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抗疫政策,“最後一米”豈能再加“玻璃門”

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記者王寧)3月19日,新華每日電訊微信公號刊發題為《金融抗疫政策,“最後一米”豈能再加“玻璃門”》的評論。

近期,從中央到地方都陸續出臺了一系列金融政策,支持小微企業、個體戶渡過疫情難關。然而,部分企業在政策落地“最後一米”遭遇“玻璃門”“旋轉門”,好政策看得見、摸不著,錯失恢復發展的時機。

東部某市一位餐飲業個體戶對記者表示,疫情期間無法正常營業,高昂的經營成本和貸款利息讓他一度難以支撐。得知國家關於小微企業可延期付息的政策後,他立即找銀行提出申請,卻被各種理由推託,錯過了當月付息日。銀行後來提出分期還款、罰息不上徵信等折中措施,令人難以接受。無奈之下,他只好放棄申請。

該餐飲業主面臨的問題並非個例。在金融普惠政策之下,確有少數金融機構表面上擁護上級政策,實際上在執行層面故意設置障礙,千方百計減少貸款延期付息金額和用戶數量,推諉、消極的態度,讓部分已身處困境的企業處境更加艱難。

疫情發生以來,一些行業受疫情直接影響較大,生存壓力劇增。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講話中特別指出,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民營和小微企業提供專項信貸額度。要調整完善企業還款付息安排,加大貸款展期、續貸力度,適當減免小微企業貸款利息,防止企業資金鍊斷裂。

可以看到,大多數金融機構能夠開門迎客,通過明確利率優惠、調整貸款要素、加快審批效率等措施主動對接企業需求,為企業復工復產注入“金融活水”,令廣大小微企業直呼“解渴”“及時”。

另一方面,個別金融機構仍墨守成規,面對企業需求推三阻四,導致政策難以落地,令廣大企業家寒心。他們在明知政策導向的情況下,利用手中權力設置障礙,讓部分小微企業對於近在眼前的政策看得見、摸不著,或將政策扶持變成有價交易,讓企業在接受資助的同時出讓其他權利。

眾所周知,金融行業比較特殊,具有相對嚴格的風險管控要求。但是,戰“疫”當前,在滿足基本風控要求的前提下,金融機構能否與廣大企業和百姓共進退?中央一再強調疫情防控中的擔當作為,那些在關鍵時期逃避、推脫的機構,捫心自問是否做到了盡責擔當?是否過於算計著小集體利益而不顧社會責任?

退一步講,即使個別金融機構因前期經營等方面原因確實需控制成本,能否直接告知企業,或採取變通方式解決企業融資難題,而不是推諉塞責,耽誤企業時間,將企業推向生死邊緣。

正如醫生之於病人,救死扶傷是職責所在,貽誤病情無異於取人性命;金融機構等其他一些部門,對一家資金鍊緊張的企業來說,同樣擁有起死回生的能力,若能在危難時期多一分擔當,多一分作為,小微企業的存活率將大大提升,經濟社會秩序便能早一日恢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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