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朝时候有养老院和养济院,到了清朝的时候这些政策还有吗?

黑水冥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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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明朝时候有养老院和养济院,到了清朝的时候这些政策还有吗? 这个问题,以下纯属个人看法,如有偏颇欢迎指正!

老生常谈——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如果谈到中华民族最熟悉的传统美德,敬老肯定能排前列,而且敬老的美德或者说习惯自古以来就有,甚至很早就被列入了各个朝代的法律制度,如北魏时期规定如果犯人家里有老人需要俸养,那么是可以给这个犯人减刑的,再比如清代如果老人因为没人养老而自杀,那么他的儿子要以杀人罪处罚,中学学习的课文中有一篇摘自《礼记》的《大道之行也》中提到: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guān)、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

这部儒学典籍中把“老有所终”列为大道之行,可见古时候无论是法制还是儒学都把养老问题摆在很高的位置。

养老院始于南朝,关爱鳏寡孤独很早就有实际行动了

最早南朝时期梁武帝主持建立独孤院来收养老人、孤儿,这是开中华名族养老院制度先河,在古代战争、疾病、天灾都导致古人的死亡率很高,这也意味着会有很多的孤寡老人出现,即使是只负责他们的生存必须,对一个国家也绝不是一个不小的开支。无论梁武帝的功绩、名望如何,也不管他的独孤院最终施行成什么样,他的养老院制度也是值得让人赞颂的。之后唐朝出现的悲田院,宋朝出现的漏泽院都是独孤院的延续。

真正叫养济院的应该是从宋朝开始,不过当时大多还是民间的富豪官绅自发建立的而不是由官府设,如《宋史》的赵汝愚列传、儒林七,《金史》的刘敏行传中都有地方或民间自发组建养济院的记载,设立养济院的原因初衷实际各不相同,有的是为了提升地方治安,增进官员的声望,有的是为了解决重大灾害后的流民问题。

自元开始将养老制度提升到律令级别,看看元朝是怎么“写”民生工程的

《元史》食货志记载:

鳏寡孤独赈贷之制:世祖中统元年,首诏天下,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存之人,天民之无告者也,命所在官司,以粮赡之。。。。。。十九年,各路立养济院一所。

这应该是历史上将养济院制度写入律例的了,元朝对于养济院从法律上管控,规定老弱病残的没有生存能力的穷人,只要是没有触犯法律的都归养济院收养,如果该收养的不收养,不该收养的收养是要追究地方行政官员的责任的,还规定孤寡的老弱病残才能随便居住,而那些四肢健全的会安排培训教他谋生,有亲人的会给相应的路费让他回家或投奔亲戚。是不是有种让人颠覆元朝残暴形象的感觉呢?实际上这些都只是写在律令中的东西,至于实际施行成什么样子,也许只有天知道吧。

养老问题是大问题,历朝历代都不敢轻视

养老问题历来是大问题,我们国家以前讲究养儿防老,但是古时候天灾、疫病、战祸,都可能导致老人丧子成为孤家寡人,虽然古时候穷人没有什么退休的说法,但是他们很多没有土地,也没有其他的技艺可以谋生,一旦遇到外部因素,他们就很难生存,而这不是个例问题,是社会问题,所以无论是唐、宋、金、元,还是到明清都不敢忽视这个问题,毕竟谁都会老,即使自己不在那个没有谋生手段之列,但谁能保证不会倒霉呢,所以一旦让民众没有了归属,将会给朝廷带来很大的隐患。而明朝建立初期,刚刚结束和元朝、陈友谅的战争,势必导致了很多老人失去儿子,没人赡养,如果朱元璋不能好好的解决,是会失去民心的,所以他早早的命令全国各地设立孤老院,后来才官方的改为了养济院。

清朝大多延用的是明朝的制度。所以清朝也延续的养济院制度,抛开对清朝的偏见,其实清朝在养老这一块做的并不差,如康熙、乾隆、嘉庆三朝期间都曾举办过多次的千叟宴来表达尊老、敬老,其背后的目的我们不在这多说,归结于一点就是提升朝廷形象巩固民心。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到了清末朝廷负债的情况下,养济院的政策也没有完全停掉,要知道当时可是国防的舰队经费都停了,也不必拿现在的眼光讨论这两件事孰轻孰重,很明显在当时的朝廷认为养老很重要。


历史风物志


我国最早养老场所的雏形,出现在奴隶社会。据《礼记·王制》记载:“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这里的“序”和“学”就是夏商时代的最初养老机构,同时兼有教育下一代的职能。到了周朝,统治者也很注意对老人的照顾,养老机构也和夏商时代差不多!但是此时的养老机构主要针对于学识渊博的人,平民老百姓还是养儿防老。

元朝时期,汉朝刘秉忠在上书中建议“鳏寡孤独废疾者,宜设孤老院,给衣粮以为养”。忽必烈采纳了他的建议,下诏赈济天下鳏寡孤独废疾者。至元八年(1271)在各路(相当于今地、州市)设济众院一所,至元十九年各路立养济院一所,供给一定粮食和柴薪,还规定了收养的标准和操作过程。

明代初期,朱元璋下令全国各府县建立“养济院”和“惠民药局”。同时朱元璋规定: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人,可免除其一个儿子的所有徭役,而这个儿子要专职供养老人。到公元1480年,仅京城历年赡养的鳏寡孤独老人就有7500人左右。

清代延续明代养老院制度,先在京城设立普济堂,收养年老贫苦的人,并要求其它地方政府效仿。清朝乾隆年间,普济堂内老人每人每月供给粮食6斗,柴盐钱百文

尊老爱老是中国民族的优秀传统,希望我们在全社会树立起一种尊老、爱老、养老的风尚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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