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催作業被舉報,回想我們小時候教師的地位

 在上網課期間,一名初中英語老師晚上十點釘釘電話催作業,被學生舉報到地方政府領導留言版。舉報的理由是“嚴重擾民”。

這名舉報者在信件中說:在網課課表中,沒有“網上需要接打電話”這一課程設置,所以這樣嚴重擾亂了家長和學生的晚上休息...

而這個舉報馬上被當地政府回覆了,回覆是這樣說的:個別老師的這種做法屬於隨意拖延教學時間,加大學生課業負擔,與教育局文件精神相悖!“,而且回覆中還說”以後若再有類似情況發生,歡迎網友直接向教育局舉報...."

哦哦,看來是舉報方完勝了。我不清楚這個被舉報為“嚴重擾民”的老師心裡會怎麼想,但是,估計這名老師以後肯定不敢再騷擾貴府的貴公子,貴小姐了,愛學就學吧,不學老師也不敢問了。

就這個老師來說,催交作業他能得到什麼好處嗎?不催交作業他又損失什麼呢?那麼他催交作業又是為了誰呢?

當下政策我不好評論,教師的行為屬不屬於違規我也不好說,我想回憶一下我們小時候。

教師催作業被舉報,回想我們小時候教師的地位


我們小時候,父母把我們送的到學校的時候,都會跟老師說一聲:“先生,我的小孩你管嚴一點,儘管打,儘管罵,打死我都不怪你。”家長對老師的信任是發自內心的,生怕自己的孩子不學好。

我記得我上小學的時候,班上有個同學不聽話,調皮搗蛋,在老師管教的時候,喊了老師一句外號,被老師揪著耳朵拖到教室外罰站。

第二天一大早,這名同學的家長就趕到學校。按現在人的看法,這位家長是不是找老師的麻煩了?因為畢竟老師揪了他兒子的耳朵,屬於體罰了。

但是事實是這樣的,這位家長一到教室,取下自己的皮帶就抽打自己的兒子,一邊打一邊說,“讓你不學好,讓你不學好,我抽死你”。

無疑,這位家長打孩子一方面是懲罰,另一方面可以說是打給老師看的,表明一個態度:老師,你要放心大膽管!

總是,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老師的地位是很高的,至少鄉下是這樣,不知道城裡是不是?因為我們那個時代,子女靠讀書考出去,跳出農門,是很多家長夢寐以求的事情,他們都希望老師嚴管和自己孩子的好學能實現這一夢想。估計,現在這一方面的壓力很輕了。

我還要特別說明一點,那時候的中小學都是要交學雜費的,現在中小學是免除學雜費的。

但是,即便現在中小學教育是免費的,有些家長或者學生還動不動用起投訴這個詞。在我的感覺裡,商品買賣才會被投訴,那麼這些家長和學生是不是把自己當消費者呢?

如果學校違規收費,或者有其他不當經濟行為,你當然可以去投訴,這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支持你。

但是,因為這個催交作業,你也去投訴的話,我有些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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