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出租房屋應注意的問題

房東出租房屋應注意的問題

房東出租房屋應瞭解房屋不得出租的禁止性行為:屬於違法建築的;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權屬有爭議的;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東出租房屋應注意的問題

房東出租房屋應瞭解視同房屋租賃行為:房屋所有權人以提供房屋使用權為條件與他人合作、合資、聯營(包括承包經營)等經營,不參與管理,不承擔風險而獲取收益的;出租房屋內的營業場地、櫃檯使用權的;賓館、飯店、招待所改變旅館業使用性質,將房屋出租給他人作為非旅館業經營使用的。

房東出租房屋應注意的問題

房東出租房屋應瞭解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收回房屋的條件: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或者故意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擅自轉租、轉借他人或者擅自調換使用的;利用住宅房屋生產、儲存、經營汙染物或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拖欠房屋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其他違反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情形的。

房東出租房屋應注意的問題

房東出租房屋應瞭解登記備案制度: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租賃登記備案、註銷等手續。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書面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書及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租賃當事人的身份證或者其它的合法有效證件;出租共有房屋,須提供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出租委託代管的房屋,須提交委託人授權出租的證明;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轉租房屋應當簽訂轉租合同,並向租賃房屋所在地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房東出租房屋應注意的問題

房東出租房屋還應瞭解治安管理規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經審核符合《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出租條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

房東出租房屋違反《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處罰:出租人未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或者未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出租房屋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沒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罰款;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承租人的,處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罰款;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現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報告,或者發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的,責令停止出租,可以並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罰款;承租人將承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未按規定報告公安機關的,處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沒收物品,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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