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銀行業監管出新規 解除小微企業「倒貸」之痛

長城網7月24日訊(記者 趙君華)從河北銀監局7月23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河北銀監局近日在全國出臺首個《關於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小微企業續貸業務的指導意見》,明確開展小微企業續貸業務的具體條件、風險防控和監管措施,鼓勵創新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服務模式,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以新發放貸款結清原有貸款,徹底解除小微企業“倒貸”之痛,切實降低其融資成本,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小微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是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這些年來,“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一直是小微企業發展路上的“攔路虎”,而貸款到期“倒貸”成本居高不下是小微企業的痛中之痛。

根據《指導意見》,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續貸應遵守有關監管要求,在防控業務風險的同時,做到應續盡續。同時,《指導意見》以列舉方式明確小微企業申請續貸及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小微企業續貸業務應具備的具體條件,為小微企業和銀行業機構提供清晰的政策標準。五項具體條件分別為:一是生產經營狀況正常,具備可持續經營能力和市場前景。二是信用狀況良好,還本付息積極、主動、按時,未有惡意欠息欠貸行為和不良記錄。三是原貸款資金用途符合貸款合同約定,未發生挪用行為。四是貸款投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和信貸政策,符合國家和河北省有關去產能、治汙染的政策要求。五是申請續貸的期限、金額均應不超過原貸款合同約定。

續貸政策的實施,將明顯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據河北銀監局初步統計,截至6月末,河北省小微企業續貸餘額448.69億元,上半年續貸貸款累放金額172.62億元,粗略估算約為小微企業減少“倒貸”資金成本1億元以上。

下一步,河北銀監局還將研究出臺相關考核指標體系,通過監測分析續貸金額、續貸率等量化考核指標,增強政策落實的約束性和考核評價的可操作性;召開小微企業續貸業務推進會,在全省再動員再部署,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紮實推進續貸業務,支持小微企業穩健可持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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