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寧自治縣2018年簡化程序面向本縣鄉(鎮、街道)學校正式教師遴選部分教師到相關學校任教方案

2018年要迎接國家“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驗收,加之教師自然減員,人口城鎮化率不斷提高,五里崗街道移民搬遷子女入學,各校學生人數不斷增加,大班額化解困難等問題,縣直部分小學教育教學工作運轉存在很多困難。為解決問題,充實相關學校教師隊伍,確保學校工作正常運轉,順利接受國家“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驗收,經請示自治縣人民政府相關領導,同意面向全縣鄉鎮學校正式教師中遴選考調133名小學教師、考借40名初中教師到相關學校任教。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選的職位數

具體學科及崗位見附表1。

二、遴選的主要程序

本次遴選按照鄉鎮教育管理中心統一把關、審查推薦報名、教育局統一組織試講、調前公示、調動等程序進行,嚴格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上報表冊在威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威寧縣教育局政工股工作QQ群裡下載。具體各鄉鎮指標分配見附表2。

三、鄉鎮教育管理中心統一審核報名資格並進行推薦上報

(一)報考教師要取得中師及以上學歷;

(二)具有在鄉(鎮、街道)學校4週年及以上從教經歷(脫產進修時間一律扣除);

(三)報考教師必須具備與報考學科一致的學歷專業(未寫明專業的中師學歷中的普師或中等師範專業只能結合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語文或小學數學,不得報考其他學科;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所修專業與教師資格證專業不一致的,以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未招考的學科不能報考]);

(四)報考教師必須具備對應報考學段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

(五)近三年連續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報考學段和學科教材關定性考試合格及以上(練兵考成績不予認可),審核時提供教科所出具的符合要求的合格或優秀證明;

(七)年齡在40歲以下(檔案年齡在1978年8月31日以後出生);

(八)若在本鄉鎮中沒有教學成績而被推薦出來參與遴選的人員,教育管理中心必須主動提出並寫出情況說明,主任親自簽名認可後方可上報。

鄉鎮教育管理中心必須在滿足學校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驗收“九項指標”達七項及以上指標的前提下,按照指標分配數在保原學校正常運轉的基礎上足額上報遴選人員,同一學校同一學科最多隻能推薦1人。務必綜合教師近三年來的教學成績、表彰獎勵、優質課評比成績、年度考核成績、平常管理表現成績等五項工作情況為重點進行統計評比(每項20分,共100分),經排隊、公示無異議後推薦。必須統籌考慮,全面兼顧,要優中選優,切實把學科優秀骨幹教師遴選上來。鄉鎮教育管理中心務必制定切實可行的評比細則,公開、公平、公正做好遴選工作。

四、下列人員不予推薦

(一)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違紀違法立案未結案的;

(二)違反有關規定,近三年來被教育局或其它部門行文處理過的(含通報批評);

(三)近三年來提供虛假材料參加類似考調報名的;

(四)未參加師德考核或師德考核不合格的;

(五)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予推薦的。

五、上報材料要求及發放准考證時間地點

(一)上報材料及要求:

1、教育管理中心業務員統一上交,不受理個人業務;

2、教育管理中心主任親自簽字的《推薦表》(附表3);

3、《XXX鄉鎮推薦人員彙總表》(附表4);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複印件並加蓋檔案室公章(若提供原件審核可不用加蓋檔案室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專科及以上學歷還需提供相應的有效期內的電子註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教管中心審核人必須在所有複印件上籤署“複印件與原件相符、審核人簽名及審核時間”)、教科所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教材關合格或優秀證明、特殊情況需要補充上交的其它材料;

5、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白底免冠彩照3張,報名費100元。

以上材料請於2018年8月29日前交教育局政工股,報名費交教育財務管理中心。

(二)發放准考證時間及地點:2018年9月1日下午2:30分至5:30分到教育局政工股領取。

六、試講要求和時間

(一)遴選採取試講方式進行,總分100分。試講內容為報考學段學科教材(隨機抽取)。

(三)試講地點:見《准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准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試講。

七、遴選規定

(一)同一學科中,擬遴選人數與推薦人數達到1:1.5時,組織開考,達不到1:1.5時,由領導小組調整遴選人數。

(二)對遴選的教師,按每學科崗位計劃數,根據所報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

(三)分數出現末位並列時,以工作年限較長者優先;如工作年限相同,以職稱崗位高者優先;若還相同以取得年限長者優先;若還相同以縣級統一監測考試成績或統考成績來確定遴選對象。

(四)考調遴選人員經公示、審查合格後(每一個階段都可以審查),由縣教育局統一到縣編委辦辦理增員手續,如相關學校超編,則實行帶編調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調動,到新單位報到上班;考借遴選人員經公示、審查合格後(每一個階段都可以審查),由縣教育局行文先借調到九三中學報到上班,待調整編制後再正式調入。

(五)若調入學校沒有對應崗位,按調入學校的職稱崗位結構比例執行高職低聘,並維持降低後的崗位等級三年不變;若調入學校有對應崗位,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

八、組織管理

為加強遴選工作的領導,成立縣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華忠 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肖良憲 畢節第三實驗高級中學黨委書記、自治縣

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成 員:吳世榮 自治縣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局黨組書記、

局長

李維平 自治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杜培瑤 自治縣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程 敏 自治縣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蔡朝友 自治縣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徐 騰 自治縣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嶽竹青 自治縣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教育局,由程敏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遴選的具體工作。

九、紀律監督

遴選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的發生。凡因教育管理中心評比審核把關不嚴出現應推薦上報而未被推薦的,影響教育招考公平的,將嚴格依紀依法追究責任。相關考務工作人員和報名人員若違反規定、把關不嚴、弄虛作假、提供與本公告要求條件不實的信息參與報考或出現實名舉報,一經查實嚴格按照“四種形態”和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核查和複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一經查實若報考人員不符合遴選要求,隨時取消資格,三年內不得評優評模、晉級晉職、參加類似遴選考調和申請調動等,涉及到違規違紀的,交由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嚴格追究責任。

聯繫電話:0857-6222996(自治縣教育局政工股)

監督電話:0857-6228249(自治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0857-6225755(自治縣教育局“四種形態”辦公室)

本方案由威寧自治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1、遴選崗位一覽表

2、遴選指標分配表

3、遴選推薦表

4、XXX鄉鎮推薦人員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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