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职称,被要求持近五年考的普通话成绩,合理吗?

教师评职称,被要求持近五年考的普通话成绩,合理吗?​又到教师职称评审季,许多中小学教师因为普通话证书期限过期而苦恼不堪!

因为他们所在的省份地区教师被要求,必须持近五年的普通话证书方能参加评审!

其实,这些省份的教师在之前就已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考试,取得国家规定的合格证书。

有的甚至拥二、三本普通话等级合格证,可是就因为人社部门的要求,不得不重考,再重考!
教师评职称,被要求持近五年考的普通话成绩,合理吗?

事实上,国家语委有要求的,非普通话测试员2003年后考的普通话等级证书长期有效!可以用作考教师资格证,评特评职的!

但是,不知为什么,有的省份,甚至欠发达省份对教师的要求这样苛刻!

因为需要新的普通话合格证,许多老师被挡在评审一级或高级教师的门外!

这合理吗?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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