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疫情後房屋質量會不會更差?

擔心:疫情後房屋質量會不會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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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和上海的一位地產朋友聊天,我問她2020還會不會考慮買房。


她的回答讓我十分意外:


“我在想,2020蓋出來的房子質量會不會更差。”


這場疫情,讓我們所有人的關注點都在疫情何時結束、企業會不會倒閉、樓市會不會崩塌上。


真的,這讓我們忘了疫情結束後可能發生的另一些危機。比如我朋友說的:

2020年開發商蓋出來的房子會不會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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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疫情後房屋質量會不會更差?


疫情下,除了超市、藥店等民生企業,其他行業的復工日期一次又一次的延期。


開發商的售樓處也不例外:關閉中。


這個階段企業要復工確實太難了。


1)復工必須提交申請,審核通過才可以。

2)外地員工回來需要先觀察14天,無法上班。

3)本地員工要求三天出一次門,只能間歇性的上班。

···


對於開發商來說復工時間更是嚴格,河南鄭州的要求是這樣的:


2月24日,房企網上銷售、中介銷售可復工。

3月2日,實體售樓部可復工。

3月16日,商品房建築工地可復工。


就算從現在開始,工地還需要等1個多月才可能動工。


不僅鄭州,全國其他城市的建築工地復工時間也大概率在3月中旬以後。


也就意味著,建築工地的復工時間比原本晚了1個月。


疫情結束後,開發商延期交付是大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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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能不能延期交付?


正常來說開發商如果延期交付是需要支付業主一定比例的賠償金(看看你的購房合同)。


但因為今年疫情的特殊情況,這種疫情可能會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如果是因為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期交付開發商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賠償責任。


開發商延期交付是可以理解的。


但對於開發商來說,延期交付的後果遠比我們想象中嚴重得多。


如果開發商沒有及時通知業主延期交付,儘量減輕業主的損失,開發商仍需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但最嚴重的並不是賠償金,而是延遲復工造成的開發商的預售節點延後,預售節點延後又會造成銷售節點延後,銷售節點延後再造成開發商的回款延後。


回款延後,才是對開發商最致命的後果。

不能回款,就無法償還到期債務。

不能回款,就沒有繼續拿地的現金流。


開發商短中長期都會造成重大影響。


04

所以,不用懷疑,疫情結束後開發商一定會傾盡全力做一件事:趕工。


誰能更快的蓋房,誰就能搶到賣房的先機,誰就能搶到回款的先機。


回款,能救命。


高週轉再一次成為了開發商的必然選擇:4個月賣樓,5個月回款,6個月現金流為正,8個月再投資。——還會再縮短嗎?


一位建築業人士曾對媒體透露,“現在的甲方,對工期的要求都非常高,為了加快進度,就只能24小時趕工。在建築過程中,尤其是混凝土,需要一定時間的凝固時間,可是,工期不允許啊,只能連軸快上了。另一個方面,現在的建設工程,雖然在國家的監管下,少了過去那種層層分包,但是甲方在價格上面壓扣的都很厲害,加之付款上面賬期較長,乙方按照要求去建設,在管理上稍不注意就會虧本,尤其是現在人員成本高企,材料價格又波動頻繁。在此情況下,怎麼辦呢?就只能在材料上去找利潤了。” (來自網絡)


你看,趕工的同時,開發商往往還有一個選擇:想盡一切辦法控制成本。


也就是所謂的一邊開源、一邊節流。


從2018、2019層出不窮的房屋維權事件中不難看出:趕工和壓縮成本是造成房屋質量問題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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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問題來了:復工後誰去監督控制成本的用料?誰去守護趕工時的房屋品質?


對於已經買了房子的人來說。

對於等著交完房結婚的人來說。

對於等著交完房讓孩子上學的人來說。

對於花大價錢買了改善住宅的人來說。


現在最應該擔心的恐怕不是要延期交付多久或者房價會不會跌那麼一丟丟,而是你最終拿到的房子質量是不是合格,能不能入住的問題。


從過去的維權情況來看,沒有誰能有利的監督和守護房屋的品質。


全憑開發商有沒有良心。


綠城房地產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李軍在2018年博鰲房地產論壇上說:“形勢逼著開發商進行快週轉、控成本、降標準,房屋質量也越來越差,明後年可能迎來中國房地產行業投訴和維權高峰期。”


李軍可能少算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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