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杰倫”商標已經出現了,“菜依林”還會遠嗎?

近日,在某視頻網站發佈的小視頻中驚現“粥杰倫”。出於職業慣性,筆者查詢了該名稱的商標註冊情況。果不其然,“粥杰倫”這一詞最早在2006年1月13日就被一位叫董強的人申請註冊了。既然“粥杰倫”和“飯特稀”都早已出現,“菜依林”還會遠嗎?那必然不會,因為已經出現了……

冷空氣已經猝不及防地刮來了,寒冬中,一杯熱粥便能驅寒。花生紅棗粥、黑米八寶粥、桂圓糯米粥、牛奶燕麥粥、小米南瓜粥……以及最近寒風中又出現了一個“粥中貴族”:粥杰倫。雖然沒有嘗過這“粥杰倫”的風味,不過他的真面目大家還是可以品一品的……

讓人好奇的問題來了:這麼吸引人眼球的粥,這麼吸引人眼球的杰倫,是否有人已經為他申請了商標呢?心動不如行動,筆者去搜索了商標網一探究竟:

果然,大家真是相當有想法啊。“粥杰倫”這一詞最早在2006年1月13日就被一位叫董強的人申請註冊了。

申請人董強於2016年1月13日申請的第43類5115595號商標,商品服務類別為養老院;日間託兒所(看孩子);動物寄養等。商標狀態為已註冊,專用權期限為2009年10月21日 至 2019年10月20日。不過這件商標看起來和粥沒有多大的關係,與粥關係較大的是申請人董強註冊的另一件:

同日申請註冊在第30類5115596號商標,服務類別包括加奶咖啡飲料; 茶飲料; 糖; 龜苓膏; 甜食; 粥; 方便麵; 大米花; 冰淇淋; 佐料(調味品)。都是食物,算是和粥有了那麼一點點關係。

看來,“粥杰倫”也不能說是粥鋪賣家的首創了,其實早已有人在腦海中將周杰倫的名字翻腔倒海了一番。不過不知道周杰倫本人看了,會是什麼反應……倒是有些網友看了之後調侃說,或許也可以叫“飯特稀”。(《范特西》是周杰倫2001年發行的專輯)

然而“飯特稀”也沒有逃過大家的慧眼,幾年前就被人申請註冊。不得不說,周杰倫宛如一個行走的商標俠,不知道未來還有多少稀奇古怪的商標能從周杰倫的身上挖掘出來。且不談未來,就說說今年,周杰倫在知識產權方面也已經算涉獵廣泛了。

前段時間,周杰倫新歌《說好不哭》上線之後,火爆網絡。除了新歌本身,關於《說好不哭》MV中的各種商標彩蛋(周杰倫《說好不哭》的“商標彩蛋”,已被他人註冊為商標!(點擊標題可直接查看))、以及MV劇情疑似抄襲韓國女子組合KISS的MV《因為是女子》(驚呆!周杰倫新歌《說好不哭》MV被爆抄襲?(點擊標題可直接閱讀))等消息也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今年十一月初,中國裁判文書網還公佈了騰訊音樂娛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與杭州網易雲音樂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樂讀科技有限公司錄音錄像製作者權權屬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騰訊音樂就周杰倫音樂版權糾紛起訴網易雲音樂,一審獲賠經濟損失及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共計85萬元。(周杰倫音樂版權案判賠85萬!騰訊授權費三年漲948萬(附:判決書)(點擊標題可直接閱讀))

講真,當明星不容易,做個像周杰倫這樣的明星就更別說了。一方面不僅要在演藝事業上做出一番成就,另一邊,知識產權各方面的保護也是不能落下。前有“渣渣輝”,後又有“粥杰倫”,噫籲嚱,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明星之難難於知識產權保護。這種與明星名字諧音有關的商標其實不在少數,一方面確實能夠利用明星自身的熱度給自己的品牌帶來一些效益,但是商標能不能註冊成功就要另說了。就拿剛剛的幾件“粥杰倫”商標來說,已經註冊成功也就只有其中一件。

不知道未來還有多少“蹭熱度”的明星牌食品,那既然“粥杰倫”和“飯特稀”都早已出現,“菜依林”還會遠嗎?那必然不會,因為已經出現了……

然而微博網友的一條留言更是驚呆眾人:“鍋的鋼,沸浴清,莫聞味,販冰冰,鍋富城,潘嘗姜,溜得滑,洩停封,金喜膳”。

不得不說,筆者頭一次默唸評論念得如此一字一句、抑揚頓挫、鏗鏘有力……最後,筆者還是奉勸各位商標申請者,商標的申請上,只要不違背商標法,您奇思妙想出的牛鬼蛇神儘管放馬過來,大家牆都不扶了就服你。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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