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菸難是陷入了一個,無論是順應還是對抗,都無法走出來的陷阱

(戒菸者俱樂部:一個公益性的推廣和分享立即、輕鬆和愉快的成功戒菸路徑的服務基地。微信公眾號:jyzjlb)

戒菸難是陷入了一個,無論是順應還是對抗,都無法走出來的陷阱

戒菸難是陷入了一個,無論是順應還是對抗、肯定還是否定,都無法走出來的巨大陷阱。

首要需要釐清兩個問題:1)、戒菸指的是什麼、怎麼講?;2)、戒菸實踐作用的對象是什麼?然後再來回答,為什麼說戒菸難是陷入了一個巨大的陷阱?

通常所說的戒菸,主要是指與吸菸行為相對立的那些行動,包括:依靠意志力,以頂、扛、熬的心態,去抗衡吸菸的慾望,以及戒菸後出現的難受和痛苦。比如:對那些打死也不再吸菸的硬漢,人們向來都是推崇有加。

在戒菸對象的指向上,戒菸者的看法其實並不一致,無外乎有這麼幾個:吸菸行為、煙癮以及尼古丁。其中,尼古丁並不是吸菸者所專有,而煙癮從概念上講也不是很確切。因此這裡最容易被當成戒菸對象看待的,是區別吸菸者與非吸菸者唯一標誌的吸菸行為。

不過只要稍加留意便會發現,吸菸行為是一個典型的、由綜合因素構成的行動。比如:如果只給一個無法動彈的、強烈渴望吸菸的人一支菸,他會說,這是在逗他。如果再多給他一個打火機,他會說,這是在損他。而只有把煙送到他的嘴裡,並幫他點上火,讓它用力地吸上一口,他才會說,這是在真心關心他。

可見吸菸行為是一個只有在眾多相關因素同時具備的情況下,才能夠完成的行動。其中就包括:肢體及動作、身體器官、煙製品、打火機、空氣、吸菸環境以及渴望吸菸的念頭等等。在這些眾多的因素當中,除了渴望吸菸的念頭這唯一的因素之外,剩下所有的因素非吸菸者都同樣具備。

顯然把吸菸行為視為是戒菸的對象,就太過於籠統和模糊了,根本就沒有方向性可言。試想以這樣一個不清不楚的目標去引領戒菸行動,戒菸者即使擁有再強大的戒菸願力,也很難落實到實處,又怎麼可能收到好的效果呢?而只有以渴望吸菸的念頭,這個唯一的區別吸菸者和非吸菸者的單一因素,作為戒菸的對象,戒菸行動才會是精準、有的放矢的,其結果才會是有效的。實際情況也是這樣,一個人如果沒有了渴望吸菸的念頭,無論在怎樣的環境和情況下,他都是一個標準的非吸菸者。

戒菸難是陷入了一個,無論是順應還是對抗,都無法走出來的陷阱

所以確切地說,戒菸的對象是吸菸者頭腦中渴望吸菸的念頭。戒菸者無論清楚與否,戒菸實際面對和作用的就是這個念頭。而成功戒菸最終要達成的目標,就是如何令渴望吸菸的念頭消失。

釐清了上述兩個問題,那麼這裡需要討論的內容就成了:為什麼依靠意志力,以頂、扛、熬的作用方式,來抑制、消除渴望吸菸的念頭,這個目標難以實現?

從特性來看,意志力戒菸與渴望吸菸的念頭,都屬於意識範疇,是來自大腦內部的兩股能量。因此動用意志力,以頂、扛、熬這樣的心理活動,去作用渴望吸菸的念頭,等於是在戒菸者的大腦裡,產生了一個事與願違的強烈的衝突心理,一個巨大的壓力源,就如同一個沒有硝煙的戰場,會嚴重干擾了大腦這個中樞,從而表現出難受、痛苦的壓力反應。這也是戒菸後出現難受、痛苦的真相。

就是說,依靠意志力,採用對抗、排斥和硬挺這一約定俗成的方式戒菸,會嚴重干擾大腦這個能量場,形成衝突心理、併產生巨大的壓力反應,造成戒菸後的難受和痛苦。

到此有人會說了:就算意志力戒菸會導致難受和痛苦,難道就不戒菸了嗎?況且這並就不意味者,意志力戒菸不能達成令念頭消失的目的。有痛苦怕什麼,出來混總是要還的,做事情從來就是有失有得,只要最終能把吸菸的念頭驅除掉就好。可是,要真的按照這一說法去做,經過一段時間的煎熬,哪怕是一年半載,甚至是更長時間,渴望吸菸的念頭最終能夠消失的話,這也不失為是一條成功戒菸的路徑。

但是問題要比這嚴重得多。因為以意志力戒菸,除了會引起難受和痛苦之外,其中還隱藏著另一個更為險惡的陷阱——悖論心理。它所導致的後果是:戒菸的力度越大,渴望吸菸的念頭就越強,願望與結果始終是背道而馳(具體分析和探討,請參閱: )。

戒菸難是陷入了一個,無論是順應還是對抗,都無法走出來的陷阱

由此可見,按照以往的傳統模式戒菸,不僅引發難受和痛苦,還會形成悖論心理。在衝突和悖論心理的共同作用下,念頭消失無望不說,還伴隨著沒完沒了的難受和痛苦。令戒菸者陷入了一個,無論是順應還是對抗、肯定還是否定,都無法走出來的陷阱,從而導致戒菸難。

要想解決戒菸難問題,只有撥亂反正,丟掉以往的那些沒價值的戒菸理念,從認知糾偏、自我觀察開始,如此一條全新的成功戒菸之路才會顯現(請參閱: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