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物業服務企業參與小區防疫可獲在管戶數每戶10元/月補助

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南國都市報海口2月19日消息(記者 姚皓)2月19日,海南省住建廳聯合海南省財政廳發佈《關於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做好住宅小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將對物業服務企業給予財政補助,對參與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在管戶數每戶10元/月的標準補助給企業。

其中,補助時間為2月份和3月份,補助資金由省級和市縣財政按照5:5的比例分擔。《通知》要求全省各市縣要及時做好小區數量統計以及具體分配方案,落實縣級配套資金,確保在5個工作日內將補助資金髮放到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補助資金管理,專款專用,確保用於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相關支出。

《通知》還指出,物業服務企業和小區防疫物資將納入全省防疫物資統籌分配範圍,通過集中配發、特許優先購買等方式,充分保障物業防疫物資供應;對不配合物業開展小區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政府相關執法部門要及時主動依法嚴肅處置,將支持和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協助做好小區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對小區車輛、人員出入登記、體溫檢測、人員篩查,加強小區環境衛生管理和消殺,規範快遞、送餐、代購等後勤服務行為,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對小區樓宇和人員實施封閉、隔離管理等。

《通知》要求,各市縣、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各項支持措施,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共渡難關,供水、供電、供氣相關單位在物業服務企業水、電、氣費繳交方面要嚴格執行緩繳有關政策,切實幫助企業緩解運行壓力。

積極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有序復工用工。挖掘本省勞動力資源,解決物業服務企業用工缺口問題。各市縣按照分區分級的疫情防控要求,創造有利條件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和人員有序復工用工。需採取必要隔離措施的,要根據企業需要最大限度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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