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電動三輪車撞了,在醫院花了1萬多塊錢。起訴對方,開庭對方未出庭。申請執行,法院告知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這樣是不是就等於對方撞了人可以不用負債,撞了人可以就這麼算了,不拘留,啊犯法,就連賠償都不用,如果你是受害者,你會怎麼做 分享到: 閱讀更多 若相守卟離11789627 的文章 關鍵字: 出庭 財產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