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德娴与罗大佑因为《赤子》单曲反目,究竟是怎么回事?

纸马无缰



1990年,罗大佑发行了那张著名的专辑《皇后大道东》,这首由叶德娴演唱的《赤子》,便收录在其中。


叶德娴在2012年以《桃姐 》获威尼斯影后,突然开始翻旧账,在媒体上指责罗大佑骗她唱《赤子》,将试音带做成唱片发表,是她人生污点,也没拿到唱酬,两人为此反目多年,她说:“没问我,以钱为先的人不是我朋友。”罗大佑对此不愿多谈,“其实当初讲好,不晓得她为何后悔。”


两人此前已相识22年,据悉,罗大佑赴港推出《皇后大道东》专辑前,邀她试唱他写的《赤子》,她进录音室唱了一个通宵,她笑说:“要不就给我100万,要不就不要给,帮我出唱片。”两人同为性情中人,一口说定,后来罗大佑将她唱的《赤子》收录在专辑中,但她已赴美,她事后说,罗没有先问她,她十分介意试唱版没有发挥到最好。



罗大佑那边则解释到,当时因做电影配乐,每位歌手拿版税的情况不同,他直接问叶德娴要如何处理,“她告诉我,要不就给她100万,要不就不必给她钱,送一台随身听就好。”罗大佑请朋友买随身听后,没想到可能是转送得太晚,“忘了还有版税的事该处理。”

事件发生在1990年,两人之后没再碰到面,罗大佑说,“我自己是靠版税吃饭的人,不会欠她钱。这件事我会处理的。”


这个事件的焦点在于,同样是不收版税的前提下,叶德娴说的条件是帮她出张唱片。而罗大佑说她的条件是要一台随身听。这两个版本,差异未免也太大了些。我认为叶德娴说出唱片的说法更合理些,作为香港著名影星和歌星,弄个随身听这么点事想必不需要别人送吧?


很有可能,当时罗大佑是曲解了叶德娴的意思,也没有多想,没准还觉得占了便宜。而在叶德娴那边,罗大佑则完全没有兑现承诺,让她白白录了首歌,并未经同意取得了版权并发表了。

直到现在,很多网上能听到的版本仍是《皇后大道东》收录版,虽然叶德娴后来也多次演绎过这首歌,在版权并不属于她,因此网上并不是很容易找到。


当然,也不排除一种可能,就是叶德娴和罗大佑其实多年前已经和解,只是叶德娴在凭借《桃姐》封后时,想借助热度和影响力,在媒体上宣传一下这张老朋友的唱片。毕竟,《皇后大道东》里面传达的对老香港的浓浓情怀与思考,与《桃姐》表达的主题有很多共通之处。

大家觉得哪种可能性更大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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