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4 買了新房卻被開發商扣住購房合同,還要12萬才能“贖回”?

買了新房卻被開發商扣住購房合同,還要12萬才能“贖回”?

去年11月,長沙的肖小姐在錦天·金岸雅苑購買了一套住房,但直到現在,她都沒有拿到購房合同,不僅如此,開發商還向她索要一萬元的團購費,對此,肖小姐非常氣憤。

买了新房却被开发商扣住购房合同,还要12万才能“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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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一萬“團購費” 業主購房合同被扣

“一萬抵三萬” 套路深

肖小姐表示因為合同一式五份,明確規定,其中一份是屬於買方的,但是開發商就一直扣著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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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小姐告訴記者,自己是在11月購買的錦天·金岸雅苑樓盤的住房,她按照合同交納了首付款後,今年6月公積金貸款也辦理成功。

肖小姐說讓開發商給合同的時候,開發商說要貸款下來之後,合同才能給,貸款在今年6月份的時候就已經下來了,但是現在找開發商要合同,就要再交一萬塊錢。

在肖小姐與置業顧問的微信聊天記錄上,置業顧問表示,開發商讓他來向肖小姐催繳一萬塊錢,這筆錢的作用是讓肖小姐享受了“一萬抵三萬”的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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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小姐表示在購房之前,開放商有一個活動是“一萬抵三萬”,但是實際上這一萬塊錢是不包含在購房合同價裡的,當時並不知道。肖小姐按照合同約定交納了首付款,並向開發商提交了所有辦理貸款的相關資料,對於憑空多出的一萬塊錢,肖小姐非常納悶,並表示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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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小姐表示這個不是屬於本人的合同款項,不存在要交給開發商額外的費用。其他業主交了這一萬塊錢以後,開發商給其他業主開具的發票是一個什麼不知名的諮詢公司,開出的諮詢服務費的發票。

對於這樣不明不白的收費,肖小姐拒絕交納,營銷公司多次催交無果後,將肖小姐的購房合同扣留,今天,肖小姐再次聯繫置業顧問,要求取回自己的購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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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購費一再“變臉” 收費說辭業主氣憤

因為未收到肖小姐的一萬元費用,錦天·金岸雅苑的營銷公司就將肖小姐的購房合同扣留。那麼,這一萬塊錢究竟是團購費,還是諮詢服務費呢。記者今天和肖小姐一起來到了錦天·金岸雅苑的營銷中心,但置業顧問的說法又變了,肖小姐需要補交的是違約金,而且是12萬!

置業顧問表示肖小姐的合同現在不能給,要繳納一個12萬塊錢的違約金。肖小姐詢問是什麼違約金嗎,置業顧問卻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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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團購費到諮詢服務費,再變成違約金,對於營銷公司這樣一改再改的收費名目,肖小姐感到非常氣憤。

肖小姐表示首付款,去年籤合同前就已經全部交納完成了,然後貸款在今年的6月份就已經批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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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天·金岸雅苑的營銷負責人出面解釋這一萬塊錢是當時新浪網跟開發商之間特約的,特殊的一個獨家優惠金,一萬塊錢抵了她自己三萬塊錢的房款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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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經理表示,所有購買錦天·金岸雅苑的業主都交納了這一萬塊錢,而現在之所以向肖小姐索要12萬元的違約金,是因為她超過了合同約定時間提交辦理貸款的資料,但在今年6月份貸款辦理成功後,營銷中心都未曾提過12萬的違約金。

律師表示,按照《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開發商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標明的費用。如果開發商要求購房者在認購時,通過第三方交納類似相關費用,才能參與購房的操作,則存在捆綁銷售或變相加價的嫌疑。同時,扣留消費者購房合同的做法涉嫌侵權,目前,肖小姐已向長沙天心區住建部門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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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正 樹洞 審核 東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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