就以髡取代,也就是把他的头剃光并且还剃光胡须,目的就是以此来侮辱受刑之人的人格。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剃头剃胡子也算是酷刑啊?要知道,在古代,受传统的影响,向来就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之说,人们视头发胡须比自己的生命还要珍贵。如果我们设想一下,在古代受到髡刑的人处在那样的大环境下,他在精神上受到的打击有多么沉重,而且还要受到周围人的反感和仇视。受刑之人在那样一个世俗的社会里会被认为是大不孝的行为,为世人所不容,带来的后果也比凌迟更加残酷。所以,当时蔑称受此刑之人为“髡人”。



所以,对于髡刑的实施,一般都是非常的谨慎,如果不是罪大恶极之人,领导者不会轻易判其髡刑,因为这等于是葬送了这个人一切希望。对于受髡刑之人来说,他们宁愿被凌迟也不愿意受这般侮辱,而且还被视为对列祖列宗大不敬,还要被子孙后代瞧不起。

在三国时期,曹操命令军队行军过程中不许践踏农民的田地,违者杀无赦。巧的是曹操的坐骑由于惊喜失控,踩踏了田地里的禾苗。为了严肃军纪,曹操把自己的头发割掉了一小捋来以代自己的头,算是给将士们一个交代。可见,在古代人们视头发与头一样重要。



要说这剃发,最有名的还要属清朝。当年在清军入关以后,多尔衮颁布了剃发易服的命令,还有“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说法。可见,在那个时候,人的头发和头是同等地位的。对老百姓来说,更朝换代似乎也是很正常的事,服从新的统治者也不是什么耻辱的事,至于谁当皇帝对于老百姓来说其实都一个样。

可是,清军入关很长一段时间里,为什么百姓纷纷起来反抗清廷,其主要原因还不是“剃发”惹的祸。百姓为了能够保住自己的头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嘉定三屠、扬州十日都告诉我们,为了民族尊严和传统文化,无数的生命为此作出了抗争和牺牲。


因此,髡刑是从最根本上击溃犯人,用传统思想瓦解他们的精神与信仰。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越来越小,髡刑在现在看来也不在是一种刑罚了,并且也渐渐地偏离了初衷,因此髡刑也慢慢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么一来,对付那些罪大恶极的人也只有凌迟这样的酷刑才能狗起到震慑的作用了。


大史官


欢迎打开历史宝藏。


说起古代的第一酷刑,其实不难发现。

最痛苦的刑法,多是针对最为罪大恶极的人。

中国古代有一个说法,叫“十恶不赦”。

这十类罪犯,是不可饶恕的,具体有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这十宗大罪。

历代统治者对于这样的恶罪,都是不能轻饶的。

清代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集大成时期,刑罚也是如此,在大清如果谁敢谋反,谋逆或者强盗这些十恶之罪,“凡反逆案犯,不分首从,共谋者凌迟处死,十六岁以上同居男子斩决,十五岁以下男子及女性家属罚没功臣之家为奴。凌迟犯子孙实系不知情者可免死,但均解交内务府阉割,发新疆为奴,十岁以下幼童亦监禁至十一岁时阉割。”

由此可知,最严厉的处罚,还是凌迟。

咒骂一个恶人,经常会说:不得好死!

凌迟就是让人不得好死,生不如死的一个肉刑,俗称千刀万剐。

相对于斩首这种痛快的死法,凌迟真的是太痛苦了。

犯人被捆绑手脚,拴在柱子上,刽子手用锋利的尖刀,先从胸部肉开始割,一刀一刀,先左后右,然后再割胳膊上的肉,再割大腿上的肉,最后将四肢砍掉,再补上最后的致命一刀——砍头。

要知道,身上肉被一刀一刀割掉的时候,人还是活着的。甚至有更绝的做法,为了防止犯人痛晕,还要给犯人喂食人参汤进补,让犯人好好享受这种恐惧和绝望。

太残暴了。

厉害的刽子手,能够割上几百刀,犯人还在活着。由此可知其痛苦。

袁崇焕是被崇祯皇帝凌迟处死的,石达开最后被凌迟处死,等等。

由此可知,中国古代的第一残酷刑法,非凌迟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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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宝藏


在我国的古代不缺各种酷刑,什么凌迟、车裂等满清十大酷刑大名鼎鼎,令人毛骨悚然。而我们今天所说的酷刑在历史上只用过一次,它才是我国历史上排名第一的酷刑,并且用在了天下第一大汉奸的身上,也算物尽所用了。

在古代历史上,有幸享受这一酷刑的人真可谓是一个罪大恶极之徒,汉人对他恨之入骨。在清初,他提出了“剃发易服”政策,就此带来了一场腥风血雨。就是因为他这个数典忘祖的小人,使无数的汉人死在满清的屠刀之下,更使我大汉民族的男子拖了将近三百年的辫子,实乃罪大恶极之徒。

他就是孙之獬,本是明朝的臣子,但在清军入关后,投降清廷,甘心做满清的走狗。更是为了实现清廷对汉人的彻底征服,而献出了“剃发易服”的毒计。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无数的汉人死在了满清的屠刀下,汉人对其恨之入骨。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而孙之獬的报应很快也就到。

后来,孙之獬因为被弹劾,在他刚回到山东家后,就遇到了农民起义,而他很不幸地被俘获了。面对孙之獬臭名昭著的大汉奸,起义的百姓先将其全身用钢针扎满针孔,然后拿猪毛将其插满全身,并且将他的嘴也缝上,他全身奇疼无比,但又叫不出来,真的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能一点点地慢慢失去神志。

当然,这还没有完,在孙之獬奄奄一息时,再将其凌迟处死。而最后他的家人也因为他而全部命丧黄泉,这就是做汉奸的下场,可谓罪有应得。各位,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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