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做錯了事或闖了禍的時候,該怎樣與他(她)交流

孩子做錯了事或闖了禍的時候,該怎樣與他(她)交流

美國著名兒童心理學家曾對父母的責罵是否對孩子成長有所影響進行過研究,他把父母責備孩子的不良態度分為下列幾種,並且舉出了一些會使孩子變壞的責備方式:

難聽的字眼一一良瓜、騙子、不中用的東西。

侮辱——你簡直是個飯桶!垃圾!廢物!

非難——叫你不要做,你還是要做,真是不可救藥!

壓制——不要強詞奪理,我不會聽你的狡辯!

強迫——我說不行就不行!

威脅——你再不學好,媽就不理你了!你就給我滾出去!

央求——我求你不要再這樣做了,行吧?

賄賂——只要你聽話,我就給你買一輛自行車。或者:只要你考到一百分,我就給你一百元。

挖苦——洗碗,你就打爛碗;真能幹,將來還要成大事哩!

這種惡言惡語,強迫、威脅,甚至挖苦,都是一個年輕母親在氣急了的時候,恨鐵不成鋼的情況下,訓斥子女時常採用的方法。但是,它們通常也是最不能為孩子,尤其是有些反抗性或自尊心強的孩子所接受的。它們不但不能把孩子教好,只會把事情弄僵,在不知不覺中給予孩子不良的影響。至於央求和用金錢來誘惑,更是隻會把孩子引上邪路。這方面的例子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實在是太多了。近年來發生的子殺父就是一個慘痛的教訓。父親對兒子的要求非常嚴格,略有過失,便打罵,兒子在不堪如此對待之下,有天下午趁父親午睡之際,終於拿刀殺死了父親。由於父母管教方式的不當,而產生的類似的悲劇大多了。因而,在這裡我想針對上述不好的責備方式,提出一些管教孩子的原則。

這些原則談起來簡單,就是在孩子做得好,做出了成績時,要及時肯定和適當的讚揚,鼓勵孩子繼續進步。當孩子做錯了事或闖了禍的時候,作父母的一定要冷靜,查明事情原委、弄明事情真相,然後再責備。

怎樣責備孩子才較為恰當呢?這裡基本上可以歸納出三條原則:第一,首先是要肯定孩子們的人格。作父母的一般常認為孩子小,尚未成人,談不上什麼個人的人格。這是極端錯誤的。孩子是有其自身的人格和自尊心的。只有承認他們的人格,並且尊重他們的人格時,叱責和責備才會為孩子所接受。否則,孩子不會乖乖地聽父母的話。第二,必須讓孩子明白自己為什麼捱罵,錯在哪裡?如果孩子明白了自己的錯誤,而且有所醒悟,就可不必再追究。因為父母斥責的目的也就是要讓孩子知道、認識自己的過失。否則一味地責備只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反而引起相反的效果。第三,告誡孩子不要重犯。與此同時,父母還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和正確的做法告訴孩子,由孩子自己決定一些原則,具體的作法還可因人。因地而異。不過,總而言之應該瞭解孩子的心理,理解孩子的心情,弄清事情的原委。對孩子的過失不誇大,也不掩飾。責備時,冷靜而又熱情。不使用偏激的語言,字字句句都說在一個理字上。要使孩子感到親切,感到爸爸媽媽是講道理的;目的在教育自己學好,教育自己做事做人,完全是為了自己好;因而樂於接受父母的斥責。絕不能使孩子感到委屈,感到冤\枉。或者感到父母蠻不講理。因此,在訓斥孩子時,父母既要嚴肅,又要冷靜;同時滿腔熱誠。

嚴、冷、熱一一這三個字談起來容易,道理也淺顯易懂,但真正做起來卻很不容易。雖然,沒有一個父母會承認自己不講理;但在責備孩子時,在氣頭上,自以為講理實際上蠻不講理,或者只許講自己的理,不許兒女講兒女的理,卻是常有的事。這就是為什麼強調要冷靜。


分享到:


相關文章: