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
法律諮詢:
廣東益諾眾承律師事務所張玉娟律師解答:
這種取保可能性不大。看你陳述的情況,應該是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張玉娟律師相關法律知識:
取保候審的適用對象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件,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律師取保候審申請書】
申請人:***律師事所律師
聯繫地址:***省**市***區**路
聯繫電話:
申請事項:立即對犯罪嫌疑人XX取保候審
申請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XXX罪一案,於XXX年XXX月XXX日被惠城區公安局刑事拘留,於XXX年XXX月XXX日經惠城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現羈押於惠城區看守所。根據犯罪嫌疑人XXX的近親屬的委託,本人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請取保候審。XXX願為其提供金錢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第九十六條的規定,本人特為其提出取保侯審申請,請予批准。
此致
**區公安局
申請人:律師
***律師事務所(章)
二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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