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可以乱讲,药不能乱吃!到底谁才是真“伟哥”?


话可以乱讲,药不能乱吃!到底谁才是真“伟哥”?

近日,深圳凤凰生活文化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下称凤凰公司)起诉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下称辉瑞)、广东壹号大药房侵害“伟哥”商标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说到“伟哥”,我们应该从小就很熟悉,只要有同学的名字中带有“伟”字,我们就会给他取花名“伟哥”,因为我们知道“伟哥”是一种治疗男性性功能的药品!“伟哥”从海外传入中国,原名“Sildenafil”,我们熟悉他的中文名,可很少人知道有关“伟哥”中文商标的诉讼纠纷竟然持续了二十多年之久。

1997年,广州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了治疗性功能障碍的新药甲磺酸酚妥拉明快速分散片(胶囊),并于1998年5月20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伟哥”商标,同年6月2日获得受理。

2012年2月13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广州威尔曼将注册商标“伟哥”转让给凤凰公司。据悉,在2014年,白云山药厂生产的枸橼酸西地那非产品在金戈问世,具有丰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白云山药厂在金戈上市之际,与凤凰公司达成了该商标的授权使用合作。此时,美国辉瑞制药公司研制生产的抗ED(男性性功能勃起障碍)特效药枸橼西地那非,也就是“Viagra”刚刚问世,中文名称“万艾可”。据悉,美国辉瑞是辉瑞的母公司,也是唯一股东。

凤凰公司提交了166份公证书,其中涉及全国17省41家药店涉嫌使用“伟哥”宣传辉瑞的药品“万艾可”。凤凰公司称,海报上“伟哥”字样与之“伟哥”注册商标在呼叫、字形上完全相同,有意搭“伟哥”便车引起消费者对万艾可药品的注意,误导消费者认为万艾可药品与“伟哥”具有内在特定联系,将商标商业价值转移到万艾可药品上,严重侵害其商标权益。

凤凰公司强调说,金戈是“伟哥”商标在西地那非产品上的唯一合法使用产品,请求法院依法认定近20年来辉瑞的行为侵犯“伟哥”商标专用权以及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责令辉瑞立即停止侵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赔偿人民币2000万元,并建议吊销辉瑞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万艾可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辉瑞辩称使用“伟哥”海报是终端药店自发行为,辉瑞在庭审中辩称,万艾可商标早在1999年11月核准注册,持续使用近二十年,已经积累了很高的知名度,没有任何理由和动机借助“伟哥”商标对产品进行宣传。

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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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纠纷,只因商标未在我国注册

辉瑞公司于2006年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威尔曼公司等被告,请求法院依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现行《商标法》第13条第2款)确认“伟哥”为辉瑞公司未注册驰名商标,北京一中院一审驳回了辉瑞公司的诉讼请求,该案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院于2009年6月24日驳回辉瑞公司再审申请。在判决理由部分,最高院指出:媒体报道并非辉瑞公司对自己商标的宣传,辉瑞公司也明确声明“万艾可”为其正式商品名,并承认其在中国内地未使用过“伟哥”商标,故辉瑞公司所提供的证据(主要为媒体报道)不足以证明“伟哥”为未注册商标。

通过本判决,最高院明确了被动使用不构成我国商标意义上的使用!

综上所述,注册商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您要进军中国市场,请务必提前申请商标!如果你不知道你的中文名称能否在国内使用,可以使用,一秒便可知结果!如果已经被注册了,可以考虑购买他人商标,也可以及时更换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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