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孔子也認為有錢是件不錯的事,如果財富可以正當的途徑,謀求得到的話,那麼無論什麼工作,不管是替別人打工,或是為別人服務,我都幹。
但這是有原則的,假如違背原則,以不道德、不正當的手段去謀取錢財,則不可取。
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如果情況不允許的話,那我寧願受窮。做我自己所愛好做的事情。
大家知道,一般職業與個人愛好是不一致的。
如果全社會的人們,都能像孔子所說的那樣,不違道義原則謀生,寧受窮也不幹違法的事,不做不正當的生意,那麼,像人販子、賣淫、販毒、製假賣假,商業欺詐等現象將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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