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99%的人都搞錯了,重疾險不是治療大病的!

我跟團隊組員講過:解決了醫療的擔憂,就解決了80%以上的保險需求!

這句話隱含的意思是:80%以上的人瞭解保險,都是因為害怕得了大病後無錢治療,害怕得了大病導致家庭一窮二白,甚至債臺高築。

所以,可以看到,絕大部分人買保險,首要考慮的就是醫療險,尤其是重疾險!


真相:99%的人都搞錯了,重疾險不是治療大病的!

99%的人都搞錯了,重疾險不是治療大病的!


但是,問題來了,醫療險就是用來報銷醫療花費的,幹嘛還要花幾千上萬元買重疾險呢?難道治療重大疾病的花費不能用醫療險報銷嗎?

事實上,醫療險除了自身保障責任限制以及使用時的特殊情況,大多數時候,包括百萬醫療以上層次的醫療險,都可以報銷我們眼中的中病、大病醫療花費。

那麼,為什麼還要買重疾險?

重疾險到底是不是用來“治療”大病的?

一、保險中的重大疾病到底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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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的人都搞錯了,重疾險不是治療大病的!


先從保險合同條款定義來看:

示例1:吉康人生重疾險

重大疾病 指下面列出的 100 種重大疾病。

示例2:健康源悅享重疾險

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共 105 種),是指符合下列定義的疾病、疾病狀態或手術。

示例3:長生福重疾險

附表三:重大疾病種類表

以下第一至二十五類重大疾病是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制定了規範定義的疾病,第二十六至一百類重大疾病是我們在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制定了規範定義的疾病範圍之外增加的疾病。被保險人發生符合以下疾病定義所述條件的疾病,應當由專科醫生明確診斷。

可以看到,以上三款重疾險中都沒有明確解釋什麼是重大疾病,而是具體列明瞭所有能保障的重大疾病病種。

下面我們再看看具體的病種是如何規定的(以六大最高發重疾病種為例)

提示一下,以下條款比較晦澀難懂,沒接觸過、或非醫學人士不容易弄清楚,請重點看加粗加下劃線標註的限制條件即可。

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範疇。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範圍內:

(1) 原位癌;

(2) 相當於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3) 相當於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 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

(5) 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的相應區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壞死。須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

(1) 典型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

(2) 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 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性變化;

(4) 發病九十天後,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於50%。

腦中風後遺症

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並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一百八十天後,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 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嚥能力完全喪失;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重大器官移植術,指因相應器官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肺臟的異體移植手術。

造血幹細胞移植術,指因造血功能損害或造血系統惡性腫瘤,已經實施了造血幹細胞(包括骨髓造血幹細胞、外周血造血幹細胞和臍血造血幹細胞)的異體移植手術。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

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它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範圍內

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達到尿毒症期,經診斷後已經進行了至少九十天的規律性透析治療或實施了腎臟移植手術

可以看到,每一種重大疾病的規定中,都有賠付限制!要麼列明哪些情況不在保障範圍內,要麼必須符合幾項條件後才可以理賠,要麼在規定了必須經過多長時間或經過某項手術才可以理賠。

用大白話來解釋就是:

少數極端情況中,即使患了和重疾相同名字的疾病,只要沒有達到理賠條件,仍然是不能理賠!

這也是以往很多重疾險訴訟案件中的主要爭議點。

二、為什麼重疾險有那麼多理賠限制?

這裡有必要講講重疾險的起源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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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60年代,南非有一個著名外科醫生馬裡尤斯·伯納德(世界第一例心臟移植手術的醫生),他為一個34歲女病人做肺癌手術,手術非常成功。

可是,2年後病人又來了,她的眼中充滿了對死亡的恐懼。她離過婚,帶著2個孩子,做完肺癌手術後沒有停止工作,反而更加辛苦,她需要為孩子們留下積蓄。不出所料,癌細胞擴散了,2個月後她就死了。

伯納德醫生說,這個女士本可以好好的生活,她的手術很成功,有很大的幾率康復並和正常人一樣生活。但她沒有更多的收入,沒有休息的時間,沒有更好的康復費用,反而要獨自撫養2個孩子。

在伯納德醫生的倡議下,重疾險被髮明出來。他說:“我們需要重疾險,不是因為我們會離去,而是因為想好好活。有很多得了重疾的人,他們雖然還活著,可是在財務上他們已經死了!”

現在,你明白重疾到底是什麼了嗎?

第一:疾病很嚴重;

第三:最重要的,是需要長期的治療、長期的康復、長期的需要他人照顧、會造成長期的無工作無收入!

重大疾病花費冰山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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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重大疾病康復期間無工作無收入,需要長期治療、康復、被他人照顧的花費,這才是重大疾病保險的最重要、最核心的作用。

所以,我們也就能明白了,為什麼重大疾病理賠有那麼多的限制!因為疾病花費不大,或者疾病對身體的損傷相對較小,沒有過於巨大的、長久的收入損失!

比如惡性腫瘤,如果只是原位癌,只需要做切除手術就可以解決問題,治癒率基本上100%,手術費用相對較低,也不會對身體造成過於嚴重的損傷。

比如急性心肌梗塞,如果只是一般性心肌梗塞(如無Q波),只需要做支架手術、介入手術或球囊擴張術就可以了,無需進行開胸手術和移植旁路血管,對病人損傷較小,恢復也更快。

再比如腦中風後遺症,如果只是輕微腦中風或中度腦中風,病人雖然已經不能幹體力活,少數日常活動需要他人協助,但還沒有達到只能臥床,需要專人長期照料的程度。

如果疾病達不到重疾理賠標準怎麼辦?

如果害怕重疾達不到理賠標準,我們配置保險時除了一定要搭配適當的醫療保險外,一定要購買帶有輕症、中症的重疾險,沒有達到重疾程度,我們仍然可以拿到20-30%保額的輕症保險金或者50%保額的中症保險金。

輕重搭配,保障到位!

三、重疾險還有哪些作用?

1、補充醫療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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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補償康復期間工作收入損失(失能損失),重疾險也具有補充醫療花費的作用。

這項作用與大多數人最開始對重疾險的理解相同。

主要是因為目前還沒有長期的醫療險,都是交一年保一年,所有商業醫療險都可能停售,而且隨著產品賠付率或運營成本上升,醫療險隨時可以調整續保價格。

所以,醫療險雖然可以報銷包括大病在內的醫療費,但是它不穩定,需要重疾險來承擔一部分的醫療花費。

2、防備婚姻風險

這屬於保險的特殊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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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性客戶,害怕自己萬一患大病後老公和家人不救她,於是我建議她給自己購買高額重疾險,因為重疾保險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屬於個人。如果不患大病,保單現金價值隨時可以退保用於家庭花費,萬一患了大病,一大筆的保險金可以保證自己有充足的自由選擇權!

有經濟自主權,才有選擇的尊嚴!

PS.不以惡意揣度他人,但以最壞打算保護自己!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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