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同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每經評論員 王朋

近期,浙江、四川、安徽、陝西等地相繼出臺2020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實施意見,皆將“公、民同招”作為一項重要改革工作進行推進。多地陸續推進“公、民同招”,必將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實際上,這項改革早有“先兆”,本身也是《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具體落地。

2019年7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發佈,其中就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提出了多項意見。《意見》提出,完善招生考試製度。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隨後,多地出臺了一系列細則,也為“公、民同招”做好了鋪墊。

近年來,伴隨著義務教育的深耕,在“普九”攻堅戰完成之後,我國基礎教育面臨的最大問題之一就是如何推進教育均衡發展。而一個客觀現象是,受制於多方面因素影響,不同區域、不同城鄉以及不同學校之間存在著明顯差距。各地爭搶“上好學”的現象,正是這種發展不均衡的催生物。

有需求,自然有供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作為公辦的互補產物應運而生。不過在發展過程中,民辦學校依靠資本等優勢,往往採取提前招生以及跨市域招生等方式,“掐尖”明顯。由此,一些地市開始出現“公弱民強”以及衍生的一些教育不公現象,與推進教育均衡發展明顯背道而馳。

教育部近兩年對一些省市督導檢查中,亦指出了存在的問題。像陝西“個別地方民辦義務教育體量較大,存在‘民強公弱’、催生民辦學校‘擇校熱’問題”,河北“民辦小學、初中在校生佔全縣小學、初中學生總數的比例……佔比過高”,要求湖南“堅決停止審批並逐步消減現有的超規模學校,嚴格控制民辦學校的審批和招生規模”。

要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顯然要從制度上進行定調和指引,這也是“公、民同招”的初衷。

如今各地相關政策紛紛出臺,此舉最為直觀的改變是將民辦學校提前“掐尖”的路堵死了,公辦學校可以有更好的生源;更為長遠來看,公辦、民辦站在同一起跑線,適齡兒童不必再像此前為了擠進民辦學校而應對紛繁複雜的各種培訓班和題海,這對於推進發展素質教育、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淨化教育生態,均將發揮積極作用。

只有塑造更為公平的教育環境,教育高質量發展、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才可以更好實現,“公、民同招”顯然跨出了有力的一步。

當然,新政順利實施,還需要嚴格的制度保駕護航。各地實施意見中,也普遍對此有針對性舉措。比如,陝西強調,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相關公示制度,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如果哪所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出現變相考試、掐尖選生源、無計劃超計劃招生,或者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種費用、跨區域招收等現象,都將視情節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求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

我們相信,在各種制度“組合拳”之下,如果還有誰想鑽空子搞投機,必將付出應有的代價。只有這樣,尊重教育規律,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才不會是一句空話。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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