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基本醫保門診慢性病 每年評審兩次 取消兩家定點醫療機構限制

為方便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慢性病患者就醫購藥,提高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水平,日前,秦皇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關於調整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每年評審兩次,同時取消兩家定點醫療機構限制。

調整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評審次數。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第一、二類門診慢性病每年評審兩次。自2018年開始,每年分別於上半年和下半年組織兩次申報評審。上半年申報遞交材料時間為每年5月10日至5月31日,下半年申報遞交材料時間為每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上半年申報評審通過的,自當年7月1日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下半年申報評審通過的,次年1月1日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同時,取消了兩家定點醫療機構限制。根據通知,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和門診大病、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第一、二、三類門診慢性病待遇的參保人員,須持社會保障卡選擇市內具有門診慢性病統籌支付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療費用即時結算。異地安置人員選擇安置地國家統一公佈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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