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一个人什么都做不了时,他就成了作家


毛姆:一个人什么都做不了时,他就成了作家


我今年开始老老实实阅读小说,并不是说我返老还童,对文学重新产生某种青春期时期的狂热情绪,当然也不是削发明志,多读点小说,谋点技巧,要玩出几十万字的意识流小说。而是工作时间太紧张了,读书时间越来越少,从去年年底开始,选择开始大面积阅读小说,主要原因是阅读小说相对不用太费神费脑。

选择阅读毛姆的《刀锋》没有其他什么特殊原因,主要是顺序排列到毛姆了。我读书向来不自设门槛,古今中外,死去的,活着的,耄耋人之,90后少女的作品均读。我阅读小说脾性一贯如此,无好坏。一部作品读完了,能不能引起我和这个小说对话很重要。

毛姆:一个人什么都做不了时,他就成了作家

毛姆主动跳出来和自己的小说对话,早就有了一个很时髦很高深的玩意,叫元小说。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马原就玩过毛姆式的叙事手法,一再声称自己讲述的故事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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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你的菜,只有读了才知道 之前看到过《刀锋》不断被黑过,我最无法忍受的就是那些冒称内行、自称行家的那帮玩意儿,作家的作品不读,就满嘴冒泡,说某某作家是三流、四流作家,动不动就说某某作品格调不高。随便翻几下就高调宣称读过了,怎么了怎么了。

有的人一大把年纪了,对书的感悟和摘录,搞得还像青春期的小屁孩。你发言的唯一理由,就是扎扎实实把作品读完了。其他均属表演性质的扯淡。

《刀锋》多么烂,不是我关心的,毛姆是几流作家也不是我关心的。我关心的是,小说里维特根斯坦的原型拉里奇怪状态,非常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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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的贴切是多重的,一是符合维特根斯坦的秉性,尽管毛姆声称讲述的故事都是听到的真事,一个小说家通过小说能把一个人与众不同个性刻画得如此鲜明,问问当代中国作家,有几个达到这个功夫?大都一男一女一台戏二人转就能整到几十万字,千人一面;二是符合我的审美旨趣,生在当世,又和世界格格不入,加缪是这种疏离生活叙事的高手。

我并不是说毛姆有多么高明,《刀锋》怎么无与伦比,而是读完小说我有表达的冲动。

实际上很多据说牛逼的小说,我读完一点表达欲望都没有,很明显,不是好坏的问题,是否是我的菜很重要。比如我喜欢吃猪大肠、腰子,有味道,很多人不喜欢,说是垃圾食品,但谁也挡不住我兴高采烈地吞咽。如果我很有名,推荐别人吃猪大肠、腰子,是不是在害人?因为的确会导致胆固醇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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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不喜欢昆德拉的小说,无法忍受他装腔作势的叙事方式。喜欢马尔克斯,但总觉得马尔克斯被中国当代文学高估了,叙事花哨,永远读不到我喜欢的福克纳和加缪的味道。如果我很有名望,我说了这句话,是不是就有人跟着说,昆德拉的小说是垃圾,马尔克斯不值一读?其实不是这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阅读口味,是否是你的菜,只有读了才知道,不要瞎听别人忽悠。尤其要警惕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推荐书目,适合自己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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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有才,喜欢有才的女人是很恐怖的 在人物出场上,毛姆是刻薄的,几乎每一个人都给来一幅带有缺陷的漫画。

布拉巴宗:除掉耳朵旁边和后颈有一圈黑鬓发外,头秃得就像只鸡蛋,满脸红光,看去就像要裂成一大堆臭汗一样,骨碌碌的乌眼珠,多肉的嘴唇,厚厚的下巴。伊莎贝尔是漂亮的妞儿,也挡不住毛姆的调侃:人秀气,不过胖一点。索菲:脸长得很有趣,鼻尖微翘,人瘦,胸部几乎像男孩子一样平坦。

格雷:人看上去很粗野,毫不修饰,鼻子短而扁,多肉的嘴唇。格雷的爹马图林:一张红红的脸,满是肉,大下巴,眼睛比儿子小,不那样蓝,极其狡猾。在法国的两个美国女人:艾略特送那两个可怜的满脸脂粉的美国贱货出门回来。房东:如果不是因为门牙少掉两颗,她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憔悴。妓女苏珊:短身材,长胳膊长腿,动作笨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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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妓女苏珊,17岁苏珊被一个画家勾引,和画家同居了,一年后,被甩,和另外一个画家同居,搬家时,连出租车都没叫,就把箱子搬过去了。

但这个老年画家娶了一个有钱的寡妇,又和一个年轻的画家同居了,但觉得这个画家没有进步,重复自己。和一个雕塑家混在一起,但苏珊毅然和雕塑家分手,苏珊的理由是:你没有才气,最好回到本国去开个杂货店。

后来才认识一个商人,不同另一个人发生永久性关系,遇到中意的男人,不拒绝和他睡觉,但决不让男人在自己的公寓里过夜。最终,苏珊也成为了一个画家。这说明,艺术圈古今中外都很乱,一个有才的男人难道就适合和妓女调情?我觉得一个男人,可以有权,有钱,长得帅,都容易被女人爱上,但千万别有才,喜欢有才的女人是很恐怖的,那么,生活将糟糕透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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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 “你知道,一个人什么都做不了时,他就成了作家。”这句话在《刀锋》的小说中给我的印象极深,充满了调侃和反讽,这句话同时和拉里古怪的个性相吻合。

拉里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无所事事,是一个没有出息的小青年,虽然他和伊莎贝尔很相爱,似乎是互补型的,拉里内向,不爱说话,伊莎贝尔是外向型的。

毛姆在小说中很自然勾勒出两人差异:伊莎贝尔觉得拉里极端没有出息,她要和拉里结婚,逼迫拉里去挣钱,说要生孩子,要参加舞会,要参加宴会,要打高尔夫和骑马,要穿好衣服。拉里告诉她,他读了笛卡尔和斯宾诺莎,拉里说,所有这些全都是无聊的玩意儿,它不会使你有什么出息的,你就不会为了一个梦想而抛弃我。但拉里态度坚决:我不能,这我来说等于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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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等于出卖我的灵魂。伊莎贝尔退还了订婚戒指,嫁给了格雷。伊莎贝尔的选择是对的,拉里的选择是对的,因为不是同一个林子的鸟,唱不成一个调。 “哦,别找这样麻烦了,你知道在巴黎打一个电话多么困难,而且我们的电话常常出毛病。”拉里一直以自己理解方式和众人若即若离。

毛姆借拉里的口诠释这种价值观:多年前,当我还年轻的时候,我认识一个医生,而且是一个很不错的医生,可是他并不开业。他许多年来都埋头在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里,每隔一段很长时间,就写一大本既不象科学又不象哲学的书,由于没有人要看,只好自费印了出来。他在逝世前写了四五本这样的书,没有任何价值。……当你决定离开常轨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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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苏珊称拉里是一个怪人,将永远不理解他。当初苏珊落难时,拉里救助了她,苏珊差点爱上了拉里,主动勾引了拉里。完事后,拉里旁若无人在读书。小说中,毛姆让苏珊评价了拉里一下,基本把这个与世界格格不入的男人疏离状态非常形象地勾勒出来,苏珊说:“我感到需要时,自己就到他的房间去,爬上床。他始终都很好。总之,他也有人类天性中的那些本能,但是,他就像一个心不在焉的人忘记吃饭一样,你只要给他烧一顿好饭,他也能吃得有滋有味的。”

拉里最终散尽财产,“拉里已经如他自愿的那样,藏身在那片喧嚣激荡的人海中了;而这片人海又是被那么多的矛盾利益困扰着,那样迷失在世界的混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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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轨迹,不同的归宿 尽管毛姆有点油腔滑调的,比如《刀锋》,尖酸刻薄,一副老不正经的痞子味,但是毛姆想要说的东西,我看很多人未必能读得出来,毛姆非常生动刻画了几个个性、生活方式完全不同的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宿。

特行独立而又善良的拉里,热心但又善于投机钻营的艾略特,美丽、开朗又处心积虑的伊莎贝尔,遭遇家庭重大变故、自甘堕落的索菲,混迹艺术圈的妓女苏珊。

不是每个人都能当财政部长,也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当歌唱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轨迹,不同的归宿。放浪形骸的索菲被割喉致死、苏菲修成正果嫁给商人、拉里散尽财产消匿于城市的人流中,都是他们的归宿,不能用成功学和政治学的模板强制他们的生活,死亡和退出都是人类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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