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十幾家公司,目的只一個……

註冊十幾家公司,目的只一個……

註冊了十幾家公司,沒有發生過一筆業務往來,卻賺得大把現金,這樣的蹊蹺事兒就發生在山東省濰坊市奎文區。


近日,經濰坊市奎文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出售發票罪、虛開發票罪判處張立凱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7萬元;以非法出售發票罪判處唐強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


註冊十幾家公司,目的只一個……


今年20多歲的張立凱是濰坊市一名廣告公司業務員,他在平時工作中結識了許多客戶。2017年春天,張某(在逃)找到他,邀請他合夥成立公司。


事後,張立凱又找到同事唐強,一番權衡下,兩人雙雙從公司辭職,與張某、尚某(在逃)一起成立了一家企業諮詢管理公司。


4人約定,張立凱和唐強負責在濟南、濰坊等地註冊公司,申領發票後交給張某、尚某,張、尚二人將發票出手後,給予張立凱和唐強20%的利潤提成,合作半年,4人非法獲利10多萬元。一段時間後,張立凱發現張某、尚某不好相處,且經常不能準時給錢,此時,他已摸清公司的“賺錢門道”,便萌生了另起爐灶的念頭。


2017年夏天,張立凱找到唐強,商量合作事宜。兩人合夥出資在濟南市區租了一間辦公室,招了幾名員工,約定利潤平分。


兩人利用全省各地工商對公司註冊、稅務、發票領取政策不盡相同這一特點,安排員工到濰坊等地註冊公司,申領增值稅普通發票後,張立凱再將公司全套手續及申領的空白髮票通過網絡賣給他人,從中賺取費用。


根據分工,唐強主要負責公司的內勤管理。由於合作順利,兩人僅用一年半時間,便在全省註冊成立了十幾家公司,通過倒賣發票,二人收入頗豐。


據張立凱交代,每註冊一家公司,每次最多可以申領25份至75份不等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而這些公司均沒有真實的貨物交易,都是所謂的空殼公司,目的就是申領空白的增值稅發票,然後賣給需要開發票的人。


註冊公司申領下來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前期大多以100元每份的價格賣給了南方客戶,商貿和廣告類的發票價格會貴一些。


註冊十幾家公司,目的只一個……


基於前期的業務積累,張立凱和唐強很快便招攬了不少業務。2017年底,一家工程公司向張立凱購買了10張增值稅普通發票,總稅額100餘萬元。隨後,又先後有多家單位及個人與其聯繫購買增值稅普通發票,而這些購買企業及個人,與張立凱所註冊的企業,均沒有業務往來。


2018年9月,周某(在逃)聯繫到張立凱,提出想購買一些發票。兩人互加微信後,對方發來開票信息和明細,最終,張立凱根據周某的開票要求,賣給對方65份增值稅普通發票,價稅合計約600餘萬元,而周某僅向張立凱支付了幾萬元。半個月後,對方再次聯繫張立凱購買了33張增值稅普通發票。


自以為聰明的張立凱、唐強沒有想到,他們的行為已經引起稅務部門注意。


奎文區國稅局稽查人員在工作中發現,上述15家公司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後未申報增值稅,屬於申報異常,且這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財務人員都無法取得聯繫,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後犯罪嫌疑人張立凱和唐強相繼被抓獲歸案。


經審查,張立凱、唐強等人在濰坊市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註冊成立多家公司,申領買賣空白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共計1438份,涉案票面額1.3億餘元。


法院開庭審理時,張立凱、唐強辯稱,只知道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亂開,沒想到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買賣也能構成犯罪,後悔不已。一審宣判後,二人均未提出上訴。


承辦檢察官指出,發票作為記錄經營活動的一種原始證明,分為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專業發票,均具有法律證明效力。涉案的普通發票,在實踐中雖然不能像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樣直接抵扣稅額,卻可以充抵企業成本,因此同樣不能買賣。


來源丨檢察日報9174期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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