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當“政策保鮮”應屆生遇上“新鮮”應屆生

一位全職二戰考研的2019屆畢業生留言,諮詢在沒有簽訂三方協議的情況下,是否可以重新改派變成應屆生。其實比起應屆生這個詞,劉老師更傾向於使用某某屆畢業生,雖然心裡也能感受到這類同學的求職困擾,但不得不澄清一下現狀。當2020屆遇上2019屆誰是應屆生,咱們聊聊吧。

觀點|當“政策保鮮”應屆生遇上“新鮮”應屆生


嚴謹的年齡界定

個人一直覺得應屆生這個定義不是特別嚴謹,用帶有年度界限的某某屆畢業生相對更妥當。就像說年齡一樣,“我今年22歲”該怎麼界定?是週歲還是虛歲?是虛一歲還是虛兩歲?差一個月滿22週歲怎麼算?22週歲生日過後一個月怎麼算......所以如果只是說多少多少歲就很容易引起歧義,明確出生日期的界定就少了這樣的困擾。

比如在《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中關於報考條件中的年齡是這樣表述的: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間出生),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78年10月以後出生)。有了這樣一個清晰的界定,相信很少有人再會向招考部門諮詢年齡的問題了。


反證不是應屆生

因為自己還沒有找到對應屆生的權威定義,所以就發揮一下理工科的思路,用反證法看一看2019屆和2020屆誰是應屆生?

觀點|當“政策保鮮”應屆生遇上“新鮮”應屆生

假設2019屆的畢業生是應屆生,那2020屆的畢業生呢?如果當前說2020屆不是應屆生實在說不過去。其實原理是一樣的,對於留言諮詢的那位2019屆同學,在2019年如果2018屆的同學是應屆生而2019屆不是應屆生那一樣說不過去。所以,假設2019屆畢業生是應屆生,當前就會出現2019屆和2020屆兩屆都是應屆生的情況,矛盾也就出現了,所以說假設不成立。


解讀政策性應屆生

再回到《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關於應屆生還有這樣的解讀: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注意看最後一句話,“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劉老師的理解就是並不是應屆畢業生,但可以享受相關報考政策。

從這個意義上看,2019屆畢業生並不是應屆畢業生,但可以按照應屆畢業生對待。


求職和國考不同

為了幫扶大學生就業,各地也出臺了很多優惠政策,其中不少就有保留應屆生身份的內容。關於這個優惠政策,劉老師建議小夥伴們應該辯證看。如果大家要參加公務員招考,仔細研究一下相關的報考政策,“保留”住的應屆生身份或許有用處。但如果要是日常求職中的企業應聘,“保留”住的應屆生身份卻是打了折的身份。

大家可以設想一下,不管是依託哪一條優惠政策,假設咱們的應屆生身份都被長時間政策性“保留”了,在以後求職的畢業生中,就會出現當年的應屆畢業生、畢業一年的應屆畢業生、畢業兩年的應屆畢業生......面對這樣的畢業生,如果你是HR會怎麼選?你會覺得當年“新鮮”的應屆生和放在“冰箱裡保鮮”的“政策保鮮”應屆生含金量一樣嗎?


行動比身份重要

把問題想清楚總需要時間,問題想清楚了機會可能就過去了。劉師提醒小夥伴們,千萬不要妖魔化老師對大家求職就業的督促,在自己還是貨真價實的應屆生的時候升學或者就業,省得已經是不是應屆生或是“政策保鮮”應屆生的時候空煩惱。

觀點|當“政策保鮮”應屆生遇上“新鮮”應屆生

如果因為自己不是應屆生了而遇到求職的困難怎麼辦?改變能改變的,接受不能改變的。選人用人招聘單位有自主權,你是不是應屆畢業生用人單位已經有了自己的判斷,身份已經成了不可改變的因素,不可改變的就放手拋開。接下來應該做什麼?用求職的數量,拼求職成功的概率。求職碰壁很正常,沒有捷徑的情況下腳踏實地,一個機會一個機會的嘗試才是出路。


不等“政策保鮮” 努力抓住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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