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教師舉“戒尺”不如叫家長舉“戒尺”!

前幾天《中共中央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印發。意見明確提出“制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於是一時間網絡上把“戒尺還給老師”的呼聲很高。對此談談我的淺見。

所謂“戒尺”就是懲戒某種行為時用的一種類似於日常我們使用的尺子類的東西。它的作用就是警告某種行為是錯誤的,下次要吸取教訓不能再犯。如果不在特定的場合使用,這種“尺子”和其它普通物品沒有兩樣。作為教育人的方式可以有許多種,比如:說理教育,榜樣教育等。另外就是這裡的“戒尺”教育了。顯然“戒尺”教育是在其它教育無效的情況下,迫不得已採取的一種對“肉體”進行“懲罰”的一種教育方式。因此“戒尺”教育實際上就是“體罰”教育。

那麼適當的“體罰”可不可以呢?我的看法是不僅可以而且很有必要!在實際生活中作為父母或者老師都有這樣的體會,有的小孩或者學生由於年齡小,心智不成熟,大人或者老師講的道理他(她)根本上就是懵懂的,所以教育者無論怎樣苦口婆心地說理教育,結果還是收效甚微或者依然故我。這個時候作為教育者採取這種“體罰”的方式觸及一點“靈魂”,讓他(她)感到“痛”了,他(她)才會明白什麼是錯誤的,而且也才會給他(她)留下比較深刻的印象,以避免下次重犯。

但是,我想說“把戒尺給老師”不如說“作為家長應該首先隨時準備一把‘戒尺’”。這把戒尺既有有形的也有無形的。有形的要用於懲戒品行差屢教不改的子女,無形的是對自己的不良言行進行“內心懲戒”。我曾記得在自己小時候母親就說“小孩由如小樹,如果小樹彎曲,我們可以通過外力去矯正,因為小樹正在生長髮育中,可塑性強,但如果長大了再去矯正就不行了”。這話淺顯易懂,想來還真是那麼回事。另外作為父母是子女最早的和終身的老師,永遠不可能有“下崗”之說,所以一定要給子女樹立好的榜樣,其實最好的教育就是言傳身教。如果為人父母沒有良好的品行怎麼期望子女有呢?

最近在網絡上看到這麼一篇報道《孩子大鬧飛機,一家人被強行驅逐,或終生禁止入境!孩子缺的教養,總有一天會狠狠報復在你身上!》文章內容如下:

1、 前陣子,一對中國夫妻帶著自己6歲的兒子前往洛杉磯度假……這本身是件高興的事,沒想到最後假沒度成,最後一家三口卻攜手登上了各大新聞。原來一家三口上飛機之後,父親帶著孩子和一位日本籍華裔小哥坐在一側,孩子緊挨著小哥,母親則單獨坐在另一側……而自從飛機起飛,孩子對於小哥的騷擾便一刻都沒有停止過~不僅坐立不安,而且嘰嘰喳喳;不僅嘰嘰喳喳,而且上躥下跳;不僅上躥下跳,而且對小哥拳打腳踢……小哥經過幾輪深呼吸的冷靜包容後,禮貌的請求孩子的父親能否管教一下孩子……

結果卻被孩子父親無視~先禮不成,那隻能後兵了。於是這位小哥在深沉的做了3個小時的“人肉沙包”後,終於忍無可忍,大罵了熊孩子的這對熊家長……沒想到的是,熊家長的反應卻比“沙包小哥”還激烈,熊爸爸隔著中間自己剛剛6歲的兒子,掐住小哥的脖子扭打在一起……直到乘務員趕到將兩個人分開,並把這對父子的座位換到了前排。事情到此為止,也不過就是一場見怪不怪的熊孩子及其熊父母的基礎案例,這樣的事情相信大家都沒少見……而我們沒見過的是飛機落地後,迎接熊孩子一家的龐大陣容,等在飛機出口處的執法人員包括:FBI(相當於我國的國家安全部):以及機場安保、邊防安全等20多名執法人員……也就是說,以這次執法人員的陣容,抓一個國家級的罪犯也綽綽有餘了。原來早在飛機上發生肢體衝突後,機組人員就將該情況以“威脅全機乘客生命安全”為由通報給了洛杉磯國際機場的工作人員,隨後機場工作人員立即通知了FBI,飛機抵達洛杉磯後,所有乘客被要求不得離開座位,直到發生衝突(熊孩子一家和日籍華裔小哥)的雙方被警察帶走……在家裡從來不傷大雅的孩子調皮,出門在外總是不缺陌生人替不作為的家長出手;在國內早就屢見不鮮的“熊孩子瑣事”,出了國門轉眼就成了機場要案。經過調查,因為熊孩子的父親率先動手打人,美國海關以故意傷害罪拒絕熊孩子一家的入境,並於次日凌晨遣返一家三口。關於被遣返可能會有的後果,專業人士的回答是這樣的:人們往往容易原諒小孩子因為體質脆弱,情緒敏感而造成的哭鬧,但是卻很難容忍公共場合一個半大孩子不停吵嚷,打鬧,上躥下跳,甚至對陌生人拳打腳踢……前者是孩子的天性,後者是家長不加引導或制止的教養缺失。每個有恃無恐的熊孩子背後,大多都站著一個不可理喻的熊家長,所以,如果說熊孩子是一汪汙水,那麼熊家長就是毋庸置疑的汙水源。

2、之前西安11歲孩子劃傷300萬豪車,“賠與不賠”曾在網上爭執不休。

車主正在車中休息,忽然聽到外面有人在劃自己的車,打開車門就被驚呆了,本來光可鑑人的豪車側面被劃了一道深深的長線,勾起的漆面拘成一簇一簇的小粉末,刷刷地被風吹走……拿著類似鑽頭的東西,專心劃車的小孩子已經11歲了,車主趕緊抓住小孩子並報了警,據調查,這已經是這個孩子劃的第9輛車了~而這輛車是全球限量999臺的奔馳卡爾森,車主2013年出手買進的時候,價值300萬人民幣!當警察把熊孩子家長叫到派出所的時候,熊孩子家長是這麼說的:我們家家庭條件很一般,反正這樣的車我們賠不起,不然你們就把他(熊孩子)關起來蹲監獄好了~

事情到此為止,我們終於知道11歲的孩子這麼多,為什麼只有他家的孩子去劃別人車了,因為普通家長知道,正因為小孩子不懂事才需要格外教養;而熊孩子的家長卻認為,正因為孩子不懂事,所以別人才應該格外關照……正常家長知道自己理所應當為孩子缺乏教育的表現負責任,而熊孩子的家長會當著自己沒教好的孩子的面,做個不可理喻的無賴——熊孩子和無賴之間,隔著的僅僅是時間問題,家長是個無賴,孩子長大了也多半在劫難逃。當然,也有熊家長還沒等孩子長大,就不得已為自己一手教育的熊孩子提早買單……

3、之前有網友講述了這樣一個真實故事,說一大家子人在一個飯店聚餐喝酒,期間一個小男孩不停在飯店裡吵吵鬧鬧著跑來跑去……剛開始隔壁桌的兩個男子並沒說什麼,直到熊孩子長時間沒人管教,兩男子實在受不了了,就買了一盤花生米送到熊孩子那家人的席上,希望孩子的父親能稍微管教一下孩子。沒想到醉醺醺的孩子父親不僅沒有聽從兩位男子的合理建議,並根據兩人樸素的衣著打扮大肆辱罵,打翻了花生米…事已至此,兩男子也並沒多說什麼,只是回到自己的座位加快速度繼續吃飯,而熊孩子卻緊隨其後,跑到兩男子桌上,不停的往新上桌的水煮魚裡吐口水!隨後兩男子買單之前,其中一個男子對孩子的父親說:“你最好小心點,別太過分了!”誰知熊爸爸當即拍案而起:“我就整你了!我上面有人,逼急了分分鐘送你進監獄……”話音未落,其中一名男子直接掏出水果刀就插進了熊爸爸的胸口……隨後另一名男子抓住了一邊尖叫一邊向外跑的熊孩子,按進被吐過口水的水煮魚盆裡,直到熊孩子活活被嗆死。

事後經調查,兩男子都是在逃嫌疑犯,身上都揹著人命官司……別問為什麼出事的時候,熊孩子一大家子人卻在整個過程中沒有一個人制止住兩男子殺死熊孩子和熊爸爸……因為當一個家長連自己的孩子都教育不好,那誰也救不了他們。

無論是熊家長還是熊孩子,遲早都是要為沒教養的熊孩子付出代價的,不是今天就是明天,孩子和家長,誰也跑不了。

4、近來有個視頻在網上熱傳,孩子不停調皮地用購物車撞前面的陌生人,陌生人無奈向孩子的母親表達不滿,孩子的母親是這樣回答的:“他太調皮了,麻煩你給他點教訓,讓他學會尊重別人……”隨後陌生人出手,才有了後來的那幕:孩子吵鬧的時候,家長不及時制止;孩子往別人的菜裡吐口水的時候,家長洋洋得意;孩子越來越無法無天,家長沉浸孩子一天比一天牛叉技能中無法自拔……這是一個溫水煮青蛙的過程,孩子和家長大概誰也沒意識到,哪一瞬間就是命懸一線的時候。

很多人說,社會上遇到殺人犯的幾率不太高,可是熊孩子走在成為罪犯路上的幾率,並不低,熊家長失去孩子,併為自己教育失責買單的幾率,也不低。

從上述文章的事例中我們還可以發現一個問題,難道一個熊孩子的形成是“一朝一夕”的嗎?顯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量變最終才能引起質變。作為老師開家長會時二戰都會說“我們要注重平時的教育,自己一定要在各方面給子女樹立好的榜樣”,否則當他(她)們在品行方面的問題已經“積重難返”時,再採取強硬措施可能會適得其反。所以我認為我們家長應該首先有把“戒尺”。

對於是否要把“戒尺”還給老師,我個人仍然堅持不給是對的。因為隨著時代的發展,在建設法制化社會的今天,學生的法治意識在逐步增強,而通過“戒尺”懲罰本質上就是“體罰”。我們還處於法治化建設的初期,許多法律法規並不健全,對懲罰的原則、範圍、程度、形式如何界定?如何保證教育懲戒適度而不過度?這些都是需要研究和討論的問題。同時有些法律法規還存在相互“打架”叫教育者無所適從的現象。另外即使“適度的懲戒是必要的”,也必須在全社會形成共識,必須讓我們的廣大家長理解。因此在難以掌握好這個“度”和監督機制缺失的情況下,絕“不違法”才是教師對自己最好的“保護”,也才是對老師最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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