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朋友圈“賣口罩”,男子騙取他人17萬餘元,獲刑五年

疫情防控期間,口罩、消毒液等防護物資供不應求,一些不法分子為此起了歹心,打著“賣口罩”的旗號實施詐騙。

2月25日上午,江門市江海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防疫期間借“賣口罩”實施詐騙的案件,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該案是江海區首宗涉疫情刑事案件。

據檢察機關指控:2020年2月6日至2月15日,“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袁某利用群眾需求大量口罩等防護物資的機會,在沒有銷售貨源、無法供貨的情況下,在微信朋友圈發佈有大量口罩等防護物資銷售的虛假信息。期間騙取多名被告人錢款共計176350元。

江海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袁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防疫物資的名義,詐騙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據悉, 疫情防控期間,江海法院提前組織刑庭法官開展對疫情防控法律問題研究,強化溝通協調,保障訴訟權利,加強宣傳教育,注重辦案安全,為依法從嚴從快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奠定良好的基礎。轄區涉疫情案件破獲後,江海法院加強和政法部門溝通協調,積極做好銜接工作。隨後,立即開通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辦理的“綠色通道”。

2月21日下午,江海法院收到江海檢察院移送立案的材料,2月25日上午,江海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開庭並當庭宣判上述案件,從立案至審結僅僅用了兩個工作日的時間。

新快報訊 記者李紅雲 通訊員黃妙姿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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