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股票賬戶藏70萬鉅款,網絡查控“老賴”現原形

證券賬戶不僅有某上市公司股票5萬股,還存有70萬元現金,卻想藏匿證券賬戶逃避執行。可“老賴”這一招還是被執行法官發現,終被法院扣劃。今天,記者獲悉,鄭州航空港區法院通過“總對總”網絡查控平臺,查獲其證券賬戶藏有鉅款,趕赴杭州某證券公司,依法將執行案款13萬餘元進行了處置,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股票賬戶藏70萬鉅款,網絡查控“老賴”現原形

申請人朱某自2013年12月起開始向被執行人張某供應石料等建築材料,因雙方之間存在較多貨款糾葛,難以就貨款支付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為要回貨款,2017年7月,朱某將張某訴至鄭州航空港區法院。法院審理後最終判決,張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朱某貨款13萬餘元,並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並多次電話聯繫其本人,張某均消極回應,躲避履行債務。執行幹警通過全國執行網絡“總對總”查控系統和線下傳統查詢發現,張某名下雖然沒有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財產可供執行,但其持有某上市公司5萬股股票,市值大於13萬元,執行幹警立即對該股票進行了凍結。

9月14日,執行幹警趕赴杭州某證券公司,通過現場查詢,發現該證券賬戶內除了某上市公司的5萬股股票外,竟然還存有70餘萬元現金,鑑於此情況,通過和證券公司溝通,依法將執行案款13萬餘元進行了處置。

近年來,鄭州航空港實驗區法院不斷加強執行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積極用足用好執行查控措施,全力破解執行難題。在做好傳統的房產、車輛、銀行存款查控的基礎上,更加註重對債券、股票、基金等現代理財方式衍生出的財產進行查控,通過利用“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加大對被執行人財產的查控力度,織密打擊失信被執行人的天網,強制執行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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