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監護人有哪些義務?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應該如何解決?

監護人,是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監護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並依法律規定產生。那麼,子女的監護人還有那些義務?對於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又應該怎麼辦呢?

子女監護人有哪些義務?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應該如何解決?

網友諮詢:

我們決定要離婚了,有個孩子,離婚時小孩的撫養費是多少?

湖南湘濤律師事務所楊文輝律師解答:

1、離婚屬於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3個月。 2、【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婚後夫妻共有財產原則均分。 如果對方有導致離婚的法定過錯(比如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可以要求過錯方少分,並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3、【離婚與子女】 至於孩子由誰撫養這得看哪一方的撫養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雙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兩週歲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撫養,十週歲以上的還要聽取孩子的意見。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支付撫養費,一般為月收入的20%—30%。

子女監護人有哪些義務?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應該如何解決?

一、子女監護人有哪些義務?

楊文輝律師解析:

1、監護人的職責就是要保護被監護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撫養、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教育;在被監護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因此,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安全是監護人的法定義務和職責。

有義務做好子女在脫離學校和家庭期間,如上學、放學路上和節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義務檢查子女是否帶有可能造成他人危險或生命安全的物品;有義務教育子女遵守學校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培養他們從小養成遵守紀律的良好習慣;有義務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制止、糾正子女可能會引發人身傷害的想法、做法和習慣。

子女監護人有哪些義務?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應該如何解決?

二、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怎麼辦?

楊文輝律師解析: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上述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當然,未成年人的父母亦可用遺囑的方式為未成年人指定上述人員中的某人或上述人員以外的人擔任監護人。只要該項遺囑具有法律效力,這種指定應受到法律保護。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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