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一女二嫁”應該怎麼辦?

實際上就是“開發商”一房二賣,業內人士所說的“一女二嫁”,如果你是一個有女兒的父母,本來都訂好親了,男方給了10萬的彩禮了,突然有又一個相中了你的女兒,願意給20萬的彩禮。悔婚? 開發商這種耍流氓,玩套路的手段,讓人憤慨不已。

案情回顧

楊女士是上海人,祖籍在湖州,打算年老後回湖州養老,所以就在老家買了508平方的別墅,當時交定金籤認購書的時候價格是要700多萬,合計是一萬四千多一平,楊女士交完20萬的定金後,就趕著回上海開會,誰知沒過多久接到售樓處的電話,稱這套別墅有問題不能出售,結果第二天開發商又改口說別墅價格標錯了,700萬是之前已經賣掉的價格,現在已經漲到900萬了比之前的價格多漲了200萬。

開發商“一女二嫁”應該怎麼辦?


面對這種明顯的套路手段,你應該怎麼辦呢!!這是一房而賣的前兆,也就說開發商已經有了新的客戶,900萬拿下這個房子應該不成問題。如果700萬,賣給楊女士,對於開發商來說得不償失。

開發商“一女二嫁”應該怎麼辦?

開發商“一女二嫁”應該怎麼辦?​​

個人在法律和實際生活上去評析一下這個問題。站在楊女士的角度上去解決這個如此頻繁發生的社會問題的呢。

首先,政府應該加強房屋價格的管控,加大對房屋市場及開發商市場的監督,標準的買賣價格應經政府相關部門的核實和批准,避免開發商一房而賣,維護房價市場的穩定性。

其次,從實務審判來看,上海先前有過這種案例,個人之間的房屋買賣,當時買賣雙方已經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買方除了交了一部分定金外,而且交了一半的房款。在準備網籤的時候,賣方突然變卦,房屋價格上漲,不捨的賣了!買方將賣方訴之法院,返還雙倍定金的同時要求賣方進行差價補償,就是說你這個房子升了多少值,升的值歸我。房子我可以不要。最終法院支持了買方的請求。無論從情理還是法理這樣還說的過去。

最後合同法的一個黃金原則就是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就是鼓勵促進交易的發生,那我想面對這種問題的發生時,如果開房商不存在突發的違約情況下,就應當支持房屋買賣的發生,履行雙方約定的協議。只有這樣才能保護好當事人的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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