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不是步槍:新物種與老套路

雷軍和他的副統帥林斌,昨天說的幾句話,隱約現出大尾巴狼的一面,讓一貫對小米頗有好感(因為“更高的品質,一半的價格”)的人產生了疑慮。

6月23日,小米就IPO在香港開新聞發佈會。對創始人雷軍高達98.3億元的股權激勵,小米總裁林斌回應說:“這一次股權激勵,其實是在雷總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我們幾個董事開會,在會議裡面大家一致贊成通過做出的決定。這也是大家對雷總過去8年帶著團隊把小米從0開始做到今天這個規模,同時還改變了中國製造業付出的努力的肯定和感謝。我們所有的董事都覺得是實至名歸。”

股權激勵早已不是什麼敏感之物,貢獻越大拿得越多也是大家認為理所當然的道理。創造幾千億的市值,拿幾十億的收入,投資人能接受,創始人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拿。但如果實際拿了,嘴上還扯什麼犢子,就不厚道了。

林斌的話,總讓人覺得彆扭,讓人想起如下經典的語言:

“darling同志,你怎麼能為了革命事業而從來不愛惜自己的身體呢?”或者,“我們知道darling同志一貫強調集體利益為重,肯定不會同意組織為他安排的個人利益,便私下開會商量,一致同意悄悄給他留了碗拌糖的小米粥。darling同志事後嚴厲地批評了我們,但為了不違背組織和人民的意願,最後還是接受了那碗小米粥。”

小米不是步槍:新物種與老套路

再較真一下,如果林斌所說屬實,就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瑕疵。

董事會相當於國會,一般是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重大事項必須先經董事會的表決,通過後才能提交股東大會表決並生效。董事會一般下設薪酬委員會,通常需要嚴格保密,雷軍不一定是薪酬委員會成員,所以薪酬委員會討論雷軍的薪酬,雷軍不一定知道。薪酬委員會討論後,還得提交董事會表決。

在董事會表決前,董秘應做好會議的準備工作,包括將會議議案先發給各位董事,“協商醞釀”。雷軍也是董事會一員,怎麼可能不提前獲知議案內容呢?如果主持人都不知道開會是什麼內容,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那就是董秘失職。

於是會出現如下一幕:董事長雷軍主持召開董事會,討論並表決雷軍的薪酬。在這種情況下,雷軍可以迴避表決。

儘管darling同志迴避表決,那也只是一票,不影響表決的通過,所以也不會違背“組織和人民的意願”。然後,議案提交股東大會表決。

股東大會有時很較真,有時也只是個橡皮圖章。“2018年4月,經董事會提議,公司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向雷軍控制的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發行63959619股B類普通股。”小米此前披露的CDR招股說明書顯示。

雷軍是大股東,既然“公司全體股東一致同意,”那麼他也是同意對自己激勵了。但問題來了,他作為當事人應該再次迴避表決,怎麼會是“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呢?

“小米是一個新物種”,雷軍昨天說,“小米是全球罕見的既能做硬件,也能做電商,也能做互聯網的全能型的企業。這種企業在今天的市場上非常罕見。所以我並不是很糾結我們到底是硬件公司還是互聯網公司,我更在意的小米是一家獨一無二的公司。”

再三強調是互聯網公司而不是硬件公司,拼命往互聯網上靠,往新物種上靠,無非是為獲得一個預期的估值,為的是6月29日有個好的定價和7月9日股票代碼1810有個開門紅。

作為第一隻CDR,小米的意義堪稱重大。在這種情況下,監管層和公司管理層都會全力以赴,只能成功不能失敗。但6只獨角獸基金的發行情況遠低於預期,讓他們意識到,CDR並不受待見,市場對此並不熱情,也不買賬。

市場認為,經濟前景低迷、IPO擴容,股市已需求休養生息,哪能不斷讓“毒角獸”們橫衝直撞?這樣的大象群,想在高估值價位來到A股收割韭菜,那小米就不是步槍,而是大炮了。韭菜們不願意當炮灰。畢竟,前面已上市的獨角獸藥明康德、工業富聯近期的表現,已成噬人的毒角獸了。

小米自稱“市場稀缺產品”,CDR看點摘列

6月11日,獨角獸基金正式申購,小米集團公開發行CDR(存託憑證)招股說明書。個人投資者購買後,將間接投資小米等CDR,但個人投資者並不是小米的正式股東。該基金也不是股東,而是將申購CDR,CDR也不是小米的正式股東。CDR對應的存託人才是股東,而且是B類股東。CDR和港股之間不可直接轉換或代替。

小米集團註冊於開曼群島。公司向存託機構發行B類普通股,並由存託機構以新發行股票為基礎股票在境內市場簽發CDR。

招股書稱,“CDR目前僅針對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達到相當規模的創新企業進行試點,屬於市場稀缺產品,市場供求關係可能存在失衡的風險。因此,公司未來掛牌上市後,CDR的交易價格可能存在大幅波動的風險。”

公司同步於香港申請公開發行並上市,完成CDR+港股。存託人為登記股東,享有B類普通股東權利。存託憑證持有人根據存託協議的約定,通過存託人間接享有B類股東的權益。

截止2018年3月31日,累計虧損1351.63億元。該虧損非主營業務虧損,而是優先股以公允價值計量導致的賬面虧損。公司上市後,優先股將自動轉換為B類股,利用股份溢價彌補累計虧損。截止2018年末,將不存在由於優先股公允價值變動損失而帶來的累計虧損。

之前的A-F輪融資均為優先股。若未能在約定時間上市,公司將贖回,或按成本加複利8%,或按市場公允價。

公司已累計投資了超過210家生態鏈企業,其中超過90家專注於智能硬件。

小米金融目前為小米集團全資子公司。未來將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將小米金融作為獨立運營主體逐步剝離,不再成為控股子公司。2018年一季度,小米金融的收入及稅前淨利潤佔小米集團的比例分別為0.9%和0.22%。截至2018年3月31日,小米金融總資產佔小米集團的比例為13.55%。

小米上市前,作為股權激勵,雷軍控制的Smart Mobile Holdings持有公司63959619股B類普通股。加上通過Smart Player,雷軍享有的股權佔31.4124%,投票權佔55.7%。另外,公司已授出的未行權的員工持股計劃包括2.445億股B類股份的期權及限購性股票。

每股A類普通股擁有10份投票權,每股B類普通股擁有1份投票權,但在少量保留事項進行表決時,A、B類同權。雷軍和林斌共同擁有全部A類普通股,故擁有重大影響。

小米不是步槍:新物種與老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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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不是步槍:新物種與老套路

2014年,愛立信以侵犯專利在印度起訴公司。2018年1月、5月,宇龍以侵犯專利在深圳、南京起訴公司。

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的營業收入分別為668.11億元、684.34億元、1,146.25億元和344.12億元;小米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負22.48億元、2.33億元、39.45億元和10.38億元。海外市場的銷售額分別為40.56億元、91.54億元、320.81億元和124.7億元,佔公司總收入的比重分別為6.07%、13.38%、27.99%和36.24%。

小米IoT(物聯網)平臺連接了1億臺設備(不包括智能手機及筆記本電腦),以聯網設備數量口徑統計,小米佔全球消費物聯網市場份額為1.9%,亞馬遜和蘋果分別為1.2%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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