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在縣城做公務員有哪些職場規則?只有身處其中的人才最清楚!

縣城的公務員,是龐大的公務員隊伍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而且,縣城的官場,有它很獨特的地方,如果你在縣城當公務員,有些“暗規則”你必須明白。

在縣城做公務員有哪些職場規則?只有身處其中的人才最清楚!

一、幹事兒靠的是感情。有人覺得,領導命令下屬,下屬服從命令,似乎是理所應當的,但在縣城並不是這樣,因為,下屬願意聽命令,有一個大前提,就是領導能夠在仕途上幫助你。但在縣城,領導職數本來就少,副科級就已經算是領導了,很多領導壓根就左右不了下屬的升遷,所以,下屬不聽領導命令,也幾乎不會有什麼損失。所以,領導命令下屬,靠的往往是個人感情,而不是職位高低。

二、權力大小跟職位高低關係不大。副縣長不一定比局長更有權,局長不一定比鎮長有權,冷門局的局長不一定比一些單位的科長有權,有些局長不一定有兩辦的秘書有權。但是,縣委書記和縣長是最有權的。

三、政府和各個單位之間,存在著博弈。有人總是認為,政府是一個統一的共同體,實際上,各級政府之間,政府和部門之間,也是有利益衝突的。最簡單的例子,某件事情必須要辦,但沒有明確規定應該如何辦,部門就會給政府打個報告,讓縣長或者副縣長籤個字,但是,很多時候,政府領導並不會籤這個字,而是會直接說,那就辦吧。實際上,這都是怕出了事之後擔責任。這也是政府效率低的一個重要原因。

四、副科級是個坎。在縣級,副科以上就叫領導職務,對於一般同志來講,提副科,是最難的一關,這一關過了,之後就會容易許多。但是依然有超過七成縣城公務員,一生也沒提個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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