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公告拟发起成立产业并购基金,壳+创投+股转+借壳预期

大连电瓷,公告拟发起成立产业并购基金,壳+创投+股转+借壳预期

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瑞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投资管理公司成立后,拟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该并购基金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其中,投资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不超过5亿元。

2.投资设立必需的审批程序:

(1)本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本次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15年修订)》中规定的风险投资范畴,不属于风险投资。

二、拟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产业并购基金(名字待定,待工商预核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合伙人构成

由投资管理公司单独或与其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共同担任普通合伙人;由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以及其他市场第三方对相关领域的并购投资有意向的合格投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

4.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

5.基金规模与募集机制

(1)并购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投资管理公司负责基金的募集工作(包括向特定合格投资者推介、准备法律文件资料、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等)。

6、基金期限

并购基金计划存续期暂定为十年,基金存续期满后,有限合伙人会议有权决定基金存续期是否延长和所延长期限。

7、投资领域

并购基金投资领域包括发展前景广阔、市场容量较大且持续增长的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商业模式、优秀的管理团队、显着的竞争优势、良好的发展预期的优质企业。

8、投资决策机制

并购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及退出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进行项目投资、项目管理、投资退出等重大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5名,并购基金所有投资及退出决策,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3名及以上委员批准通过方可执行。投资管理公司对并购基金投资项目决策有一票否决权。

9、优先购买权

并购基金所投资项目退出时,同等条件下,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拥有该项目的优先购买权。

10、基金管理费

并购基金管理费每年按基金实际管理资金规模的0.5%/年的费率收取。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并购基金将成为公司投资并购高成长 性行业内优质资源的平台,服务于公司的外延发展,与主业成长形成双轮驱动,巩固和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通过外延式发展,还可推动公司价值的创造和投资收益分享,力争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大回报。

本次投资的实施可在控制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前提下,扩宽融资渠道,创新业务模式,促使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达到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未来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发展需要,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全资子公司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壳资源 +股权装让+创投 +低位低价小盘,还有借壳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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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和郑重提醒:本文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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