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哪些民国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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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讲一讲发生在民国时期的东北的一件传奇案例,营口坠龙事件。

我们知道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龙象征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只有皇帝才配穿龙袍,真命天子,九五之尊,龙也代表英雄豪杰,“金鳞岂非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这是龙美好寓意的一面,但是另一方面,龙也是邪恶的化身,屠龙少年的民间故事,说的就是一个少年苦练本领,最后打败恶龙,为乡亲们报仇。但是不管怎么说,目前主流的观点是,龙这种生物,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中国的龙是古人结合了鱼、鳄、蛇、猪、马、牛等动物,和云雾、雷电、虹霓等自然天象模糊集合而产生的一种神物。但是1934年,在东北,却发生了一件奇异的“营口坠龙”事件,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虚无缥缈的龙,竟然真的出现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 龙困浅滩

营口指的是辽宁省营口市,地处辽河入海口附近。1934年8月8日,在营口发现了一具与传说中的龙极相似的骨骼。这一事件被《盛京时报》刊登,8月14日一个水产高级中学校教授在报上发表了他的研究,认为这是一种蛟类生物,因夏天降雨过多,回流入河,浅搁苇塘泥中,因而干涸致死。

二 龙遨天际

如果事情是这样,那就没有什么传奇可言。毕竟这种事件也见怪不鲜,在海边,很多大型鲸鱼经常被海浪冲到海边,搁浅回不去了。但是,营口坠龙事件离奇的地方就在于,在此前不久,很多人宣称在营口上空活龙翻云覆雨的景象。

据营口几个老人回忆,他们在7月下旬某个下午5时左右,看到营口市造纸厂方向的天空有一条“龙”:

“也就是15秒左右的时间,当时是阴天,那条‘龙’是灰色,在云中动弹,动作和蛇一样,和现在画上画的一样,头如牛头,头上两只角,是直的,嘴上有胡须,两个长须,大眼睛凸出,身长大约10多米,身上有鳞,四只爪,和现在的鳄鱼爪一样,尾巴像鲤鱼尾巴。”

但是这个说法的真实性有待商榷,毕竟离地面最近的积雨云也有2500米,在2500米外,人的肉眼是不能看到像胡须、鳞爪这些细节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那一天,在营口的不同地区,确实有许多人看到了在云中的一条“活物”。

而在更早一些的时候,即7月上旬,有人称在地上见到了这条“活龙”,据目击者回忆,龙是活的,方头大眼,身体为灰白色,蜷伏在地,尾巴能卷,腹部处有两个爪子。为避免暴晒,人们还给这条龙打了凉棚,打来水给它浇身。然后,在连降几日暴雨之后,这条龙又消失了。

坠龙事件的高潮发生在8月上旬,据《盛京时报》报道,8月8日,有个农民在据入海口20公里左右的芦苇荡中发现了一条龙,“那龙眼睛半睁不睁,尾巴回过来绻着,两爪子在前边。龙离开水后变得干巴,都要生蛆架势。"此时这条龙还没死,但也奄奄一息了。两天后,这条龙再次被发现,不过是这次是在据入海口10公里处发现的,而且已经死了,身体已经腐化,发出阵阵难闻的气味。马上,营口市伪政府(日据时期)组织人力,将这具庞大的尸骸分解运回,光鳞片就装了两大框,摆在西海关前空场上按原状摆放任人参观。当时许多人从各地赶来,想一睹“龙颜”,甚至出现到营口的火车票一票难求的现象。

三 真相到底是什么

那么,整条坠龙到底是什么生物呢?

早些年,CCTV栏目组、大连自然博物馆等都对这段材料进行了研究,并且得出了尽量符合科学解释的结论,他们认为,这条所谓的“龙”,很可能是生活在黄海海域的幼年须鲸,被潮水带到岸上搁浅,让人误以为是“龙”。

不过仔细一想,就会发现这个解释漏洞百出。第一,须鲸必须在水里才能活动,第一次目击的地点是在距出海口20公里处,第二次则是距出海口10公里处,在不借助外力的情况下,须鲸在岸上是不可能移动这么远的;第二,如果说龙在云中遨游这件事确实有争议,但是在地面上,几次目击后,目击者都反应这条“龙”有腹部两个爪子,这是最大的特点,明显与须鲸不符;第三,在8月14号《盛京时报》刊登的版块上,有个水产学教授判断这是一种“蛟类生物”,这个结论并没有在当时引起很大异议,这就很说明问题了。许多人都见过“龙”的尸体,这些人中不乏有长期出海打鱼的渔民,对鲸鱼并不陌生,如果这条“龙”真的是鲸鱼,怎么会没人反对。

所以,是鲸鱼的可能性微乎及微,那么,到底是什么呢?从目击者描述上来看,有鳞有爪,头上还有两只带叉的犄角,这与传说中龙的形象十分接近了。也许,龙并不是古人想象出来的,而是真的存在的一种生物,也说不定。如果那副龙骨骸还在的话,就可以用现代的DNA技术来准确判断这到底是何种生物,可惜龙骨骸已经在战乱中丢失了,我们也只能在各种资料、记录中去猜测了。


一卷青史


民国“红楼”命案,一般都是因为红色的外观或者和历史的“红色”搭上关系,但今天要扒的这栋“红楼”不仅是因为外观,还因为在其中曾发生过诡异的人命事件,以血色的“红”而命名。这座“红楼”已经有百余年的历史了,也就是说是在民国建立的年份左右建造的,现在作为历史建筑对外开放。

这起案件大概就是红楼的地下室里的一间房间里发生了命案,死者是在红楼中的工作的人员,颈部大动脉被割开,地上、房间的墙壁上到处都是血迹,但奇怪的是这些血迹不是喷射状溅将上去的,而是像从墙壁里渗出来的,被发现时仍未干涸凝固,死状也十分诡异,小腿、手肘等关节外翻。尸检发现尸体的关节尽断,内脏也全都破裂。那照我们现代的经验,这种状态只有坠楼的情况才会出现,但是当时那间地下室的层高根本不可能发生。并且,死者是楼内的文职人员,没人知道他为什么会去地下室。

案件的唯一线索就是守夜的大爷曾经看见过一个 穿旗袍的女子出现在楼道里,没看到正脸,但是除了这位证人之外,没有人再看见过她,大爷因为当晚的命案神情有些恍惚,无法判断其证词真伪。

后来,因为没有任何线索,到现在该案件的状态都是“未结案”。

红楼的样子:




山河的岁月


那我就先回答个叭施剑翘为父报仇案

施剑翘,原名施谷兰,是原山东军务帮办施从滨之女。1925年,孙传芳为扩大势力范围领兵北犯,施从滨奉山东督办张宗昌之命迎头截击。

施从滨因孤军深入,在皖北固镇兵败被俘,孙传芳不顾周围人求情,违背不杀俘虏的规矩,用钝刀将其割头杀害于安徽蚌埠车站,暴尸三天,悬首七日。施剑翘时年20岁,悲愤之余,立誓血债血偿。

如何报仇?手刃仇人对她来说简直难如登天。最初,她只能依靠男人。她先是把报仇的希望寄托在堂兄施中诚身上,后来,官至烟台警备司令的施中诚逐渐消淡了复仇的念头,个性刚烈的施剑翘毅然决然地与堂兄断绝关系。

之后,施剑翘与山西军阀阎锡山部下的谍报股长施靖公结婚,唯一的条件是,帮她报仇。婚后,她为他生了两个儿子,施靖公却迟迟不履行报仇的诺言。1935年初,她再次要求报仇被拒绝后,绝望的施剑翘带着两个儿子不辞而别。

是时,距离父亲被害已整整十年,一天夜晚她仰望星空,吟了一首诗,“翘首望明月,拔剑问青天”,从此,她易名“剑翘”,放足练枪,开始了一个人的复仇之路。

1935年11月13日下午3时,施剑翘事先打听到孙传芳到清修院“诵经”,于是跟随而进。先是坐在后排,后借故到了坐在前一排的孙传芳的右后方,当即照准孙的背后,开了一枪,孙立即倒在椅子的扶手上。施剑翘又向孙的后脑和背后开了两枪,孙当场毙命。

孙传芳被刺后,施剑翘将数十张事先准备好的《告国人书》及传单撒向众人,高声大喊:“我是施剑翘,为报父仇,打死孙传芳,一人做事一人当,决不牵连任何人。你们可以带我到警察局去自首。”看旁人无人出声,便自己打电话给警察局自首。

施剑翘被羁押后,11月25日,天津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施剑翘刺杀一案,12月16日,天津地方法院以“诉字第622号刑事判决书”对施剑翘枪杀孙传芳一案做出判决,判处施剑翘有期徒刑十年。

经冯玉祥、李烈钧等人活动,迫于公众舆论等社会各方压力,南京国民政府于1936年10月14日将施剑翘特赦释放。


长河的历史


那时候我的祖先过着三妻四妾的生活,只有正妻的姓氏可以进入家谱。正妻一人主宰家事,老公回家都得乖乖地服从,因为是门当户对的贵族女孩。侧妻两个仅次于正妻,但是死后不能进家谱。小妾四名,基本上就是比使唤丫头地位高!管理使唤丫头的。


用户9552885125178


清东陵盗宝案、庐山刺蒋案、唐绍仪被刺案,杨永泰遇刺案,永和金号官劫案,临城劫车绑票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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