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安徽省公證條例》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安徽省公證條例》(下稱《條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訂《條例》旨在進一步規範公證活動,發揮公證的服務、溝通、證明、監督作用,預防和減少糾紛,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與原《條例》相比,新修訂的《條例》重點增加公證利民、便民的相關舉措,包括公證機構可以指派公證員到因身體健康狀況不能親自到機構辦理的當事人所在地為其辦理公證,將公證辦理流程、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等在辦公場所公告並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佈,要當場決定是否受理申請並縮短公證受理期限等。同時,重點推動公證機構核實難問題的解決,規定有關單位或個人要依法配合、協助公證機構核實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政府要為公證機構網上查詢核實有關信息提供方便。對虛構隱瞞事實,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行為,也明確了公證機構應向有關部門和單位通報和舉報,並及時將有關信息向徵信系統歸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騙證”擔責更明晰

公證是預防糾紛、減少訴訟、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重要司法手段。但在實踐中,一些當事人出於私利,向公證人員隱瞞事實、提供虛假證明,騙取公證書,不僅給公證人員帶來執業風險,也給相關利害關係人帶來損害。《條例》修訂後,對“騙證”行為從預防、發現、處罰等環節作出有針對性的制度設計。《條例》明確,公證機構、公證人員辦理公證,應當堅持客觀、公正原則,遵守法律法規和執業紀律,恪守職業道德,不得洩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託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配合、協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政府部門信息公開工作,為公證機構網上查詢核實有關信息提供方便。一旦發現當事人以及其他個人或組織虛構,隱瞞事實,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公證機構應向有關部門和單位通報和舉報,並及時將有關信息向徵信系統歸集,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法進行處理。

根據《公證法》和《安徽省公證條例》相關規定,當事人以及其他個人或組織騙取公證書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在此基礎上,違反治安管理法的,還要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另一個層面,公證機構及其公證員與當事人惡意串通,比如發現虛假材料但幫其隱瞞等,出具錯誤的公證書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公證機構與當事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據蚌埠市眾信公證處統計,今年上半年,在辦理業務過程中發現假人、假證件、虛假陳述86件(次)。

“強制執行公證”範圍更寬廣

債權債務關係是經濟生活中的一種常見關係。在簽訂債權文書時,不少債權人和債務人會選擇公證,賦予強制執行效力。這樣一來,債務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時,無需經過法院訴訟程序,債權人就可以憑公證處出具的執行證書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條例》的一大亮點就是對公證機構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條件和種類進行了細化,明確了三個條件和七種類型。首先,《條例》明確了公證機構可以應債權人申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所要符合的條件,包括以給付貨幣、物品或者有價證券為內容;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債權文書中載明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債務人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的承諾。其次,《條例》明確了公證機構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範圍,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營中所簽署的融資合同,借款合同、借用合同、無財產擔保的租賃合同,賒欠貨物的債權文書,各種借據、欠單,還款(物)協議、還款承諾,以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學費、賠(補)償金為內容的協議等。

據統計,蚌埠市眾信公證處去年全年共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公證7108件,出具執行證書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40件。除辦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證事項和有關事務外,公證機構還可以依法在人民法院取證、送達、保全、執行等環節提供公證法律服務。

“放管服”改革更便民

新修訂的《條例》要求公證機構應當暢通諮詢渠道,優化公證辦理流程,提高辦理效率。蚌埠市眾信公證處圍繞“減證便民”公證工作新要求,積極踐行“把方便讓給群眾,把麻煩留給自己”的服務理念,建立健全首問負責制和當事人網絡諮詢的值班公證員負責制;進一步提升整體信息化應用水平,提高辦證效率;完善與公安、不動產登記、婚姻、殯葬信息的共享機制,為辦理公證業務提供更加有效的信息核實手段,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在保證公證事項真實性、合法性的前提下,試行當事人承諾制,減輕當事人的舉證負擔。自改革以來,共簡化辦證程序20項,梳理辦理公證一次性告知清單75項。試點開展“您辦證,我找證據”的“綠色繼承”公證服務新模式,當事人辦理繼承公證只需提供基礎材料,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情況以及其他當事人無法提供的證明材料均由公證處調查部負責收集,有效減輕了當事人的負擔。從2015年試點開展以來,“綠色繼承”公證業務量逐年攀升,目前“綠色繼承”公證在市眾信公證處已全面開展,年辦證量2000餘件,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

下一步,市眾信公證處將以“便民、惠民、利民”為總目標,進一步深化“減證便民”工作新要求,加快建立所有公證事項證據材料清單制,推廣“綠色公證”服務新模式,努力為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

“私人訂製”服務更精準

新《條例》指出,公證機構應當積極辦理相關法律事務,對新時期公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法律是複雜的,但生活可以簡單”一直是蚌埠市眾信公證處為當事人提供訂製式、個性化公證新服務的出發點與落腳點。近幾年來,蚌埠市眾信公證處圍繞房地產和金融業務,解放思想,勇於探索,摒棄單一、固化的辦證模式,倡導公證員採取精細化服務。結合市場需求開展了抵押房產的買賣合同等組合型公證,有效規範交易市場和保障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利用提存、保管、代辦等綜合性手段,解決離異財產分割、房屋交易、機器設備買賣、被查封房屋的債務清償和交易等實際操作問題;為銀行金融機構風險防範量身定製了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抵押登記代辦+逾期協助催收+出具執行證書+法院執行代理的一套特色的綜合性服務(安全金融服務);為立遺囑人設計遺囑信託、財富傳承、意定監護以及公證遺囑執行人等系列特色新產品,解決當事人後顧之憂。

為進一步豐富公證服務新內涵,提供更為精準法律服務,蚌埠市眾信公證處即將成立家庭法律顧問服務中心,目前處於招標裝修階段,預計年底將可運行。家庭法律顧問服務中心重點服務項目包括家庭財富傳承(家事辦公室)、房產交易(房產超市)、出國留學移民(外事辦公室)、民間融資(金融超市)。

“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顯著“自助一體機”讓辦證更便捷

新修訂的《條例》規定公證機構應當縮短辦理時限,推進信息化網絡建設,推行一次性告知,優化文書送達方式。2017年7月以來,市眾信公證處作為司法部首批辦理公證“最多跑一次”試點單位,克服困難,在司法部規定的4類公證事項實現讓當事人“最多跑一次”的基礎上,結合業務實際,擴大範圍,增加了房屋買賣合同公證、聲明書、夫妻財產約定和財產分割、小額遺產繼承、金融類委託等5項。截至7月底,辦理公證“最多跑一次”服務當事人5100餘人次。為切實滿足人民群眾對公證服務的新需求,市眾信公證處加大對辦理公證“最多跑一次”服務的信息化建設,購置了行業前沿的“自助一體機”終端設備,法律關係簡單、事實清楚、無爭議的法律事實和文書類公證事項,可實現當事人自助辦理,方便快捷;委託研發微信公眾號服務平臺並試運行,實現市民網上諮詢、網上預約、網上申辦、網上支付、辦證進度查詢、家事服務等線上服務和線下“一對一”服務。

目前,市眾信公證處繼續擴大便民服務範圍,梳理了60多項辦理公證“最多跑一次”項目清單和證據材料清單,將於近期在公證處官網向社會公佈,預計每年惠及當事人約2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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