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再審申請人谷應海與被申請人程文磊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封丘縣法院審理後作出(2017)豫0727民再13號民事判決書,判令再審申請人谷應海支付被申請人程文磊鋼材款47180元。判決生效後,再審申請人谷應磊未主動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申請人程文磊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谷應海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谷應海至今未履行。如發現被執行人線索請立即向我院舉報!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谷應海
性別:男
民族:漢
住址:封丘縣陳固鄉西守宮村
年齡:62
身份證號:4107271956XXXX2011
執行依據文書:(2017)豫0727民再13號民事判決書
所確定的義務:47180元。
執行法院:封丘縣人民法院
立案時間:2018年2月8日
舉報電話:18537309221張法官
封丘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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