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东营本周共有41名酒驾人员被实名曝光

东营本周共有41名酒驾人员被实名曝光

对以下驾驶人醉酒驾驶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

1.尹启健,驾驶证号:3713261984****5553,2020年1月3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0N861的车辆在郑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03.6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2.廉世学,驾驶证号:2301281977****0394,2020年1月7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9958D的车辆在北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3.43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3.陈 强,驾驶证号:3705021970****4470,2020年1月8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M3709的车辆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19.03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4.范纪龙,驾驶证号:3729291981****4274,2020年1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DP811的车辆在东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94.9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5.卓 祥,驾驶证号:4209821977****0012,2020年1月10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119AB的车辆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20.76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6.朱亚兰,驾驶证号:4115271989****352X,2020年1月13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795M3的车辆在绿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81.0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7.马小朋,驾驶证号:3705021985****2034,2020年1月13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111AW的车辆在沂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01.96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8.成如民,驾驶证号:3705231964****3317,2020年1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L0309的车辆在广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88.88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9.宋 波,驾驶证号:3705031971****2911,2019年11月2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6292X的车辆在河口区花园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79.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10.王岩峰,驾驶证号:3705031989****2219,2019年12月10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537D1的车辆在河口区海宁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60.62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1.吴广海,驾驶证号:3401041979****2558,2020年1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KC333的车辆在锦华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5.5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卢备军,身份证号:3705021967****4437,2020年1月10日驾驶无牌车辆在锦华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3.5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纪庆良,驾驶证号:3705021971****2032,2020年1月1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E5078的车辆在东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赵根元,身份证号:3705231955****4914,2020年1月15日驾驶无牌车辆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曹殿昕,驾驶证号:5102131966****0518,2020年1月1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L786X6的车辆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魏文兴,驾驶证号:3705231978****0317,2020年1月13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033U7的车辆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7.张振家,身份证号:3705021957****2031,2020年1月18日驾驶无牌车辆在东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8.胡爱民,驾驶证号:3705221966****2075,2020年1月1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BK716的车辆在潍坊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9.张守清,身份证号:3705021947****2812,2020年1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029312的电动三轮车在北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0.谭雪涛,驾驶证号:3707241982****1214,2020年1月11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PE669的车辆在东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1.李芝超,驾驶证号:3705021990****5612,2020年1月13日驾驶车牌号为鲁AC5H80的车辆在绿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8.8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2.翟玉峰,驾驶证号:3728241969****3799,2020年1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鲁G61245的车辆在河口区共青团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3.耿纪海,驾驶证号:3728271958****6717,2020年1月11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8N752的车辆在河口区共青团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4.董起业,驾驶证号:3723211978****855X,2020年1月12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22365的车辆在河口区共青团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5.毕宜良,驾驶证号:3705031976****2212,2020年1月11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AN678的车辆在河口区三义和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6.王海波,驾驶证号:3714811982****7232,2020年1月1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U5251的车辆在河口区海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7.梁连军,驾驶证号:3705031978****0933,2020年1月13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2677U的车辆在河口区三合村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8.刘文祥,身份证号:3705031960****1430,2020年1月10日驾驶无牌摩托在河口区海防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9.韩国温,身份证号:3705031954****1418,2020年1月13日驾驶无牌摩托在河口区三合村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0.刘光明,驾驶证号:3705021964****0051,2019年12月2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NG007的车辆在垦利区德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1.舒为东,驾驶证号:3705021965****1615,2019年12月22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228V5的车辆在垦利区明德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2.刘爱军,驾驶证号:3729281976****2013,2019年12月17日驾驶车牌号为鲁R786A2的车辆在垦利区德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3.胥风和,驾驶证号:3705211958****0418,2019年12月1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38779的车辆在垦利区明德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4.刘 春,驾驶证号:3705021969****163X,2019年12月12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3219D的车辆在垦利区井下立交桥北侧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5.孙连义,驾驶证号:3705031988****0936,2019年12月8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C636Y的车辆在垦利区明德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6.王同山,驾驶证号:3705211966****2416,2020年1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N5008的车辆在垦利区明德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7.李成领,身份证号:3729261977****6319,2020年1月1日驾驶车牌号为蒙D76H93的车辆在垦利区华丰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8.李金国,身份证号:3705221952****1310,2020年1月8日驾驶无牌车辆在垦利区利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9.韩志龙,身份证号:3714811968****0630,2020年1月2日驾驶无牌车辆在垦利区井下立交桥北侧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0.华明明,驾驶证号:3705211990****4414,2020年1月1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L8905的车辆在垦利区明德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沙成银,驾驶证号:3728301970****2438,2020年1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70C87的车辆在河口区和平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系二次饮酒后驾驶行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